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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16卷)德基 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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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十一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574c01] ○第三十一過受一食戒
 
[0574c02] 總釋。
 
[0574c03] 此是共戒。尼制亦同。大乘同學。
 
[0574c03] 律攝云。因過宿食事招世譏嫌。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74c05] 緣起處。
 
[0574c06] 佛在給孤獨園。時拘薩羅國有無住處邨。有居士為比丘作住處。常供給飲食。在此住者聽一食。
 
[0574c08] 起緣人。
 
[0574c09] 六羣往彼住處。經一宿。得好美飲食故。復住第二宿。復得美食。彼於此住處。數數食。居士譏嫌。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時舍利弗詣此一宿。明旦得好食。於彼得病。念世尊制戒。即扶病而去。病遂增劇。諸比丘白佛。佛言。聽病比丘過受食。當如是說戒。
 
[0574c15] 所立戒相。
 
[0574c16] 若比丘施一食處。無病比丘應一食。若過受者。波逸提。
 
[0574c18] 釋義 施一食處者。在中一宿食者。乃至時食。
 
[0574c19] 病者。離彼村增劇者是(十誦云。病者下至竹葉所傷。無病過受。成犯)。
 
[0574c20]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無病緣。二過受食。三食入咽已。
 
[0574c22] 定罪 此中犯者。若無病比丘於彼一食處。過受食。咽咽波逸提。
 
[0574c23] 除食已。更受餘襯身衣燈油塗脚油。盡突吉羅。
 
[0574c24] 十誦云。過一宿不食。突吉羅。
 
[0575a01] 律攝云。於此宿在餘處食。得惡作罪。
 
[0575a01] 若餘處宿於此處食。得波逸底迦。
 
[0575a02]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75a04] 開緣 不犯者。一宿受食。病過受食。若居士請住。我當與食。我等為沙門釋子故。設此宿處。供給飲食。若不得沙門釋子。亦當與餘人耳。若檀越次第請食。若兒女姊妹兒婦次第請食。或一切難緣等過食者。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75a09] 第三十二展轉食戒
 
[0575a10] 總釋。
 
[0575a11]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犯。大乘同制。此是制罪。
 
[0575a11] 律攝云。此由食事過分。廢闕不寂靜譏嫌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0575a14] 緣起處。
 
[0575a15] 佛從羅閱城出。遊行人間。持世穀貴。乞食難得。有沙[少/兔]婆羅門。以五百乘車。載滿飲食。經冬涉夏。隨逐世尊。伺候空缺設供。而無空日。阿難為其白佛。佛告阿難。汝可往語婆羅門。明旦以此食具作粥。與諸比丘。食後當受時食。時婆羅門觀諸供養。皆無餅。即辦種種粥及餅。供養佛及僧。佛言。食粥有五事。善除饑。除渴。消宿食。大小便調適。除風患。居士聞佛聽僧食粥及餅。皆大歡喜。
 
[0575a23] 起緣人。
 
[0575a24] 有一少信大臣。見佛及僧。大得供養。如是言。此非少福田者。辦肥美飲食請僧。時阿那頻頭諸居士。即於其夜。辦種種粥。送至僧伽藍中。僧先食濃粥。後往大臣家。不能多食。大臣嫌之。我為眾僧。作種種好食。云何先食濃粥。方受我食。瞋恨白佛。佛為說法。得法眼淨。羅閱城中有少信樂師。其事亦爾。世尊呵責諸比丘已結戒。不聽展轉食。諸病比丘所請食處。無有隨病食及藥。若有隨病食及藥。畏慎不敢食。恐犯展轉食。佛言。聽病比丘展轉食。後一居士請佛及僧。設食供養。復一居士亦請佛及僧。設食及衣供養。諸比丘畏慎白佛。佛言。布施衣時不犯。當如是說戒。
 
[0575b12] 所立戒相。
 
[0575b13] 若比丘展轉食。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病時。施衣時。是謂餘時。
 
[0575b15] 釋義 展轉食者。請也。請有二種。若僧次請。別請也。食者。飯麨乾餅魚及肉(展轉者。謂此家食已。餘處復食)。病者不能一坐食。好食令足。
 
[0575b17] 施衣者。自恣竟。無迦絺那衣一月。有迦絺那衣五月。若復有餘時施食及衣。
 
[0575b19] 若今日得多請食。應自受一請。餘者當施與人。如是言。
 
[0575b20] 長老。我應往彼。今布施汝(此謂但施食無衣也)。
 
[0575b21] 根本云。餘時者。病時。作時。道行時。施衣時。此是時(此創制中分外別開時也)。
 
[0575b23]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多請不捨。二是正食。三食入咽。
 
[0575c01] 定罪 此中犯者。若不捨前請。受後請食者。咽咽波逸提。
 
[0575c02] 不捨後請。受前請食者。咽咽突吉羅。
 
[0575c03] 十誦云。病比丘若一請處不能飽。應受二請。第二處不能飽足。應受第三請。第三處不能飽。應受已漸漸食。乃至日中不應受第四請。
 
[0575c05] 聽節日數數食。
 
[0575c06] 十誦毗尼序云。阿難先受他請。忘不憶。復同佛受波斯匿王請。以食著口。乃憶知有二請。不與他一請。不敢吐食。為恭敬佛故。又不敢咽食。為持戒故。佛知阿難心悔。告令心念與他便食。優波離問佛餘人亦得爾不。佛言。除五人。一坐禪人(專心禪定故)。二獨處(無人對說故)。三遠行人(造次就路。容有多忘。對說恐難故)。四長病(久疾患者。形體羸弱故)。五饑時依親里住(現前無比丘故)。餘悉不聽。
 
[0575c13] 摩得勒伽云。若先受無衣請。後受有衣請。不犯。語比丘言。就此食當為汝覓衣。食食不犯。
 
[0575c15] 語比丘言。此間食餘處隨意。食食不犯。
 
[0575c15] 律攝云。若一舍。或寺中。或阿蘭若。若為求肥悅。或樂美食而數食者。得惡作罪。
 
[0575c17] 若輕賤心。或懷矯詐而不食者。亦得惡作。
 
[0575c18]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75c19] 開緣 不犯者。病時施衣時。若一日有多請。自受一請。餘者施於人。若請與非食。或食不足。或無請食者。或食已更得食。或一處有前食後食。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75c23] ○第三十三別眾食戒
 
[0575c24] 總釋。
 
[0576a01]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此是制罪。
 
[0576a01] 律攝云。因提婆達多。制斯學處。此戒八緣合結。
 
[0576a03] 緣起處。
 
[0576a04] 佛在耆闍崛山。
 
[0576a05] 起緣人。
 
[0576a06] 提婆達多教人害佛。復教阿闍世王殺父。惡名流布。利養斷絕。通己五人。家家乞食。時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不聽別眾食。時諸病比丘有請處。不得隨病食及藥。有好隨病食及藥。畏慎不敢受。恐犯別眾食。佛言。聽病比丘受別眾食。諸比丘自恣已。迦提月中作衣。諸優婆塞恐比丘不得食疲苦。請與比丘食。比丘言。但請三人。我等不得別眾。佛言。聽作衣時受別眾食。有居士欲施食及衣。請諸比丘食。比丘恐犯別眾。佛言。聽施衣時別眾食。有眾多比丘。與諸居士往拘薩羅同道行。乞食時到。欲詣村乞食。居士言。我當與食。比丘畏犯別眾。即入村乞食。伴便前去。比丘在後不及。為賊所劫。佛言。聽險道中受別眾食。更結道行時。後有眾多比丘。與諸居士。乘船順流而去。乞食時到。欲入邨乞食。居士言。但去。我等當供給飲食。比丘恐犯別眾。上岸入邨乞食。船伴前去。諸比丘後來。為賊劫奪衣服。佛言。聽比丘乘船時別眾食。有眾多比丘。從拘薩羅國遊行。詣一小邨。諸居士念。眾僧多而村落少。我等寧與眾僧作食。勿令疲苦。即請比丘明日食。比丘畏慎白佛。佛言。聽大眾集時別眾食。瓶沙王姊子。名曰迦羅。為諸沙門施食。欲於外道沙門中出家。往白瓶沙王。王問。欲於何處出家。答言欲於尼犍子中出家。王問言。與我曹沙門設食不。迦羅言。大王。何者是沙門耶。王言。沙門釋子是也。迦羅言。我竟不與設食。王言。汝今往與沙門釋子設食。即往僧伽藍中。請諸比丘食。諸比丘畏慎白佛。佛言。聽沙門施食時得別眾食。當如是說戒。
 
[0576b09] 所立戒相。
 
[0576b10] 若比丘別眾食。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病時。作衣時。施衣時。道行時。乘船時。大眾集時。沙門施食時。此是時。
 
[0576b13] 釋義 別眾者。若四人。若過四人(五分云。若於界內。別請四人以上。名別眾食。若次請不犯 根本云。別眾食者。別別而食 律攝云。別眾食者。謂不同處食。若四苾芻同一界內。下至一人不同食。並名別眾食 十誦云。以二利故。遮別眾食。一者隨護檀越。以憐愍故。二者破諸惡欲比丘力勢故 凡別眾有其二義。一者別為眾而成僧。即如四分。調達通己五人。家家乞食。二者別於眾。即如根本一界同居。別別而食。五分受請必須僧次。薩婆多僧祗淨食必打楗槌。請食私房。無緣不聽。聖制分明。不可違越)。食者。飯麨乾餅魚及肉(謂是正食。簡非餘食)。病時者。下至脚跟躄。
 
[0576b19] 作衣時者。自恣竟。無迦絺那衣一月。有迦絺那衣五月。乃至衣上作馬齒一縫。
 
[0576b21] 施衣時者。亦一月五月及餘時施食及衣(餘時者。七月十一月。設有施食及衣。亦名衣時)。道行時者。下至半由旬。來者去者。
 
[0576b23] 乘船時者。下至半由旬內上下。
 
[0576b23] 大眾集時者。食足四人長一人為患。五人十人乃至百人長一人為患(食少人多故 薩婆多云。眾僧集會。或以餘緣。或以法事。極少舊比丘四人。客比丘四人。名為大眾集 律攝云。大眾食時者。謂作世尊頂髻大會。若五年大會。若六年大會。此大會日隨施主心。各處設食。若四若五。隨意分食 頂髻大會者。世尊為菩薩時。五歲而除頂髻。給孤長者為佛作五年大會。於六歲時。重立頂髻。長者為佛作六年大會。俱云大會時也)。沙門施食者。在此沙門釋子外諸出家者。及從外道出家者是。
 
[0576c06] 若比丘。無別眾食因緣。彼比丘即當起白言。我於此別眾食中。無因緣。欲求出聽出。若餘人無因緣。亦聽使出。若二人三人隨意食。若四人若過四人。應分作二部。更互入食。
 
[0576c09] 若比丘有別眾食因緣。欲求入。尋即當起白言。我有別眾食因緣。欲求入。當聽隨上座次入(有因緣者。即前七緣是也)。此是時者(即開別眾之時也)。
 
[0576c13]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無緣別眾。二是正食。三食入咽已。
 
[0576c15] 定罪 此中犯者。別眾食。咽咽波逸提。
 
[0576c15] 若有因緣不說。突吉羅。
 
[0576c16] 僧祇云。若三人食。一人不食。若三圓具。一未圓具。皆無犯。若以食送彼。乃至鹽一匕與彼眾處食。皆無犯(謂檀越在布薩界中。請僧食。或以食乃至鹽一匕。送本界僧中。即非別眾食也)或施主言。但來入者。我皆與食(此謂不遮客來比丘)。或施主別造房施。住我房者。我皆與食。斯亦無過。
 
[0576c21] 十誦云。若三比丘。別共一處食。第四人取食分。不犯。
 
[0576c22] 若道行乘船。咋日來今日食。明日行今日食。皆波逸提。
 
[0576c23] 薩婆多云。若僧祇食時。應作四種相。一打楗槌。二吹貝。三打皷。四唱令。令界內聞知此四種相。隨定作一。勿使雜亂。不成僧法。若不作相而食僧伽食者。食不清淨。名為盜僧祇食。不名別眾食(乃上品獨頭偷蘭)。若作相食者。設使內有比丘無比丘。若多若少。若來不來。但使不遮一切無咎。若使有遮。雖打楗椎。食不清淨。名盜僧祇食(為遮外來客比丘也。得罪如前)若大界內有二處三處。各有始終僧祇。但一布薩。若食時。但各打楗椎。一切無遮。清淨無過(此謂法同食別。界中布薩等法共同。飲食各別。然必打楗椎。名為如法也)若檀越請四人以上。在布薩界內食。應布薩處請僧次一人。若送一分食。不爾犯墮。
 
[0577a10] 若二處三處亦如是。
 
[0577a11] 若聚落內雖無僧界。設二檀越請四人以上。於二處食。應打楗椎。二處互請一人。若送食一分。若更有異比丘。應如法入。乃至一人。若不互請。及送食分者。墮罪。
 
[0577a14] 根本云。有五因緣。早請食來。在房中食。一是客新到。二將欲行去。三身嬰病苦。四是看病人。五身充知事。
 
[0577a16] 目得迦云。若檢校人應於齋食先取自分。食之無過。
 
[0577a17]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77a19] 開緣 不犯者。病時。作衣時。施衣時。道路行時。乘船時。大眾集時。沙門施食時。若三人四人更互食。若有因緣去。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77a22] 會詳 雜阿含云。如來何故制別眾食。而聽三人共一處食。如是之意。為欲擁護於諸人故。使不損減。復為制伏惡欲比丘。斷除於人多眷屬故。稱僧名字。多有所求。減損諸家。破壞眾僧。使作二部。故令如法。比丘不得供養衣服飲食。非法比丘多獲利養。惡欲比丘既得供養。與淨行者而共諍訟故。十誦云。以二利故。遮別眾食。一者隨護檀越以憐愍故。二者破諸惡欲比丘力勢故。
 
[0577b06] ○第三十四過三鉢受請戒
 
[0577b07] 總釋。
 
[0577b08]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此是制罪。
 
[0577b08] 律攝云。此由食事多貪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77b10] 緣起處。
 
[0577b11] 佛在給孤獨園。有一女人。名伽若那。是大邨女。來鬱禪國。與人作婦。經歷數月。遂便有身。還父母家。
 
[0577b13] 起緣人。
 
[0577b14] 有比丘來乞食者。自持食施。後其夫遣使呼還。因諸比丘盡取其食。方更辦具。其夫已更取婦。又波羅柰城外。眾商賈車伴共宿。有一乞食比丘。入此賈客營中乞食。一信樂賈客。取鉢盛滿美食與比丘。出營未遠。復有比丘來乞食。如是展轉他食都盡。更市糴糧。後不及伴。為賊所劫。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諸病比丘畏慎不敢過受食。佛言聽。當如是說戒。
 
[0577b22] 所立戒相。
 
[0577b23] 若比丘至白衣家。請比丘與餅麨飯。若比丘欲須者。當二三鉢受。還至僧伽藍中。應分與餘比丘食。若比丘無病。過兩三鉢受。持還至僧伽藍中。不分與餘比丘食者。波逸提。
 
[0577c03] 釋義 白衣家者。有男有女(僧祗云。剎利婆羅門毗舍首陀羅家)。請比丘與餅麨飯(餅麨飯者。所謂大小麥米豆。如是等種種餅麨飯也)。當問其主言。為是歸婦食。為是商賈道路糧。若言歸婦食賈客道路糧者。食已。出還僧伽藍中。白諸比丘。某甲家有歸婦食。有賈客道路糧。若欲食者。食已應出。若欲持食還者。齊二三鉢。我今不持食來。
 
[0577c08] 若持一鉢食來。還與諸比丘。共分食之。當語餘比丘言。某甲家有歸婦食商賈道路糧。若至彼家食者。即於彼食。若持食還。應兩鉢。我已持一鉢還。
 
[0577c11] 若持兩鉢還。應共餘比丘分食之。語諸比丘。乃至欲食者。即彼家食欲持來者。應取一鉢。我已持兩鉢還。
 
[0577c14] 若盡持三鉢還。分與諸比丘食。白餘比丘。乃至欲食者。於彼家食。慎勿持還。我已持三鉢來。
 
[0577c16] 若比丘欲須者。當二三鉢受(律攝云。鉢有三種。謂大小中。大者可受摩揭陀國二升米飯。於上得安豆并菜茹。以大拇指一節鉤緣。不觸其食。斯為大鉢量。小者。受一升米飯。二內名中。言二三鉢者。若取大鉢一中鉢一小鉢一。或唯大鉢二。或大鉢一小鉢二。或中鉢三小鉢一。或中鉢一小鉢二。或中鉢三小鉢三。三鉢者。謂極多受三鉢也)。持還至僧伽藍中。應分與餘比丘食(善見云。若取二鉢。一鉢自食。一鉢與比丘僧。若取三鉢。一鉢自食。二鉢與比丘僧。不得與知識白衣)。無病過兩三鉢受者(有病不限其數。無病佛制當遵 律攝云。過受者。謂大鉢三。或大鉢二。兼處中鉢一。或大鉢二。兼小鉢一。或大鉢一。兼處中鉢二根本云。要而言之。取他食時。過四升半。米飯分量以上。當得墮罪。若施主任取多少者。無犯)。
 
[0577c24]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歸婦食商賈道路糧。二無病過三鉢受。三兩足過限。
 
[0578a02] 定罪 此中犯者。無病過兩三鉢。受出彼門。波逸提。
 
[0578a03] 若一足在門內。一足在門外。方便欲去還住者。突吉羅。
 
[0578a04] 若不問歸婦食賈客道路糧。而取食。突吉羅。
 
[0578a05] 若持至僧伽藍中。不分與餘比丘食者。若不語餘比丘。突吉羅。
 
[0578a06] 律攝云。若即此座過三鉢食。或除餅麨。但將餘物。或施主歡喜。隨意將去。並無犯。
 
[0578a08]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78a10] 開緣 不犯者。兩三鉢受食。病者過受食。問歸婦食商客道路糧。還僧伽藍中。分與餘比丘共食。白餘比丘。使知邨處。若彼自送至僧伽藍中得受。若彼送至比丘尼寺中。亦得受。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78a15] 會詳 律攝云。有三種虗損信施。一施主信心施持戒者。受已與犯戒人。二信心施正見者。受已與邪見人。三過量而受。不自噉食。乃至長受一掬之食。除其施主先有隨意。如斯三事並名虗損信施。當招惡報。
 
[0578a20] ○第三十五不作餘食法戒
 
[0578a21] 總釋。
 
[0578a22]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此是制罪。
 
[0578a22] 律攝云。因食飽更食。貪餮無厭。制斯學處。
 
[0578a24] 緣起處。
 
[0578b01] 佛在給孤獨園。與諸比丘。說一食法。讚歎一食法。諸比丘食佉闍尼食。若飲漿服藥。便當一食。形體枯燥。顏色憔悴。佛問阿難。白諸上事。佛言。聽諸比丘一座上食飽滿。諸比丘或食佉闍尼食。若飲漿服藥。便令飽足。更不復食。形色枯悴。佛又聽食五種食。若飯麨乾餅魚及肉。得令飽足。諸病比丘雖得好食。不能一坐食。形體枯悴。又聽病比丘數數食。病人無足食法。時病比丘得好美食。食不能盡。與瞻病人足食已。不敢食。便棄之。眾鳥來爭食鳴喚。佛言聽瞻病者食病人殘食。無餘食法。諸比丘清旦受食。舉已入邨乞食。食已。還取所舉食。與諸比丘。諸比丘已足食。不敢食。便棄之。眾鳥爭食鳴喚。佛聽取所受食。作餘食法食之。有一長老多知識比丘。入村乞食。大得積聚。一處共食。持餘食來。與諸比丘。諸比丘足食已。不敢食。遂棄之。眾鳥爭喚。又聽比丘從彼持食還。當作餘食法而食之。當如是作餘食法言。大德。我足食已。知是看是。此作餘食法。彼應取少許食已。當語彼比丘言。我止汝取食之。
 
[0578b20] 起緣人。
 
[0578b21] 有一比丘。貪餮不知足食不足食。不知餘食不餘食。得便食之。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0578b23] 所立戒相。
 
[0578b24] 若比丘足食竟。或時受請。不作餘食法而食者。波逸提。
 
[0578c02] 釋義 足食者。五種食。飯麨乾餅魚及肉。於五種食中。若食一一食令飽足。
 
[0578c03] 有五種足食。知是飯(謂知食體是正食。若非正食。不名足食)。知持來(謂知男女等持食來授與)。知威儀(謂行住坐臥四威儀中。知是行受食。非住坐臥也)。知捨威儀(謂行受食。今已住坐臥。故云捨)。律攝云。食飽足者。作遮止言。心生棄捨。若心未棄捨。縱出遮言。未成遮足。若更食時。但得惡作。若作了心。唱言休足。此便成遮足。
 
[0578c08] 不作餘食法而食者得墮(十誦云。以二利故。聽受殘食法。一者看病比丘因緣故。二者比丘有因緣食不足故。十誦殘食。即本律餘食。凡足食已得食。須作法而食。今謂得而便食。故云不作餘食法食也)。
 
[0578c1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足食已捨威儀。二不作餘食法。三食已入咽。
 
[0578c13] 定罪 此中犯者。足食已捨威儀。不作餘食法。得而食之。咽咽波逸提。
 
[0578c14] 佉闍尼食者。根枝葉華果油胡麻黑石蜜磨細末食。足食已。不作餘食法。得而食之。咽咽波逸提。
 
[0578c16] 若足食已。為他作餘食法。不成餘食法。突吉羅。
 
[0578c17] 若知他足食已。作餘食法。
 
[0578c18] 若自手捉食。作餘食法。
 
[0578c18] 若持食置地。作餘食法。
 
[0578c19] 若使淨人持食。作餘食法。
 
[0578c19] 若淨人前作餘食法。
 
[0578c20] 以不好食。覆好食上。作餘食法。
 
[0578c20] 若受他餘食法。盡持去。如是一切不成餘食法。突吉羅。
 
[0578c22] 足食足食想。波逸提。
 
[0578c22] 足食疑。突吉羅。
 
[0578c22] 不足食足食想。突吉羅。
 
[0578c23] 不足食疑。突吉羅。
 
[0578c23] 僧祗云。聽一人作殘食。餘人盡得食。
 
[0578c24] 若比丘持食來。欲作殘食。即於鉢上椀中作殘食者。正得椀中。名作殘食。鉢中食不名作。若椀中食汁。流入鉢中。得俱名殘食。
 
[0579a03] 若並兩鉢作殘食。若前人正一鉢中食者。正一鉢得名作殘食。若二鉢上。若餅若菜。通覆橫上者。二俱得名作殘食。餘種種器亦爾。
 
[0579a05] 若國土少比丘處比丘食已。有大檀越。持種種飲食至。比丘已起去。當云何。若彼間有直月維那。諸知事人。未食足者。當從彼人邊作殘食。若彼已食足。若上座未足。當於上座邊作殘食。若上座羞不能人中作者。當合座舉。上座至屏處作殘食。若上座已足者。有客比丘來者當問。長老。今日自恣足未。若客比丘言。我未得夏安居。云何得自恣足。當知是人不知律相。更問汝食未。若言已食。復問檀越自恣與不。若言。長老。何處自恣食。水菜不足。況餘食。當知不足。應從彼作殘食。若言已足者。僧應作方便。不應破檀越善心。若眾中有大沙彌。將至戒場。與受具足。教作殘食法已。然後當食(五分亦用此義)。若一切粥新出釜。畫不成字。一切果一切菜。非別眾食。非處處食。非足食。
 
[0579a19] 律攝云。有五蒲膳尼。即可噉食。一飯。二麥豆飯。三麨。四肉。五餅。又五珂但尼。即可嚼食。謂根莖葉華果。
 
[0579a21] 若先食五嚼食及乳酪菜等。後受五噉食。無犯。
 
[0579a22] 若先食五噉食。更食五嚼食及乳酪菜等。名犯。
 
[0579a23] 應知有五未足之言。謂授食時。未即須者。應報言。且待。且去。且有。且待我食。且待我盡。若兼且言。名曰未足。若無且聲。便是遮足。若未為足意。設作足言。亦不成足。得惡作罪。由言不稱法故。若得餘食作法食者。自身樂住。施住得福。欲作法時。洗手受食。持就一未足苾芻。或雖已足。未離座者。對彼作法。彼若未遮足。應取兩三口食。若自足已。便不合食。應以手按而告之言。斯是汝物。隨意食之。
 
[0579b07] 有五不成作餘食法。一身在界內對界外人。二不相及處(善見云。二肘外半)。三在傍邊。四在背後。五前人離座。翻此便成。
 
[0579b09] 比丘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79b11] 開緣 不犯者。食作非食想。不受作餘食法。非食不作餘食法。自取作餘食法。不置地作餘食法。乃至手及處作餘食法。若與他他與己作餘食法。若病不作餘食法。病人殘食不作餘食法。若已作餘食法。無犯。
 
[0579b15] 律攝云。若北方果及天神藕。斯等難得之物。或復饑年飲食難得。不作餘食法食之。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79b18] 會詳 毗尼母云。比丘受人施不如法。為施所墮。有二種。一者食他人施。不如法修道。放心縱逸。無善可記。二者與施轉施。施不如法。因此二處。當墮三塗。應施者。若父母貧苦。應先受三歸五戒十善。然後施與。若不貧。雖受歸戒。不中施與。復有施處。治塔人。奉僧人。治僧房人。計其功勞。當酬作價。若過分與。為施所墮。施病者食。當作慈心。隨宜與之。若錯誤與食。為施所墮。嬰兒牢獄繫人懷妊者。當以慈心施之。勿望出入得報。詣僧坊乞者。當自有糧。不須施與。若無糧食。施之無咎。若比丘不坐禪。不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施。為施所墮。若前人無此三業。知而轉施。與者受者皆為施所墮。寧吞鐵丸而死。不以無戒食人信施。若足食已。更強食者。不加色力。但增其患。是故不應無度食也。
 
[0579c08] ○第三十六使他犯餘食法戒
 
[0579c09] 總釋。
 
[0579c10]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學。
 
[0579c10] 律攝云。欲令他犯返詰過故。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79c12] 緣起處。
 
[0579c13] 佛在給孤獨園。
 
[0579c14] 起緣人。
 
[0579c15] 一比丘貪餮。不知足食不足食。不知餘食不餘食。得而食之。異比丘語言。未曾有。如汝貪餮嗜食者。不知足食不足食。不知餘食不餘食。得而食之。彼聞心懷恚恨。於異時見彼比丘食已。不作餘食法。殷勤請與食。即受食之。貪餮比丘語言。未曾有。如汝貪餮。不知足食不足食。不知餘食不餘食。得而食之。不知厭足。報言。我雖食而未足。彼比丘言。汝食先已飽足。彼言。知我足食耶。答言知。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時諸比丘未知足食不足食。後乃知已足食。或有作波逸提懺悔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當如是說戒。
 
[0580a02] 所立戒相。
 
[0580a03] 若比丘知他比丘足食已。若受請不作餘食法。殷勤請與食。長老取是食。以是因緣非餘。欲使他犯。波逸提。
 
[0580a06] 釋義 知者(若自知。或從他聞知。或彼自言我已足食故知)。食者(謂正食簡餘非食。足者。如前釋)。殷勤請與食。長老取是食(長老稱呼之辭。內懷瞋恚。外現殷勤。欲報先讐。強勸令食)。以是因緣非餘。欲使他犯(欲使他犯戒。生惱因緣。非為餘事)。
 
[0580a10]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心懷瞋恨。二知他足食。三不作法與。四食已入咽。
 
[0580a12] 定罪 此中犯者。若彼即受食之。咽咽二俱波逸提。
 
[0580a13] 若與令食。彼不食棄之。與者突吉羅。
 
[0580a13] 若與令食。彼不食舉置。
 
[0580a14] 若與令食。彼轉與餘人。
 
[0580a14] 若不作餘食法與。彼作餘食法而食之。
 
[0580a15] 若與病人食。欲令他犯。
 
[0580a16] 持病人殘食與他。欲令他犯。
 
[0580a16] 若作餘食法已與他。欲使他犯。與者。皆突吉羅。
 
[0580a17] 足食足食想。波逸提。
 
[0580a18] 足食疑。突吉羅。
 
[0580a18] 不足食足食想。突吉羅。
 
[0580a19] 不足食疑。突吉羅。
 
[0580a19]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0a21] 開緣 不犯者。先不知足食。不足食想。若與令棄而食之。若與舉置而食之。若令遣與人取而食之。若未作餘食法與。令作餘食法食。彼不作餘食法而食之。若持病人殘食與。不令他犯。作餘食法與。不令他犯。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0b02] ○第三十七非時食戒
 
[0580b03] 總釋。
 
[0580b04] 此是共戒。尼亦同結。大乘同制。
 
[0580b04] 律攝云。因長貪招譏。制斯學處。
 
[0580b06] 緣起處。
 
[0580b07] 佛在耆闍崛山。
 
[0580b08] 起緣人。
 
[0580b09] 難陀跋難陀入城觀看伎樂。向暮方還。迦留陀夷。日暮入城乞食。至一懷妊婦女家。婦女持食出門。值天雷電。暫見其面。怖稱言鬼鬼。即墮身。迦留陀夷言。大妹。我非鬼。我是沙門釋子。婦女恚言。沙門釋子寧自破腹。不應夜行乞食。尊者還向諸比丘說。少欲者白佛。呵責結戒。
 
[0580b15] 所立戒相。
 
[0580b16] 若比丘非時受食食者。波逸提。
 
[0580b17] 釋義 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按此時為法。四天下亦爾(謂比丘依四洲住。即准彼處。日出至日中。為受食之時也。若東洲日出。北洲日中。南洲半夜。西洲日沒 東洲日午。南洲日出。西洲半夜。北洲日沒 東洲日沒。南洲日中。西洲日出。北洲半夜 東洲半夜。南洲日沒。西洲日中。北洲日出 贍部洲僧向餘三洲住。但依彼處時而食。莫過日中也。故云四天下亦爾也)非時者。從日中乃至明相未出(薩婆多云。從晨至日中。世人營事。作飲食故。名為時。從中至後夜分。燕會嬉戲。自娛樂時。比丘遊行。有所觸惱。故名非時。又比丘從晨至中。是乞食時。應入聚落往來遊行。故名為時。從中至後夜分。應靜拱端坐誦經坐禪。各當所業。非是行來入聚落時。故名非時也)。食者有二種。佉闍尼食(五不正食)。蒱闍尼食(五正食)。
 
[0580c0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非時受食。二非時想。三食已入咽。
 
[0580c04] 定罪 此中犯者。非時受食食。咽咽波逸提。
 
[0580c04] 若非時過非時。波逸提。
 
[0580c05] 七日過七日。波逸提。
 
[0580c05] 盡形壽藥無因緣服者。突吉羅。
 
[0580c06] 非時非時想。波逸提。
 
[0580c07] 非時疑。突吉羅。
 
[0580c07] 非時時想。突吉羅。
 
[0580c07] 時非時想。突吉羅。
 
[0580c08] 時疑。突吉羅。
 
[0580c08] 比丘尼波逸提。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0c10] 開緣 不犯者。時有乞食比丘。見他作黑石蜜中有罽尼。畏慎不敢非時噉。佛言。聽噉無犯。作法應爾(此無正翻。義當雜物。律云。諸比丘入邨乞食。見作石蜜。以雜物和之。皆有疑。不敢非時食。佛言。聽非時食。作法應爾。五分云。作石蜜時。擣米著中。本草云。西戎用水牛乳汁米粉和沙糖。煎煉而作石蜜。根本羯磨云。然西國造沙糖時。皆安米屑。如造石蜜安乳及油。佛許非時開其噉食。而為防粗相。長道資身)時有病比丘。服吐下藥。比煑粥熟頃。日時已過。應煑麥。令皮不破。漉汁飲之。無犯。若喉中哯出還咽。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0c18] 會詳 婆沙論云。如來自誕生王宮。以至涅槃。於中曾無非時之餐。謂諸佛性恒處中道。不著二邊故。離非時食。以表中道。故制中食。而中前得食者。表前方便。得有證義。亦令身心獲現利故。中後不食。則少眠睡。無宿食患。身輕安隱。易得入定。有如是義。故令中食。
 
[0580c23] 舍利弗問經云。舍利弗白佛言。有諸檀越。造僧伽藍。厚置資給。供來世僧。有似出家人。非時就典食者索食。與者食者得何等罪。其本檀越得何等福。佛言。非時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盜人。非時與者。亦破戒人。亦犯盜人。盜檀越物。非施主意。施主無福。以失物故。但有發心置立之善。舍利弗言。時受時食。時不盡者。非時復食。或有時受。至非時食。復得福不。佛言。時食淨者。是即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僧伽。是即天人良友。是即天人導師。其不淨者。猶為破戒劫盜餓鬼。為罪窟宅。非時索者。以時非時。非時輒與。是典食者。是名退道惡魔。名三惡道破器。是癩病人。壞善果故。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況我弟子知法行法。而當爾耶。凡如此者。非我弟子。非法之人。盜與盜受。一團一撮。片鹽片醋。死墮燋腸地獄。吞熱鐵丸。從地獄出。生猪狗中。食諸不淨。又生惡鳥。人恠其聲。後生餓鬼。還僧伽藍中處都圊內。噉食糞穢。並百千萬歲。更生人中貧窮下賤。所可言說。人不信用。不如盜一人物。其罪尚輕。割奪多人福田故。斷出世道故。
 
[0581a18] 毗尼序云。病比丘服吐下藥。中後心悶。佛令與熬稻華汁飲。與竟悶猶不止。佛令與竹笋汁。與竟不瘥。佛令囊盛米粥絞汁與飲。病猶不瘥。佛令將至屏處與米粥。
 
[0581a21] 根本百一羯磨云。有五種果。若時非時。若病無病。並隨意食。一訶黎勒。此云天主持來(其味苦溫無毒。固腸洩痢咸安。斂肺而喘嗽俱止。利咽喉。下食積。除脹滿)。二毗醯勒。三菴摩勒。即嶺南餘甘子。形似梹榔。食之除風。四末粟者。即胡椒(味辛大熱。下氣溫中。除風去痰)。五畢茇利。即蒟醬。
 
[0581b02] 內法傳云。牙中食在。舌上膩存。未將淨水重漱已來。涎唾必須外棄。若日時過。更犯非時。
 
[0581b04] 觀水觀時。是曰律師。
 
[0581b05] ○第三十八殘宿食戒
 
[0581b06] 總釋。
 
[0581b07]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此是制罪。
 
[0581b07] 律攝云。由此非法。制斯學處。
 
[0581b09] 緣起處。
 
[0581b10] 佛在耆闍崛山。
 
[0581b11] 起緣人。
 
[0581b12] 尊者迦羅常坐禪思惟。時到入城乞食。自念日日乞食疲苦。我寧可食先得者。後得食當持還。即如所念為之。諸比丘於小食大食上。不見迦羅。疑命終遠行等。後見問知其故白佛。訶責結戒。
 
[0581b16] 所立戒相。
 
[0581b17] 若比丘殘宿食者。波逸提。
 
[0581b18] 釋義 殘宿者。今日受已至明日。於一切沙門釋子受大戒者。皆不清淨(十誦云。大比丘未手受。而共宿者。名曰內宿。噉者突吉羅。若已手受。舉共宿者。名殘宿食。噉者波逸提)。食者有二種。正食。非正食。
 
[0581b2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殘宿食。二作殘宿想。三食已入咽。
 
[0581b24] 定罪 此中犯者。若舉宿食而食。咽咽波逸提。
 
[0581c01] 非時過非時食者。波逸提。
 
[0581c01] 七日藥過七日食者。波逸提。
 
[0581c02] 盡形壽藥無因緣而服者。突吉羅。
 
[0581c02] 宿作宿想。波逸提。
 
[0581c03] 宿疑。突吉羅。
 
[0581c03] 非宿宿想。突吉羅。
 
[0581c04] 非宿疑。突吉羅。
 
[0581c04] 薩婆多云。共食宿有三種。若受食已。作己有想。若共宿若不共宿經宿。突吉羅。
 
[0581c06] 食則波逸提。
 
[0581c06] 若自手捉食名惡捉。捉時突吉羅。
 
[0581c07] 作己有想經宿。亦突吉羅。食亦爾。
 
[0581c07] 若食不受不捉。作己有想經宿。突吉羅。食亦突吉羅。
 
[0581c09] 不問共宿不共宿。但作己有想。名內宿。若他比丘食。共宿無過。
 
[0581c10] 十誦云。先自取果。後淨人受而食。突吉羅。
 
[0581c11] 有二種觸食。食無罪。一清淨比丘誤觸。二破戒比丘無慚愧觸。天食過中可食(以無實體故也)。可七日受。
 
[0581c13] 尼陀那云。所餘餅果持與求寂。明旦還得食之。若有希望心。與時惡作。食時犯墮。
 
[0581c14] 若總無希望心。不犯。
 
[0581c15] 目得迦云。若病者貧。設是殘觸酥油。服之無罪。
 
[0581c16] 善見云。若眾多比丘共行。唯一沙彌。比丘各自擔糧。至食時。各自分分。沙彌得分已。語比丘言。今持沙彌分與大德易。得已。復與第二座易。展轉乃至眾多食。皆無犯。若沙彌不解法。比丘自持食分。與沙彌展轉易得食。不犯。
 
[0581c20]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1c22] 開緣 不犯者。宿受食有餘。與父母。塔作人。作房舍人。計價與。異時乞食。從彼人得。鉢有孔罅。食入中。彼摘洗穿壞如法洗。餘不出者。無犯。若宿受酥油脂用灌鼻。若縮鼻時。酥油隨唾出。應棄之。餘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2a03] 第三十九自取食戒
 
[0582a04] 總釋。
 
[0582a05]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比丘同制。此是制罪。
 
[0582a06] 律攝云。因其非法。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82a07] 緣起處。
 
[0582a08] 佛在給孤獨園。
 
[0582a09] 起緣人。
 
[0582a10] 有一比丘常乞食。著糞掃衣。時城中諸居士。為命過父母兄弟姊妹夫婦男女。於四衢道頭。或於門下。河邊樹下。祭祀供養。彼比丘自取食之。諸居士譏嫌。諸比丘白佛。呵責結戒。諸比丘疑不敢自取水及楊枝。佛言聽。當如是說戒。
 
[0582a15] 所立戒相。
 
[0582a16] 若比丘不受食。若藥著口中。除水及楊枝。波逸提。
 
[0582a17] 釋義 不受者(律攝云。謂不從授學人苾芻尼式叉摩那求寂男女并諸俗類而受得也)。受有五種受。手與手受。或手與持物受。或持物授手受。若持物授持物受。若遙過物與。與者受者俱知。中無觸礙。得墮手中。是謂五種受。
 
[0582a20] 復有五種受食。若身與身受。若衣與衣受。若曲肘與曲肘受。若器與器受。若有因緣置地與。是謂五種受。
 
[0582a23] 食者。佉闍尼食。及五正食。藥者。奢耶尼食(此無正翻。意取含消為義 根本羯磨云。奢耶尼者。徧檢梵本。全無此名)謂酥油生酥蜜石蜜。
 
[0582b0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不從人受。二作不受想。三食已入咽。
 
[0582b03] 定罪 此中犯者。不與食自取著口中。除水及楊枝咽咽波逸提。
 
[0582b04] 非時過非時食者。波逸提。
 
[0582b04] 七日藥過七日食者。波逸提。
 
[0582b05] 盡形壽藥無因緣不受而食者。突吉羅。
 
[0582b06] 不受不受想。波逸提。
 
[0582b06] 不受疑。突吉羅。
 
[0582b07] 受不受想。突吉羅。
 
[0582b07] 受疑。突吉羅。
 
[0582b08] 五分云。除當食。但不得咽。聽從龍受食。天受食。鬼受食。獼猴受食。以施主語受食。不得受擲食食。
 
[0582b10] 律攝云。時有施主。持諸供養。列在眾前。本心擬施。家中火起。棄食往救。無人授食。時欲將過。佛言。應作北洲想自取而食。若受得食。有不受食墮中。若有淨人。更令其授。必無授者。撥去食之。若汁墮中。多却方食。若先受得。小兒來觸。更受方食。若是病人。無人可受。不受無犯(問四分遙擲物與便成受。五分不得受擲食。此義何從。答四分謂有因緣遙擲與。心非輕慢。故成受食。五分既無因緣擲過而與。心既無敬。故制不食)。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2b18] 開緣 不犯者。取水及楊枝。若乞食比丘。鳥銜食墮鉢中。若風吹墮鉢中。除去此食。乃至一指爪。餘者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2b21] 會詳 薩婆多云。有四人得從受食。男女黃門二根。非人畜生亦成受食。凡受食者。一為斷竊盜因緣故。二為作證明故。從非人受食。得成受食。不成證明。所以聽非人邊受食者。曠絕之處無人受食。是故聽之。若在人中非人畜生及無智小兒。一切不聽也。又為止誹謗故。為少欲知足故。生他信敬心故。如昔有一比丘。與外道共行。止一樹下。樹上有果。外道語比丘。上樹取果。比丘言。我比丘法。樹過人不應上。又言。搖樹取果。比丘言。我法不得搖樹落果。外道上樹取果。擲地與之。語取果食。比丘言。我法不得不受而食。外道生信敬心。知佛法清淨。即隨比丘。於佛法中出家。尋得漏盡。
 
[0582c09] ○第四十無病索好食戒
 
[0582c10] 總釋。
 
[0582c11] 此是不共戒。尼制不同。大乘同制。菩薩縱使有病。不得食魚肉。
 
[0582c12] 梵網云。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等。
 
[0582c13] 律攝云。因生譏嫌。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82c15] 緣起處。
 
[0582c16] 佛在給孤獨園。
 
[0582c17] 起緣人。
 
[0582c18] 跋難陀有一商主為檀越。詣彼言。我今欲得雜食。商賈問言。有何患乃思此食。報言無所患。但意欲得耳。商賈言。我曹常賣買生活。猶尚不能得雜食。況出家人。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諸病比丘皆畏慎不敢乞。得已不敢食。佛言聽。當如是說戒。
 
[0582c23] 所立戒相。
 
[0582c24] 若比丘若得好美飲食乳酪魚及肉。若比丘如此美飲食。無病自為己索者。波逸提。
 
[0583a02] 釋義 若比丘得好美飲食下(不索而得。無有過罪。下文故索而成犯)。好美食者。乳酪魚及肉(薩婆多云。所以名美食者。以價貴故。以難得故。以愈病故。或美食非美藥。乳酪酥等是。或美藥非美食。生酥油是。亦美食亦美藥。酥肉魚脯是。非美食亦非美藥。訶梨勒等是)。無病自為己索者(病者。黃爛癰痤。痔病不禁。黃病瘧病。咳嗽消羸。風腫水腫。如是種種病。必須美飲食。病可除瘥。是故聽乞聽食也。自為者。二種。若自索。若使他為己身索也)。
 
[0583a08]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無病緣。二是美飲食。三得食入咽。
 
[0583a10] 定罪 此中犯者。無病自為身。乞如此美飲食。咽咽波逸提。
 
[0583a11] 律攝云。無病而乞。無病而食。得波逸底迦及惡作罪。
 
[0583a12] 無病從乞。有病而食。乞得小罪。食時無犯。
 
[0583a13] 有病從乞。無病而食。乞時無犯。食時墮罪。
 
[0583a14] 有病從乞。有病而食。無犯。
 
[0583a14] 若乞時欲得餘物者。他持食與。報言。姊妹。我飯已足。若問更何所須。即便隨情所欲。從乞無犯。
 
[0583a16] 若施主言。有所須者。隨意可索。隨乞無犯。
 
[0583a17] 或從天龍藥叉毗舍乞求。皆無犯。
 
[0583a18] 比丘尼及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3a20] 開緣 不犯者。病人自乞。為病人乞。若不乞而得。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3a22] 第四十一自手與外道食戒
 
[0583a23] 總釋。
 
[0583a24]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然觀機宜。可與不可。
 
[0583b01] 律攝云。由外道事長物譏嫌。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83b03] 緣起處。
 
[0583b04] 佛將千二百五十弟子。從拘薩羅。至舍衛國(薩婆多云。千二百五十人者。優樓頻螺迦葉兄弟門徒千人。舍利弗目犍連等二百五十人。皆是善來。所以常偏稱千二百五十人者。是諸人同是婆羅門中出家故。又以門徒師眾大故。又俱是善來故。又皆是阿羅漢故是佛常隨眾也)。
 
[0583b08] 起緣人。
 
[0583b09] 諸檀越供養大得餅食。佛勅阿難。與僧分餅。分已有餘。勅與乞人。有一躶形外道女。顏貌端正。阿難付餅。餅黏相著。謂是一餅與此女。女問傍人。得幾餅。彼言。我得一餅。彼即復問。汝得幾餅。報言。我得二餅。彼婦女言。彼與汝私通。何得與汝二餅。阿難聞即懷愁憂。諸比丘聞亦復不樂。有一梵志。在此食已。向拘薩羅。逢一篤信瞻相婆羅門。問從何來。報言。我從舍衛國來。復問乞食可得不。報言可得。問從誰得。報言。禿頭居士邊得。問言。何者禿頭居士。報言。沙門瞿曇是。婆羅門言。汝是何人。食他食已。發此惡言。諸比丘以此二緣。白佛結戒。諸外道等皆怨言。一二外道有過。我曹復有何過。而不得食耶。比丘白佛。佛言。欲與食者。當置地與。若使人與。當如是說戒。
 
[0583b23] 所立戒相。
 
[0583b24] 若比丘。外道男外道女。自手與食者。波逸提。
 
[0583c01] 釋義 外道男女者。躶形異學人。在此外道出家者是(心不達理。心遊理外。故名外道 薩婆多云。佛言除佛五眾。餘殘出家人。皆名外道。此躶形發起。因人制戒。及餘外道皆不[1]〔德〕自手與食也。外道有九十六種。不出六師門徒。一師有十五種教。以授弟子為教各異。弟子受行各成異見。如是一師出十五種異見。師別有法。與弟子不同。師與弟子。通為十六種。如是六師有九十六種。師所用法。及其將終。必授一弟子。如是師師相傳。常有六師 央掘經云。無量阿僧祗劫有佛。號拘孫陀羅跋陀羅。法欲滅時。有一蘭若比丘。名佛慧。檀越施無價衣。因賊劫打破。其身裸形。懸手繫于樹而去。採花婆羅門見之。起妄執云。沙門必知袈裟非解脫因。拔髮裸形外道因是而起。其比丘後得脫。取樹皮赤石塗以自障。結草作拂。用拂蛟蟲。出家外道從見是而起。比丘暮入水浴。以牧牛人所棄弊衣障身。即弊衣三日浴外道。從見是起。比丘以身瘡蟲等唼食。以灰塗身。塗灰外。道因見此起。比丘以火炙瘡。瘡痛難忍。遂投巖而死。因此事火投巖外道起也。如是九十六種外道。皆因是比丘種種形而起。效而行之)。食者。五正食。五不正食犯緣。
 
[0583c12]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外道。二自手與食。三授受已竟。
 
[0583c14] 定罪 此中犯者。裸形外道。若男若女。自手與食者。波逸提。
 
[0583c15] 若與而受。波逸提。
 
[0583c15] 與而不受。突吉羅。
 
[0583c16] 方便欲與而不與。還悔者。一切突吉羅。
 
[0583c16] 薩婆多云。若自手與一切九十六種異見人食。不問在家出家裸形有衣。悉波逸提。
 
[0583c18] 若眾僧與外道食無過。正不得自手與。
 
[0583c19] 五分云。若外道來乞。應己分一摶別一處。使其自取。不應持僧分與。
 
[0583c20]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3c22] 開緣 不犯者。若捨著地與。若使人與。若與父母。與塔作人別房作人。計作食價與。若力勢強奪。無犯。
 
[0583c24] 根本云。或欲以食因緣。除彼惡見。與亦無犯。
 
[0584a01] 十誦云。不犯者。若彼有病。若親里。若求出家時與(謂四月與波利婆沙之時也)。未受食。不應與他。先受已。後當與彼。若繫閉人。急須食人。妊身女人。應正觀多少與之。畜生應與一口。
 
[0584a04]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4a05] 會詳 賢愚經云。目連擕福增比丘。入海行次。見一大樹。多蟲圍唼其身。乃至技葉。無有空處如針頭許。大呌震動。如地獄聲。比丘問目連。目連告曰。是瀨利吒營事比丘。用僧祇物。華果飲食。送與白衣。受此華報。後墮地獄。唼樹諸蟲。即是得物之人也。
 
[0584a11] 第四十二詣餘家不囑授戒
 
[0584a12] 總釋。
 
[0584a13]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584a13] 律攝云。由俗家事過限廢闕煩惱。制斯學處。此戒六緣合結。
 
[0584a15] 緣起處。
 
[0584a16] 佛在給孤獨園。有一長者。與跋難陀親友。作是念。若跋難陀來入城者。當為彼故飯食眾僧。
 
[0584a18] 起緣人。
 
[0584a19] 異時跋難陀入城。長者聞即請比丘食。諸比丘到長者家。待跋難陀。跋難陀小食時詣餘家。時垂欲過乃來。使諸比丘食不滿足。諸比丘白佛結戒。不聽先受請小食。時至餘家。有一大臣。是跋難陀親友。大得甘果。勅人持果。語跋難陀分與僧。跋難陀後食已。詣餘家。時過乃還。使眾僧不得食新果。佛呵責結戒。不聽前食後食詣餘家。城中大有請處。諸比丘皆畏慎不敢入城。佛言。聽相囑授入城。諸比丘不知當囑授誰。佛言。囑授比丘。若獨處一房中。當囑授比近住者。更加不囑授之句。病比丘先語檀越家作羮作粥作飯。畏慎不敢入城。佛言。聽病比丘不囑授。復結除病時。作衣比丘或有所須。皆畏慎不敢入城。佛言。聽作衣時不囑授。復加作衣時。後施衣時到。或有已得施衣處。或有方當求索。彼畏慎不敢入城。佛言。聽布施衣時。不囑授入城。當如是說戒。
 
[0584b11] 所立戒相。
 
[0584b12] 若比丘先受請已。前食後食詣餘家。不囑授餘比丘。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病時。作衣時。施衣時。是謂時。
 
[0584b14] 釋義 先受請者(謂先受四姓家請食已)。前食者。明相出至食時是。
 
[0584b15] 後食者。從食時至日中是。
 
[0584b15] 家者。有男有女所居也(餘家者。謂非所請之家)。不囑授者。若比丘囑授欲詣村。而中道還。失前囑授。後若欲去者。當更囑授。若比丘囑授欲詣村。不至所囑授處。乃更詣餘家。失前囑授。若欲往。應更囑授而去。若囑授至白衣家。乃更至庫藏處聚落邊房。若比丘尼僧伽藍中。若即白衣家還出。失前囑授。應更囑授而往。
 
[0584b22] 餘比丘者。同一界共住也。
 
[0584b22] 作衣時者。如上一月五月。乃至衣上作馬齒一縫。
 
[0584b23] 施衣時者。亦如上一月五月。及餘時。勸化作食并施衣者是也。
 
[0584c0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同眾受請。二詣餘家不囑。三兩足過限。
 
[0584c03] 定罪 此中犯者。先受請已。前食後食詣餘家不囑授比丘入村。除餘時。波逸提。
 
[0584c04] 若一脚在門內。一脚在門外。方便莊嚴。欲去而不去。一切突吉羅。
 
[0584c06] 薩婆多云。雖大界內近寺白衣家。不白亦犯墮。
 
[0584c07] 若白而還晚。令僧生惱者。突吉羅。
 
[0584c07] 比丘尼波逸提。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4c09] 開緣 不犯者。病時。作衣時。施衣時。不囑授比丘。若無比丘不囑授。至庫藏聚落邊房。若至比丘尼僧伽藍。至所囑白衣家。若為力勢所持。或命難。梵行難。無犯。
 
[0584c12] 律攝云。若語施主。我設不來。應與僧食。勿廢闕。若施主不以此人而為先首。並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毗尼關要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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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十二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584c22] ○第四十三食家強坐戒
 
[0584c23] 總釋。
 
[0584c24]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學。
 
[0584c24] 律攝云。由向俗家事為婬煩惱。制斯學處。
 
[0585a02] 緣起處。
 
[0585a03] 佛在給孤獨園。
 
[0585a04] 起緣人。
 
[0585a05] 迦留陀夷與齋優婆私。互相繫意乞食。至其家。就座而坐。時齋優婆私。洗浴莊嚴。夫主心極愛敬。夫主問言。欲須何等。報言須食。即使婦出食與之。食已。坐住不去。其夫瞋言。猶故不去。欲作何等。我今捨汝。出去隨汝。在後欲何所作乞食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585a11] 所立戒相。
 
[0585a12] 若比丘在食家中。有寶強安坐者。波逸提。
 
[0585a13] 釋義 食者。男以女為食。女以男為食(律攝云。謂男女交會。更相受用。故名食也)。寶者。硨磲碼碯真珠琥珀金銀(此戒在食家。強坐妨他男女交會。而得罪。不從有寶。而犯過)。強安坐者(律攝云。不問舍主。自縱己心。不隨他意。故云強也。違制成犯)。
 
[0585a17]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食之家。二非顯露處。三獨身安坐。
 
[0585a19] 定罪 此中犯者。在食家中。有寶強安坐者。波逸提。
 
[0585a20] 盲而不聾。突吉羅。
 
[0585a20] 聾而不盲。突吉羅。
 
[0585a20] 立而不坐。突吉羅。
 
[0585a21] 十誦云。若女人受一日戒。男子不受。若男子受一日戒。女人不受。是家中坐。突吉羅。
 
[0585a23] 若二俱受者不犯。
 
[0585a23] 律攝云。若天女及半擇迦等。咸得惡罪。
 
[0585a24]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5b02] 開緣 不犯者。若入食家中。有寶舒手。及戶處坐。若有二比丘為伴。若有識別人。或有客人在一處。不盲不聾。或從前過不住。或卒病發倒地。或為力勢所持。或繫閉。或命難。梵行難。無犯。
 
[0585b05] 十誦云。不犯者。若斷婬家。若受齋家。若更有所尊人在坐。若是舍多人出入。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5b08] ○第四十四食家屏坐戒
 
[0585b09] 總釋。
 
[0585b10]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制。
 
[0585b10] 律攝云。由詣他家事及婬煩惱。制斯學處。
 
[0585b12] 緣起處。
 
[0585b13] 佛在給孤獨園。
 
[0585b14] 起緣人。
 
[0585b15] 亦由前人與優婆私在戶扇後坐共語。乞食比丘至彼家。聞迦留陀夷語聲。嫌責白佛。訶責結戒。
 
[0585b17] 所立戒相。
 
[0585b18] 若比丘食家中。有寶在屏處坐者。波逸提。
 
[0585b19] 釋義 屏處者。若樹墻壁籬柵。若衣障及餘物障。
 
[0585b20]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食家中。二獨與女人。三屏處共坐。
 
[0585b22] 定罪開緣。
 
[0585b22] 如前故不重出。
 
[0585b23] ○第四十五與女人露地坐戒
 
[0585b24] 總釋。
 
[0585c01] 此是共戒。尼亦同結。大乘同制。煩惱如前。制斯學處。
 
[0585c03] 緣起處。
 
[0585c04] 佛在給孤獨園。
 
[0585c05] 起緣人。
 
[0585c06] 亦由前人與齋優婆私在露地共一處坐。乞食比丘白佛。呵責結戒。
 
[0585c08] 所立戒相。
 
[0585c09] 若比丘獨與女人露地坐。波逸提。
 
[0585c10] 釋義 女人者。有智命根不斷。
 
[0585c10] 獨者。一女人。一比丘(僧祇云。獨一女人。更無餘人。設有餘人。若眠癡狂心亂苦痛嬰兒非人畜生。亦名獨也)。
 
[0585c1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女人堪行欲境。二獨無伴侶。三身相近坐。
 
[0585c14] 定罪 此中犯者。罪相如前。
 
[0585c14] 十誦云。相去一丈坐。波逸提。
 
[0585c15] 相去丈五坐。突吉羅。
 
[0585c15] 過二丈。不犯。
 
[0585c16] 律攝云。若與非人女。半擇迦女。及未堪行婬境。若聾騃等共坐。咸得惡作。
 
[0585c17] 餘不犯等同前。
 
[0585c18] ○第四十六使他不得食戒
 
[0585c19] 總釋。
 
[0585c20]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585c20] 律攝云。由伴屬事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0585c22] 緣起處。
 
[0585c23] 佛在給孤獨園。
 
[0585c24] 起緣人。
 
[0586a01] 跋難陀與餘比丘共鬬。結恨在心。異時語彼比丘。隨我到邨。當與汝食。時到與彼入舍衛城。將至無食處。周迴徧行。餘有少時。跋難陀念言。至祇桓中。日時已過。語彼言。未曾有。汝是大惡人。比丘問言。我作何等過。今由汝故。并使我不得食。長老速去。我共汝若坐若語不樂。我獨坐獨語樂。語已便至有食家而食。時彼比丘至祇桓中。日時已過。不得食乏極。諸比丘知白佛。呵責結戒。
 
[0586a09] 所立戒相。
 
[0586a10] 若比丘語餘比丘。如是語。大德。共至聚落。當與汝食。彼比丘竟不教。與是比丘食語言。汝去。我與汝一處。若坐若語不樂。獨坐獨語樂。以此因緣。非餘方便遣去。波逸提。
 
[0586a14] 釋義 大德(稱呼之詞)共至聚落。當與汝食(誘誑之語)。食者。有五種飯。麨乾餅魚及肉。
 
[0586a15] 語言汝去(此是總標一句。下文別出驅遣之語)。我與汝一處。若坐若語不樂。獨坐獨語樂(根本云。語謂讀誦。坐謂禪思)。以此因緣非餘(正謂令其絕食而生憂惱因緣。非為餘事。而驅遣空還也)。方便遣去(假設言詞驅遣言。今由汝是大惡人。使我不得食。設此方便而遣去。豈是實事耶)。
 
[0586a20]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心有嫌恨。二許食同往。三遣離見聞。
 
[0586a22] 定罪 此中犯者。若方便遣去。捨見聞處。波逸提。
 
[0586a23] 捨見處至聞處。突吉羅。
 
[0586a23] 捨聞處至見處。突吉羅。
 
[0586a24] 方便遣去。自捨見聞處。波逸提。
 
[0586a24] 捨見處至聞處。捨聞處至見處。皆突吉羅。
 
[0586b01] 五分云。作此惱餘四眾。突吉羅。
 
[0586b02] 尼作此惱。二眾波逸提。
 
[0586b02] 惱餘三眾。突吉羅。
 
[0586b03] 十誦云。未入城令還。突吉羅。
 
[0586b03] 若入城門令還。突吉羅。
 
[0586b04] 若未入白衣家。外門中門內門令還。突吉羅。
 
[0586b05] 若入內門。未至聞處令還。突吉羅。
 
[0586b06] 若至聞處令還者。波逸提。
 
[0586b06]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6b08] 開緣 不犯者。與食遣去。若病。若無威儀人見不喜者。語言。汝去。我當送食。至僧伽藍中。彼若破戒見威儀。若被舉。若被擯。若應擯。若見命難。梵行難。方便遣去。不以嫌恨故。無犯。
 
[0586b11] 律攝云。若隨。醫教。為病令斷食者。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6b13] ○第四十七過受藥戒
 
[0586b14] 總釋。
 
[0586b15] 此是共戒。尼亦同制。大乘同學。若為眾生故索。不犯。
 
[0586b16] 律攝云。由他施事多求煩惱。制斯學處。此戒六緣合結。
 
[0586b18] 緣起處。
 
[0586b19] 佛在釋翅搜迦維羅衛尼拘律園中。摩訶男釋種(摩訶男此云大名。是佛叔之子。大佛一月得斯陀含道)。請眾僧供給藥。恭敬上座。施與好者。
 
[0586b22] 起緣人。
 
[0586b23] 六群自相謂言。彼恭敬上座。與好者於我等。無恭敬心。我等當往其家求索難得。所無有藥。即往語言。我等須如是如是藥。摩訶男報言。家中有者當與。若無者詣市買給。六羣言。汝家中可無如是如是藥。而請眾僧與藥。汝有愛。又復妄語。摩訶男言。我先有誓要。請眾僧家中。所有供給。若無者當詣市買與汝。今云何言。我有愛是妄語人耶。長老去。我今已往。不復供給眾僧藥也。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受四月請與藥不得過。諸病比丘畏慎不敢過受。佛言。聽病比丘過受藥。諸居士常請比丘與藥。諸比丘畏慎不敢受。佛言。聽諸比丘受常請供給藥。後摩訶男復作是念。不可以一二人故斷眾僧藥。更請眾僧供給藥。諸比丘各各畏慎不敢受。佛言。聽受更請與藥。諸比丘便計前日數。佛言。不應計前日數。應從斷藥。還與已來。日從此為數。時諸居士請比丘與分藥。比丘畏慎不敢受。佛言。聽諸比丘受分藥。又有居士。請比丘與盡形壽藥。比丘不敢受。佛言。聽受盡形壽藥。當如是說戒。
 
[0586c17] 所立戒相。
 
[0586c18] 若比丘受四月請與藥。無病比丘應受。若過受。除常請。更請分請。盡形壽請。波逸提。
 
[0586c20] 釋義 四月者。夏四月。請與藥(僧祇云。或夏四月或冬四月。或春四月檀越請不必定。或四月。或一月半月期滿已。不得更索。若請前食。不得索後食。請後食不得索前食。藥及餘物亦爾。若言盡壽受我四事供養。爾時隨意索 律鈔云。報命支持。勿過於藥。藥名乃通。要分為四。一時藥從旦至中。聖教聽服事順法。應不生罪累。二非時藥諸雜漿等。對病而設時外開服。限分無違。三七日藥約能就法。盡其分齊。從以日限。用療深益。四盡形壽藥。勢力既微。故聽久服。方能除患。形有三種。一盡藥形。二盡病形。三盡報形)。無病比丘應受者(謂病者不局。請限病瘥。方止無病過則成犯)。病者。醫所教服藥也。
 
[0587a02] 常請者。其人作如是言。我常與藥。
 
[0587a03] 更請者。斷已後更請與藥。
 
[0587a03] 分請者。持藥至僧伽藍中分與。
 
[0587a04] 盡形壽請者。其人言。我當盡形壽與藥。
 
[0587a05] 請者有四種。或有請夜有限齊。藥無限齊。或有請藥有限齊。夜無限齊。或有請藥有眼齊。夜有限齊。或有請夜無限齊。藥無限齊。
 
[0587a08] 云何夜有限齊。藥無限齊。彼作夜分齊。不作藥分齊。我與如許夜藥。
 
[0587a09] 云何藥有分齊。夜無分齊。彼作藥分齊。不作夜分齊。作如是言。我與如是藥。
 
[0587a11] 云何夜有分齊。藥有分齊。彼作夜分齊。藥分齊。如是言。爾許夜與如是藥。
 
[0587a12] 云何夜無分齊。藥無分齊。彼不作夜分齊。藥分齊。如是言。我請汝與藥。
 
[0587a14] 是中夜有分齊。藥無分齊。夜有分齊。藥有分齊。應夏四月受請(謂夏必有定期。不改移故。不言日而言夜者。夜必該日故)。是中藥有分齊。夜無分齊。夜無分齊。藥無分齊。應隨時受(既無限齊。但隨施意。不須定於期限也)。
 
[0587a18]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受請藥。二過限更受。三索得入咽。
 
[0587a20] 定罪 此中犯者。若過受。咽咽波逸提。
 
[0587a20] 十誦云。索得。波逸提。
 
[0587a21] 不得。突吉羅。
 
[0587a21] 索訶梨勒等苦藥得不得。盡突吉羅。
 
[0587a22] 律攝云。四月未竟。請粗食。更求好者。惡作罪。
 
[0587a23] 食便得墮。
 
[0587a23] 請好食更索粗者。索時惡作。
 
[0587a24] 食時無犯。
 
[0587a24] 善見云。檀越施藥。應作藥用。不得作食用。與油乞酥。犯突吉羅。
 
[0587b01] 五分云。若人施僧藥。執事比丘應問。為留聚落中。為著僧坊內。若言留聚落中。須時應語。我須如是藥為我辦。勿使乏。若言留僧坊內。應白二羯磨。差五法比丘不隨愛恚癡畏。知藥非藥者。作守僧藥人。
 
[0587b05]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7b07] 開緣 不犯者。受四月請。與藥病者。過受常請。更請分請。盡形壽請。不犯。無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7b09] ○第四十八觀軍陣戒
 
[0587b10] 總釋。
 
[0587b11]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同制。
 
[0587b11] 律攝云。由觀軍事情亂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87b13] 緣起處。
 
[0587b14] 佛在給孤獨園。波斯匿王土境人民反叛時。王自領六軍征伐(謂萬二千五百人為軍。周制天子六軍。諸侯大國三軍。次國三軍。小國一軍)。
 
[0587b17] 起緣人。
 
[0587b18] 六群往至軍中。觀看波斯匿王言。諸尊在此。欲何所為。六群報言。我無所作。來看軍陣耳。王聞不悅。復問言。今欲何所至耶。報言。欲詣舍衛見佛。王言。若至舍衛。持我名。禮拜問訊世尊。持此一褁石蜜奉上。以此因緣。具白世尊。時六羣即往。見佛具白上事。佛呵責已。結戒。往觀軍陣。婆逸提。有大臣兄弟二人。兄名黎師達。弟名富羅那。王使領軍征伐。此二人渴仰欲見。比丘即遣使往請。諸比丘畏慎。佛言。有請喚者聽往。當如是說戒。
 
[0587c03] 所立戒相。
 
[0587c04] 若比丘往觀軍陣。除時因緣。波逸提。
 
[0587c05] 釋義 陣者。若戲若鬪(律攝云。陣有四種。一槊刃勢。二車轅勢。三半月勢。四鵬翼勢)。軍者。象軍馬軍車軍步軍(西域記云。西國戰士驍雄畢選子父傳業。遂窮兵衛。居則宮廬周衛。征則奮旅前鋒。象則披以堅甲。牙施利距。一將安乘。授其節度。兩卒左右為之駕馭。車乃駕以駟馬。兵帥車乘。列卒周衛。扶輪挾穀。馬軍散禦。逐北奔命。步軍輕捍。敢勇克選。負大摑。執長戟。或持刀劍。前奮行陣。凡諸戎器。莫不鋒鏡所謂矛盾弓矢。刀劍鋮斧。戈殳長矟。輪索之屬。皆世習矣)。除時因緣(薩婆多云。因緣者。若王王夫人太子大臣諸將。如是等遣使喚往者。不犯。為止誹謗故。若喚不往。當言比丘有所求時。不喚自來。無所求時。故喚不來。為沙門果故。若往說法。或得須陀洹。乃至阿那含。又長信敬善根故。又以道俗相須。長養佛法故。是以聽往。以歡喜心故。得沙門果故)。
 
[0587c13]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軍陣。二有心往觀。三見境分明。
 
[0587c15] 定罪 此中犯者。往而見者。波逸提。
 
[0587c15] 不見者。突吉羅。
 
[0587c16] 方便莊嚴。欲觀而不去。一切突吉羅。
 
[0587c16] 若先在道行軍陣。後至比丘。應下道避。不避者。突吉羅。
 
[0587c18] 薩婆多云。若不故往。以行來因緣。道由中過。不犯。
 
[0587c19] 若住立看壞威儀。突吉羅。
 
[0587c19] 若左右顧看。突吉羅。
 
[0587c20] 僧祇云。軍來詣精舍。不作意看。無罪。作意看越毗尼罪。
 
[0587c21] 不至看人口諍。越毗尼罪。
 
[0587c21] 律攝云。若觀天龍阿蘇羅等軍。亦得惡作。乃至故心觀鶉等鬪。並惡作罪。
 
[0587c23] 若賊軍欲至。須往觀望。知其遠近。不犯。
 
[0587c24] 根本云。若見軍時。不應說其好惡。
 
[0588a01] 尼陀那云。有打鬬者。不應往看。若見諍者。急捨而去。
 
[0588a02]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8a03] 開緣 不犯者。若有事往。若彼請去。或力勢者將去。若先前行軍陣。後至下道避。若水陸道斷。及難緣等不避。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8a06] 會詳 薩婆多云。為佛法尊重故。為滅誹謗故。為息諸惡法增長善法故。而結此戒。
 
[0588a08] ○第四十九軍中過三宿戒
 
[0588a09] 總釋。
 
[0588a10] 此是共戒。尼亦同結。大乘同學。
 
[0588a10] 律攝云。由觀軍事及掉亂心。制斯學處。
 
[0588a12] 緣起處。
 
[0588a13] 佛在給孤獨園。
 
[0588a14] 起緣人。
 
[0588a15] 六群有因緣。至軍中宿。諸居士見自相謂言。我等為恩愛故。在此宿耳。此沙門復在此何為耶。諸比丘白佛。呵責結戒。
 
[0588a18] 所立戒相。
 
[0588a19] 若比丘有因緣。聽至軍中二宿三宿。過者。波逸提。
 
[0588a20] 釋義 有因緣者(若王王夫人太子大臣諸將等請。若為僧事塔事私己事。有所啟白)。有因緣至軍中得二宿住。第三宿明相未出時。應離見聞處(謂極止齊三不經明相也)。
 
[0588a23] 犯緣 此戒具足二緣。方成本罪。一自至軍中。二無緣過宿。
 
[0588b01] 定罪 此中犯者。軍中二宿已。至第三宿明相未出。不離見聞處。明相出。波逸提。
 
[0588b02] 若離見處至聞處。離聞處至見處。皆突吉羅。
 
[0588b03] 五分云。雖有因緣。若書信得了。應遣書信。若須自往。然後往事訖。便還勿經宿。若不了應一宿。一宿不了應再宿。復不了應三宿。若了不了過三宿。波逸提。
 
[0588b06] 若事即了不應宿而宿。突吉羅。
 
[0588b07] 僧祇云。若為塔為僧營事不訖。應離軍一宿。已得更宿。若城邑遠不能往者。應離軍見聞處宿。宿時應語軍外邏人言。我暮欲在其處宿。勿謂是異人。若軍人來到僧伽藍中住。不應捨去。雖多宿無罪。
 
[0588b11]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8b13] 開緣 不犯。者得二宿已。第三宿明相未出。離見聞處。若水陸道斷。及難緣等。不離聞見處不犯。無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8b16] ○第五十觀軍陣鬬戰戒
 
[0588b17] 總釋。
 
[0588b18]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制。
 
[0588b18] 梵網云。若佛子不得以惡心故觀一切男女等鬬軍陣兵。將劫賊等鬬也。
 
[0588b20] 律攝云。令軍慴怖及掉亂心。制斯學處。
 
[0588b21] 緣起處。
 
[0588b22] 佛在給孤獨園。
 
[0588b23] 起緣人。
 
[0588b24] 六群有因緣。二宿三宿軍中住。彼在軍中。觀軍陣鬬戰。六群中一人為箭所射。同伴比丘以衣褁之。輿還。諸居士問言。此人何所患耶。報言。無患。向觀軍陣鬪戰。為箭所射。居士譏嫌。諸比丘白佛呵。
 
[0588c04] 結戒。
 
[0588c05] 所立戒相。
 
[0588c06] 若比丘二宿三宿軍中住。或時觀軍陣鬪戰。若觀遊軍象馬力勢者。波逸提。
 
[0588c08] 釋義 軍者一種軍。乃至四種軍。或有王軍居士軍。或時觀軍陣鬪戰者。若戲鬪。若真實鬪陣者。四方陣圓陣。或半月形陣。或張甄陣。或函相陣。
 
[0588c10] 若觀遊軍象馬力勢者。第一象力。第一馬力。第一車力。第一步力(僧祇云。強弱相傾。觀其事勢。是名力勢)。
 
[0588c13]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兩陣合戰。二有心往觀。三見其形勢。
 
[0588c15] 定罪 此中犯者。往而見者。波逸提。
 
[0588c15] 不見。突吉羅。
 
[0588c16] 方便莊嚴。欲往而不往者。突吉羅。
 
[0588c16] 若先在道行軍陣。後至應避不避者。突吉羅。
 
[0588c17] 薩婆多云。此戒體。比丘在軍中二宿時故。往看軍著器杖牙旗幢旛。兩陣合戰。波逸提。
 
[0588c19] 設不在軍二宿住。時故往看。乃至軍陣合戰。亦波逸提。
 
[0588c20] 若坐不見。故立看者。突吉羅。
 
[0588c21] 乃至見軍幢旛。波逸提。
 
[0588c21] 五分云。觀鳥獸鬪。突吉羅。
 
[0588c22]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8c24] 開緣 不犯者。有因緣。若有所白。若請喚。若為力勢所持去。或命難。梵行難。若先前行軍陣。後至下道避。若水陸道斷。及諸難緣不避。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9a04] ○第五十一飲酒戒
 
[0589a05] 總釋。
 
[0589a06] 此是共戒。尼亦同結。大乘同制。
 
[0589a06] 律攝云。由乞求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0589a08] 緣起處。
 
[0589a09] 佛在支陀國(或云支提。又云制地)。
 
[0589a10] 起緣人。
 
[0589a11] 尊者娑伽陀(娑伽陀此云善來。根本云。初生之日容儀可愛。父母歡喜。唱言善來。因與立名。號曰善來。具德經云。聲聞中能具火界神通。修伽陀是)為佛作供養人。借宿辮髮。梵志家毒龍室中結跏趺坐。龍放火烟。尊者亦放火烟。龍恚復放身火。尊者亦放身火即滅龍火使無光色。降此毒龍。盛著鉢中。時拘睒彌主(是優填王也)亦在此宿。見是神力。更增篤信。欲興供養。問尊者何所須。報言。止止。此即為供養我已。復白言。願說所須。六群為索黑酒。尊者醉飽。中路倒地而吐。眾鳥亂鳴。佛知而故問。阿難具白。佛呵言。癡人如今不能降伏小龍。況能降伏大龍。佛言。飲酒有十過失。一者顏色惡。二者少力。三者眼視不明。四者現瞋恚相。五者壞田業資生法。六者增致疾病。七者益鬪訟。八者惡名流布。九者智慧減少。十者身壞命終。墮三惡道。自今已去。以我為師者。乃至不得以草木頭內著酒中而入口。呵責已結戒。
 
[0589b02] 所立戒相。
 
[0589b03] 若比丘飲酒者。波逸提。
 
[0589b04] 釋義 酒者。木酒。秔米酒。餘米酒。大麥酒。若有餘酒法作酒者是。
 
[0589b05] 木酒者。梨汁酒。閻浮菓酒(善見云。其形如沉苽大。紫色酸甜)。甘蔗酒。舍樓伽菓酒(藕根是也)。蕤汁酒([豸*生]音橤。莖間有刺。實如耳璫。紫赤色。本草[豸*生]于啖之。止鼻[血*且]。久服輕身。益氣不饑)。葡萄酒梨汁酒者。若以蜜石蜜雜作。乃至葡萄酒亦如是。
 
[0589b09] 犯緣 此戒具足二緣。方成本罪。一是酒。二貪飲入咽。
 
[0589b11] 定罪 此中犯者。若酒酒煑酒和合。若食若飲者。波逸提。
 
[0589b12] 若飲甜味酒。突吉羅。
 
[0589b12] 若飲酸味酒。突吉羅。
 
[0589b13] 若食麴。若酒糟。突吉羅(薩婆多云。噉麴犯者。此麴以麥及藥草。以酒和臥之。後乾持行。和水飲之。令人醉也。餘麴無犯)。酒作酒想。
 
[0589b14] 酒疑酒無酒想。皆波逸提。
 
[0589b15] 無酒有酒想。
 
[0589b15] 無酒疑。並突吉羅。
 
[0589b16] 律攝云。凡作酒色酒香酒味。或闕一闕二而飲。能令人醉。皆得墮罪。
 
[0589b17] 若不醉人飲。得惡作。
 
[0589b18] 若體非酒。而有酒色。飲之無犯。
 
[0589b18] 摩得勒伽云。若以酒熏。時藥。非時藥。七日藥。無酒性得服。
 
[0589b20] 善見云。若酒煑食煑藥故。有酒香味。突吉羅。
 
[0589b20] 無酒香味得食。
 
[0589b21]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89b23] 開緣 不犯者。若如是病餘藥治不差。以酒為藥。若以酒塗瘡。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89c01] 會詳 薩婆多云。若過是罪者。此酒極重飲之者。能作四逆。除破僧。逆以破僧。要自稱佛故。亦能破一切戒及餘眾惡也。
 
[0589c03] 婆沙論云。若不防護。離飲酒戒。則總毀犯。諸餘律儀曾聞有一鄔波索迦。稟性仁賢。受持五戒。專精不犯。後於一時。家屬大小。當為賓客。彼獨不往。留食供之。時至取食。鹹味多故。須臾增渴。見一器中有酒如水。為渴所逼。遂取飲之。爾時便犯離飲酒戒。時有鄰鷄來入其舍。盜心捕。殺烹煑而食。於此復犯離殺盜戒。鄰女尋鷄。來入其室。復以威力強逼交通。緣此更犯離邪行戒。鄰家憤怒。將至官司。時斷事者。訊問所以。彼皆拒諱。因斯又犯離誑語戒。如是五戒皆因酒犯。故遮罪中獨制飲酒。又酒令失念。增無慚愧。其過深重。故偏制立。
 
[0589c15] ○第五十二水中嬉戲戒
 
[0589c16] 總釋。
 
[0589c17]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589c17] 律攝云。因生譏嫌。制斯學處。
 
[0589c19] 緣起處。
 
[0589c20] 佛在給孤獨園。
 
[0589c21] 起緣人。
 
[0589c22] 十七群在阿耆羅婆提河(唐言無勝)。水中嬉戲。波斯匿王與末利夫人(此云勝鬘。又花名。此夫人本守末利園。善結花鬘故名 增一阿含經云。我聲聞中第一得證優婆斯篤信堅固。所謂末利夫人是)。在樓觀上。遙見。語末利夫人言。看汝所事者。夫人言。此諸比丘。是年少始出家者。在佛法未久。或是長老癡無所知。夫人即遣使白佛。呵責結戒。
 
[0590a04] 所立戒相。
 
[0590a05] 若比丘水中嬉戲者。波逸提。
 
[0590a06] 釋義 水中戲者。放意自恣。從此岸至彼岸。或順流。或逆流。或此沒彼出。或以手畫水。或水相澆灒。乃至以鉢盛水戲弄。
 
[0590a09] 犯緣 此戒具二緣。方成本罪。一是水中。二有心戲弄。
 
[0590a11] 定罪 此中犯者。水中嬉戲。波逸提。
 
[0590a11] 除水已。若酪漿。若清酪漿。若苦酒。若麥汁器中嬉戲。突吉羅。
 
[0590a13] 律攝云。若以指彈。作聲為戲。謂心皆得惡作。若學浮者無犯。如世尊說。苾芻應習浮。恐有難緣。不能浮渡。若以水酒弄。他時隨滴多少。咸得墮罪。
 
[0590a16] 為取涼冷水洒。無犯。
 
[0590a16] 五分云。摶雪弄草頭露。突吉羅。
 
[0590a17] 十誦云。槃上有水。若坐牀上有水。以指畫之。突吉羅。
 
[0590a18] 善見云。水深沒脚。背於中戲。波逸提若。
 
[0590a19] 搖船弄水。突吉羅。
 
[0590a19]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0a21] 開緣 不犯者。若道路行渡水。從此岸至彼岸。或水中牽材木。若竹若箄。順流上下。若取石取砂。若失物沈入水底。此沒彼出。或欲學知浮法。擢臂畫水灒水。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0b01] 會詳 薩婆多云。為佛法尊重故。為長養敬信故。不廢正業故。為修正念故。而結此戒。
 
[0590b03] ○第五十三相擊攊戒
 
[0590b04] 總釋。
 
[0590b05]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學。
 
[0590b05] 律攝云。以指擊攊。因笑過分。遂致於死。制斯學處。
 
[0590b07] 緣起處。
 
[0590b08] 佛在給孤獨園。
 
[0590b09] 起緣人。
 
[0590b10] 六群中一人擊櫪。十七群中一人乃令命終(薩婆多云。十七羣擊攊死者。是年少小比丘也)。諸比丘白佛。呵責結戒。
 
[0590b12] 所立戒相。
 
[0590b13] 若比丘以指相擊攊者。波逸提。
 
[0590b14] 釋義 指者。手有十。脚有十(言擊攊者。以手指或脚指及以餘物。觸彼身癢。而取笑故也)。
 
[0590b16]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擊攊。二是手足指。三觸彼人身。
 
[0590b18] 定罪 此中犯者。以手脚指相擊攊者。一切波逸提。
 
[0590b19] 除手指脚指已。若杖。若戶鑰。若拂柄。及一切餘物相擊攊者。一切突吉羅。
 
[0590b20] 律攝云。若苾芻以一二指乃至十指。擊攊他時。各獲墮罪。
 
[0590b21] 若二人身俱頑痺。而擊攊者。得惡作罪。
 
[0590b22] 薩婆多云。擊攊比丘尼三眾六罪人五法人(行調達五法)。狂心亂心病壞心。在家無師僧。如是等。盡突吉羅。
 
[0590b24] 盲瞎聾瘂。波利婆沙摩那埵。得戒沙彌。不見不作。惡邪不除。依止等四羯磨人。盡波逸提。
 
[0590c02] 若教人擊攊。突吉羅。
 
[0590c03] 五分云。擊攊沙彌。乃至畜生。突吉羅。
 
[0590c03] 摩得勒伽云。若身根壞指挃。突吉羅。
 
[0590c04]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0c06] 開緣 不犯者。不故擊攊。若眠觸令覺。若出入行來。若掃地。若杖頭誤觸。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0c09] ○第五十四不受諫戒
 
[0590c10] 總釋。
 
[0590c11]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590c11] 律攝云。由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0590c13] 緣起處。
 
[0590c14] 佛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中。
 
[0590c15] 起緣人。
 
[0590c16] 闡陀欲犯戒。諸比丘諫言。汝莫作此意。不應爾。闡陀不從即便犯。諸比丘白佛。訶責結戒。
 
[0590c18] 所立戒相。
 
[0590c19] 若比丘不受諫者。波逸提。
 
[0590c20] 釋義 不受諫者(作攝云。若尊人所說。不應遮止。有所言教。不應違逆。但嘿然恭敬而住。不嫉不恚。除罪惡心。恒為敬仰)。
 
[0590c2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自知所為非法。二智人呵諫。三諫而不納。
 
[0590c24] 定罪 此中犯者。若他遮言莫作。是不應爾。若自知所作是然。故作犯。根本不從語。突吉羅。
 
[0591a01] 若自知所作非然。故作犯。根本不從語。波逸提。
 
[0591a02]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1a04] 開緣 不犯者。若無智人來諫。報言。汝可問汝二師學問誦經。知諫法。然後可諫。若戲笑語。若獨處語。若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1a08] 會詳 毗尼母云。不應受五種人諫。一無慚愧。二不廣學。三常覓人過。四喜鬬諍。五欲捨服還俗。
 
[0591a10] 第五十五恐怖他戒
 
[0591a11] 總釋。
 
[0591a12]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學。或觀機折伏。不犯。
 
[0591a13] 律攝云。由戲弄事不寂靜煩惱。制斯學處。
 
[0591a14] 緣起處。
 
[0591a15] 佛在波羅棃毗國。
 
[0591a16] 起緣人。
 
[0591a17] 時尊者那迦波羅比丘(此云龍護。亦云象護。此比丘於現生中。亦證淨法增一云我聲聞中第一比丘。曉了星宿。預知吉凶。那伽波羅是)。侍佛。供給所須。世尊在經行處。經行諸佛常法。若經行時。供養人在經行道頭立。初夜已過。請佛入房。世尊默然。中夜後夜過。復請世尊入房。時佛默然。那迦波羅欲恐怖佛。使令入房。即反被拘執。作非人聲。恐怖沙門我是鬼。佛言。當知此愚人。心亦是惡。訶責結戒。
 
[0591a24] 所立戒相。
 
[0591b01] 若比丘恐怖他比丘者。波逸提。
 
[0591b02] 釋義 恐怖者。若以色聲香味觸法。恐怖人。云何色恐怖。或作象形馬形鬼形鳥獸形。如是等色恐怖人(問此是常所見事。何以為怖。答以非時故。令人怖也 僧祇云。色者在闇地。悚耳皺面。反眼吐舌。乃至曲一指。喂喂作恐怖相)。聲者。象聲。馬聲。驢聲。鬼呌聲。恠鳥聲。如是種種聲作恐怖。
 
[0591b06] 香者。若根香。薩羅樹香(此云出生。若云薩羅計。則青膠香也)樹膠香(梵語村魯。此云薰陸。狀如桃膠。西域記云。南印度阿吒釐國有薰陸香樹。葉似棠梨。本草云。出天竺邯鄲南方。草物狀曰。出大秦國。樹生海邊沙中。盛夏樹膠流沙上。形似白膠。類如松脂。黃白色。天竺者色白。邯鄲者夾綠。色香不甚。又云乳香。亦其類也。凡是樹脂不作香者。皆名膠香)。皮香。膚香。葉香。華香。果香。美香。臭氣。以此諸香恐怖人。
 
[0591b11] 味者。若酸。若甜。若苦。若澁。若鹹。若袈裟味。如是種種味令恐怖。
 
[0591b12] 觸者若以熱(若以火炙戶鑰。便熱觸彼身。言火起)。若冷(若以扇風衣。若水酒言雨雪)。若輕(若以輕細衣覆上。言雲墮)。若重(持重氈壓上言壁倒)。若細。若粗。若滑(若優鉢羅華莖。若戶鈎觸彼身。言是蛇)。若澁(若鉢頭摩華莖觸彼身。言是百足)。若輭。若堅。如是觸恐怖人。
 
[0591b16] 法者。語前人言。我見汝相。夢汝當死。若失衣鉢。若罷道。汝和尚阿闍黎亦爾。若父母得重病。若命終。以如是法恐怖人(薩婆多云。若比丘語餘比丘。汝莫於生草菜中大小便。當墮地獄餓鬼畜生。是名法恐怖相)。
 
[0591b20]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恐怖。二用色等六法。三說而了了。
 
[0591b22]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以色聲香味觸法恐怖人。若說而了了。波逸提。
 
[0591b23] 不了了。突吉羅。
 
[0591b23] 薩婆多云。若比丘自以六事怖。若教他怖。餘比丘若能令怖。若不能令怖。皆波逸提。
 
[0591c01] 除此六事。更以餘事怖比丘者。突吉羅。所謂若以多眠多食多言語。當墮地獄餓鬼畜生。
 
[0591c03] 若怖比丘尼三眾。乃至一切在家人。盡突吉羅。
 
[0591c04] 律攝云。若以可惡事。令人畏惱。有怖無怖。解其言義。便得本罪。
 
[0591c05] 若以可愛色聲等事畏惱。得惡作罪。
 
[0591c06] 若說地獄傍生餓鬼。情存化導。彼雖生怖者。無犯。
 
[0591c07]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1c09] 開緣 不犯者。或闇地坐無燈火。或大小便處。遙見謂言。象若賊若惡獸便恐怖。若至暗室中。無燈火處。大小便處。聞行聲。若觸草木聲。若謦欬聲。而怖畏。若以色示人。不作恐怖。意若實有是事。若見如是相。或夢中見。若當死。或罷道。若失衣鉢。二師亦爾。若父母重病當死。若戲笑語。疾疾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1c17] ○第五十六過洗浴戒
 
[0591c18] 總釋。
 
[0591c19]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591c19] 律攝云。由洗浴事過分煩惱。制斯學處。此戒六緣合結。
 
[0591c21] 緣起處。
 
[0591c22] 佛在羅閱祇迦蘭陀竹園中。有池水瓶沙王。聽諸比丘浴。
 
[0591c24] 起緣人。
 
[0592a01] 六羣於後夜入池浴。王與婇女亦至。聞洗浴聲。問左右。知是比丘。王言。莫大作聲。勿使不及浴而去。時六羣以種種細末藥。更相洗。乃至明相出。王竟不得浴而去。諸臣譏嫌。比丘白佛。訶責結戒。半月應洗浴。諸比丘盛熱時。身體汗垢臭穢。畏甚不敢浴。佛言。聽熱時數數浴。諸病比丘身垢臭穢。或大小便污。畏甚不敢浴。佛言。聽病時數數浴。諸比丘作時汗垢臭穢。佛言。聽作時數數浴。諸比丘風雨中行。塵坌污穢。佛言。聽風雨時數數浴。諸比丘道行身熱。汗垢塵坌。佛言。聽道行時數數浴。當如是說戒。
 
[0592a12] 所立戒相。
 
[0592a13] 若比丘半月洗浴。無病比丘應受不得過。除餘時。波逸提。餘時者。熱時。病時。作時。風雨時。道行時。此是時。
 
[0592a15] 釋義 半月洗浴者(僧祇云。若十日浴。數滿十五日。復應浴。若十四日乃至一日浴。應從浴日數。要滿十五日乃更浴。是名半月洗浴。非謂初一日至十五日。名為半月也)。熱時者。春四十五日夏初一月是熱時(薩婆多云。春殘一月半。夏初一月。是二月半名熱時。以天竺早熱。是名天竺熱時。如是隨處熱時。早晚數取二月半。於中浴無犯)。病時者。下至身體臭穢。是謂病時(僧祇云。病時者。癬疥瘙癰痤。如是種種病須浴。得適意聽浴)。作時者。下至掃屋前地(僧祇云。作時者。作泥作治房舍。若通水溝。若抒井。若泥房舍。若掃地。若洗浴和尚阿闍黎。乃至掃塔院僧院。下至五六動掃帚。得名作時)。風雨時者。下至旋風一滴雨著身(薩婆多云。風時必有塵土坌身體。雨時必使雨水濕衣。污染身體。或風雨二俱是為風雨時也)。道行時者。下至半由旬。若來若往者是。
 
[0592a24] 如上不得取前後。當取現在。
 
[0592b0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非開緣。二有心洗浴。三水已澆身。
 
[0592b04] 定罪 此中犯者。半月洗浴。除餘時。若過一遍澆身。波逸提。
 
[0592b05] 若水澆半身。亦波逸提。
 
[0592b05] 若方便莊嚴。欲洗浴不去。一切突吉羅。
 
[0592b06] 薩婆多云。若比丘昨日來今日浴。明日去今日浴。波逸提。
 
[0592b07]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2b09] 開緣 不犯者。半月洗浴。熱時病時作時風雨時道行時數數浴。若為力勢持強使洗浴。無犯。
 
[0592b10] 律攝云。若有要緣。須渡河澗。若繞灘磧。若過橋堤。脚跌墮水。或時悶絕。他以水澆。若為學浮。若遇天雨。並皆無犯。若在時內。須數洗者。應守持心。方為洗浴。
 
[0592b14] 五分云。若洗師及病人身體已濕因浴。不犯。
 
[0592b15] 僧祇云。若無上諸時。當作陶家浴法。先浴兩[月*坒]兩脚。後洗頭面腰背臂肘胸腋。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若禮懺結壇日。須洗浴。斯出聖言。非犯。叢林大眾。普浴亦應。非犯)。
 
[0592b18] ○第五十七露地然火戒
 
[0592b19] 總釋。
 
[0592b20]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592b20] 律攝云。因掉戲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0592b22] 緣起處。
 
[0592b23] 佛在曠野城。
 
[0592b24] 起緣人。
 
[0592c01] 六羣自相謂言。我等在上座前。不得隨意言語。即出房外。在露地。拾諸柴草樹株。然火向炙。空樹株中有毒蛇。火氣熱逼。從樹孔出。比丘皆驚取所燒薪。散擲東西。迸火燒佛講堂。世尊訶責結戒。不聽露地然火。病比丘畏慎。佛言聽病比丘露地然火。諸比丘欲為病比丘煑粥羮飯。若熏鉢。若染衣。若然燈。若燒香。皆畏慎不敢作。佛言。如此等事聽作。當如是說戒。
 
[0592c09] 所立戒相。
 
[0592c10] 若比丘無病自為炙身。故在露地然火。若教人然。除時因緣。波逸提。
 
[0592c12] 釋義 病者(若癬疥瘙癢。黃爛風病。知是種種病須火得安樂。故開無犯)。自謂炙身故。在露地然火(謂戒體必在無覆障處。若在溫室厨屋浴堂中然不制。若吹令發燄。若翻轉柴薪令火熾盛。故曰然也)。除時因緣者(若為病人煮粥羮飯。若直月。若監知食事。若次直然火然燈。若在厨屋中溫室中浴堂中然火。若為和尚阿闍黎然火。若熏鉢。煖水染衣然火。如是等因緣皆聽。故曰除時因緣)。
 
[0592c17]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處無覆障。二柴薪燄火。三自然教他。
 
[0592c19] 定罪 此中犯者。無病為自炙故。在露地然火。若然草木枝葉紵麻芻摩。若牛糞糠[麩-夫+弋]。一切波逸提。
 
[0592c21] 若以火置草木枝葉紵麻牛糞糠[麩-夫+弋]中然者。一切波逸提。
 
[0592c22] 若被燒半燋者。擲著火中。突吉羅。
 
[0592c23] 若然炭。突吉羅。
 
[0592c23] 若不語前人言汝看是知是者。突吉羅。
 
[0592c24] 五分云。為炙然火。燄高至四指。波逸提。
 
[0593a01] 僧祇云。持炬行欲抖擻。不得在未燒地。當在灰上。若瓦上。若炬火自落地。即在上抖擻。無罪。
 
[0593a02] 律攝云。若放野火。得窣吐羅罪。
 
[0593a03]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3a05] 開緣 不犯者。語前人言。看是知是。若病人自然教人。然有時因緣。看病人。為病者煑粥羮飯。若在厨屋中溫室中浴堂中。若熏鉢。若煑染衣汁。然燈燒香。一切無犯。
 
[0593a08] 薩婆多云。若行路盛寒不犯。無犯者最初未制戒。
 
[0593a10] 會詳 第四分云。向火有五過。一令人無顏色。二無力。三眼暗。四令多人閙集。五多說俗事。
 
[0593a11] 僧祇云。然火有七事無利益。一壞眼。二壞色。三身羸。四衣垢壞。五壞牀褥。六生犯戒因緣。七增世俗言論。
 
[0593a14] ○第五十八戲藏衣鉢戒
 
[0593a15] 總釋。
 
[0593a16]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593a16] 律攝云。由調戲事不寂靜煩惱。制斯學處。
 
[0593a18] 緣起處。
 
[0593a19] 佛在給孤獨園。有居士請眾僧明日食。十七羣持衣鉢坐具針筒。著一面經行。望食時到。
 
[0593a21] 起緣人。
 
[0593a22] 六羣伺彼背向時。取而藏舉。時到尋覓。六羣在前調弄。餘比丘觀察知彼藏舉。白佛呵責結戒。
 
[0593a24] 所立戒相。
 
[0593b01] 若比丘藏比丘衣鉢坐具針筒。若自藏教人藏。下至戲笑者。波逸提。
 
[0593b03] 釋義 藏比丘衣鉢坐具針筒者(此之六物。乃沙門要具。合畜之物。故得本罪。不合畜者。但得惡作)。若自藏。若教他藏(或自或他咸制不應)。下至戲笑者(或為惱他而藏。乃至嬉戲取笑而藏。並同制斷)。
 
[0593b06]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調弄。二所藏六物。三藏舉已竟。
 
[0593b08]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藏教他人藏。下至戲笑。波逸提。
 
[0593b09] 僧祇云。三衣中若藏一一衣。波夜提。
 
[0593b09] 若僧祇支及餘衣等。越毗尼(或云僧却崎。唐言掩腋衣。用覆左肩。右開左合少年。比丘乞食。露現胸腋。為女所愛。佛制此衣掩其胸腋)。三種鉢一一藏。波夜提。
 
[0593b12] 若鍵鎡及餘器。越毗尼。
 
[0593b12] 藏尼師壇。波夜提。
 
[0593b13] 藏餘敷具。越毗尼。
 
[0593b13] 若有針合藏。波夜提。
 
[0593b13] 無針。越毗尼。
 
[0593b14] 薩婆多云。若覓不得。波逸提。
 
[0593b14] 若不覓得。突吉羅。
 
[0593b15] 若藏石鉢金銀瑠璃一切諸寶鉢。若覓得。不得。盡突吉羅。
 
[0593b16] 若藏五大上色衣及餘雜毛衣。盡突吉羅。
 
[0593b17] 五分云。藏餘四眾乃至畜生物。突吉羅。
 
[0593b18] 尼藏二眾物。波逸提。
 
[0593b18] 藏三眾物。皆突吉羅。
 
[0593b19]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3b21] 開緣 不犯者。相體惜而取舉。若在露地。為風雨所飄漬取舉。若物主為性慢。藏所有衣鉢坐具針筒。放散狼藉。為欲戒勅彼故。而取藏之。若借彼衣。著而不收攝。恐失。便取舉之。若以此衣鉢諸物故。有命難。梵行難。取藏之。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3c03] ○第五十九不問主輒著淨施衣戒
 
[0593c04] 總釋。
 
[0593c05]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學。
 
[0593c05] 律攝云。此由衣事及廢闕煩惱。制斯學處。
 
[0593c07] 緣起處。
 
[0593c08] 佛在給孤獨園。
 
[0593c09] 起緣人。
 
[0593c10] 六羣真實施親厚比丘衣已。後不語主。還取著。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593c12] 所立戒相。
 
[0593c13] 若比丘與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衣。後不語主。還取著。波逸提。
 
[0593c15] 釋義 與衣者。淨施衣也。淨施衣有二種。一者真實淨施。二者展轉淨施。真實淨施者。言此是我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與長老。作真實淨(作此真實淨者。善見云。正得掌護不得用。云何得用。若施主語言。此是我衣。隨長老用。若作是語。得用無罪)。展轉淨施者。此是我長衣未作淨。今為淨故與長老。彼應如是語。長老聽。長老有如是長衣未作淨。今與我為淨。故我便受。受已當問言。欲與誰耶。應報言與某甲。彼應作如是語。長老有是長衣未作淨。今與我為淨。故我便受。受已與某甲此衣。是某甲所有。汝為某甲故。守護持隨意用。
 
[0593c24] 是中真實淨施者。應問主然後取著。展轉淨施者。語以不語。隨意取著 式叉摩那(此云學戒女 律云。十八童女二歲學戒。又云小年。曾嫁十歲者與六法 十誦云。六法練心。能持六法。方與受具。二年練身。可知有胎無胎 事鈔云。式叉尼具學三法。一學根本。謂四重是。二學六法。所謂染心相觸。盜四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也。三學行法。一切大尼戒。並須學之。若六法中隨一犯者。更與二年羯磨。僧祇云。在大尼下沙彌尼上坐)。沙彌沙彌尼(南山別行篇云。沙彌此翻息慈。謂息世染之情。以慈濟羣生也。又云。初入佛法。多存俗情。故須息惡行慈也)。後不語主還取著(此謂真實淨施衣。著用必須問主。不同展轉淨施隨意著用也)。
 
[0594a09] 犯緣 此戒具足二緣。方成本罪。一真實淨施衣。二不語主取著。
 
[0594a11] 定罪 此中犯者。真實施衣。不語主而取著。波逸提。
 
[0594a12] 薩婆多云。此戒體本與他衣作誑心。與欲使役故。令作己有想。作已便奪。波逸提。所以不與重者。不根本與故。
 
[0594a14]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4a16] 開緣 不犯者。若真實淨施語主取著。展轉淨施語以不語取著。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4a18] 第六十著不壞色衣戒
 
[0594a19] 總釋。
 
[0594a20] 比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0594a20] 梵網云。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等。
 
[0594a21] 律攝云。由衣服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0594a23] 緣起處。
 
[0594a24] 佛在給孤獨園。
 
[0594b01] 起緣人。
 
[0594b02] 六羣著白色衣。居士譏嫌。似王大臣。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0594b04] 所立戒相。
 
[0594b05] 若比丘得新衣。應三種壞色。一一色中隨意壞。若青。若黑。若木蘭。若不壞色。著餘新衣。波逸提。
 
[0594b07] 釋義 新者。若是新衣。若初從人得壞色者。染作青黑木蘭也(青。律攝云。取訶黎勒。或研或擣。和水成泥。塗鐵器中停經一宿。和以煖水。染物成青。非真青也 黑。僧祇云。名字泥。不名字泥。名字泥者。呵黎勒[酉*卑]醯勒阿摩勒合鐵一器中。不名字泥者。實泥若池井泥。如是一切泥。即染物成皂色也 木蘭僧祇云。若呵黎勒[酉*卑]醯勒阿摩勒。如是比生鐵上。磨取汁染衣。是名木蘭。即紫絳色)。
 
[0594b11] 十誦云。若得青衣。應泥茜淨(泥謂黑色。茜乃草名。亦作蒨。即木蘭色也)。得泥衣應青。茜淨得茜衣。應青泥淨。得黃赤白衣。應青泥茜三種淨(此謂如法壞色)。若不壞色下(違制成犯)。
 
[0594b15] 犯緣 此戒具足二緣。方成本罪。一堪守持衣。二不壞色著用。
 
[0594b17]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不壞色。著餘新衣。波逸提。
 
[0594b18] 若重衣若輕衣不作淨而畜。突吉羅。
 
[0594b18] 若非衣鉢囊革屣囊針線囊禪帶帽襪鑷熱巾褁革屣巾不作淨畜。突吉羅。
 
[0594b20] 若以未染衣。寄白衣家。突吉羅。
 
[0594b21] 僧祇云。僧伽黎鬱多羅僧安陀會雨浴衣覆瘡衣尼師壇作淨者善。不作淨者彼夜提。
 
[0594b22] 薩婆多云。凡五大色若自染。突吉羅。若作衣不成受應量不應量。一切不得著。
 
[0594b24] 若先得五大色衣。後更改作如法色。則成受持。
 
[0594c01] 若先作如法色。後以五大色壞者。不成受持。
 
[0594c02] 若作三點淨者。得一切處著。
 
[0594c03] 若非純青淺青及碧作點淨。得作衣裏。舍勒(應法師譯為內衣。似今短裙也)。外若不現得著。若作現處。衣盡不得著。若亦黃白色色不純大者。亦如是。
 
[0594c05] 除富羅革屣。餘一切衣臥具物。乃至腰帶。盡應三點淨。
 
[0594c07] 一切如法色衣不如法色衣。不作淨著者。皆波逸提。
 
[0594c08] 若衣故點滅。猶是淨衣。不須更點淨。若先點淨衣。更以新物段。補十處五處。但一處作淨。不須一一淨也。
 
[0594c10] 若革屣。若得靴。應令白衣著行五六七步。即是作淨。
 
[0594c11] 若先衣財時作點淨。後染作色成已。若更不點淨無咎。以先淨故。
 
[0594c12] 僧祇云。作淨時不得大不得小。極大齊四指。極小如豌豆。或一或三或五或七或九不得。如華形。
 
[0594c14] 若浣[疊*毛]時。有泥墮上。若烏鳥泥足蹈上。即名為淨。
 
[0594c15] 若作僧伽黎。趣一角作淨。若一條若半條補者。亦作淨鬱多羅僧。安陀會亦爾。
 
[0594c17] 五分云。應三種色作誌。若不作誌。著著波逸提。
 
[0594c18] 若不著。宿宿波逸提。
 
[0594c18]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4c20] 開緣 不犯者。若得白色衣。染作青黑木蘭。若重衣若輕衣亦作淨畜。若非衣鉢囊。乃至褁革屣巾皆作淨畜。若衣染已。寄白衣家。若衣色脫更染。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4c24] 辯譌。
 
[0594c24] 今人不閑律典。或點淨已。更不說淨。謂點淨即說淨也。不知二種淨法戒制。各別罪結。兩途說淨。乃離畜長之愆。點淨而免新衣之過。烏可混淆。即如一切漿。以水作淨。得飲一切果菜。作淨已聽食。一切新衣作淨聽著。何得點淨而為說淨耶。達者詳之。
 
[0595a06] 第六十一殺畜生命戒
 
[0595a07] 總釋。
 
[0595a08]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犯重。
 
[0595a08] 梵網云。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此是性罪。
 
[0595a09] 律攝云。由生命事。無悲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95a11] 緣起處。
 
[0595a12] 佛在給孤獨園。
 
[0595a13] 起緣人。
 
[0595a14] 迦留陀夷不喜。見烏竹弓射之。遂成大[卄/積]。居士譏嫌。諸比丘白佛。訶責結戒。不聽斷畜生命。諸比丘坐起行來。多殺細蟲。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當如是說戒。
 
[0595a18] 所立戒相。
 
[0595a19] 若比丘故殺畜生命者。波逸提。
 
[0595a20] 釋義 故者(有心行殺表非錯悞)。畜生者。不能變化者(梵語底栗車。此云畜生。由因諂曲業故。於中受生。又梵云帝利耶瞿榆泥伽。此云旁行。又云旁生。其形旁故。因行不正受果報。旁負天而行。故曰旁行。徧於五趣。皆有地獄。有無足者如娘矩吒蟲等。有二足者如鐵嘴鳥等。有四足者如黑狡狗等。有多足者如百足等 鬼趣中。有無足者如毒蛇等。有二足者如鳥鴟等。有四足者如狐狸象馬等。有多足者如六足百足等 人趣三洲中。有無足者如一切腹行蟲等。有二足者如鴻雁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有多足者如百足等 北洲中有二足者如鴻雁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餘者無 四王及三十三天中有二足者如妙色鳥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有多足者如寶蜂等。餘皆無也。上四天中唯有二足如色鳥等。餘皆無也。有水陸空行三類。具胎卵濕化四生)。殺法如波羅夷戒中。此不繁錄。
 
[0595b05]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故殺。二命根已斷。三是旁生不能變形者。
 
[0595b07] 定罪 此中犯者。故殺畜生命。波逸提。
 
[0595b07] 方便欲殺而不殺。突吉羅。
 
[0595b08] 律攝云。使癲狂者行殺害時。彼雖無犯。教者本罪。
 
[0595b09] 五分云。畜生者。除龍餘畜生。是龍雖是畜。而能變化。具神力。守護國土。保綏正法。其功用與諸天相類。故殺者犯偷蘭遮。
 
[0595b11] 摩得勒伽云。欲斫藤誤斫蛇。不犯。欲斫蛇誤斫藤。惡作罪。
 
[0595b13] 欲斫蟲誤斫地。欲搦蟲而搦土。皆得惡作罪。
 
[0595b14]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5b15] 開緣 不犯者。不故殺。或以瓦石刀杖擲餘處。而誤斷生命。若經勞作房舍。手失瓦石而誤殺。若土墼杖木。若柱櫨棟椽。如是手捉不禁墮而殺者。作如是眾事。無有害心而死者。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5b20] 會詳 地持經云。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如是十惡一一皆備。一者殺生何故受地獄苦。以其殺生。苦眾生故。所以身壞命終。地獄眾苦皆來切己。二者殺生何故出為畜生。以其殺生無有慈惻行。乖人倫故。地獄罪畢。受畜生身。三者殺生何故復為餓鬼。以其殺生。必緣慳心貪著滋味故。復為餓鬼。四者殺生何故生人而得短壽。以其殺生。殘害物命。故得短壽。五者殺生何故兼得多病。以殺生違適。眾患競集。故得多病。當知殺生過惡如是。
 
[0595c06] 薩婆多云。為憐愍故。為斷罪惡故。為長敬信心故。而結此戒。
 
毗尼關要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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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十三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595c15] ○第六十二飲蟲水戒
 
[0595c16] 總釋。
 
[0595c17]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制。此是性罪。
 
[0595c17] 律攝云。由害眾生命故。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95c19] 緣起處。
 
[0595c20] 佛在給孤獨園。
 
[0595c21] 起緣人。
 
[0595c22] 六羣取雜蟲水飲用。居士譏嫌。比丘白佛。訶責結戒。諸比丘不知有蟲無蟲。後乃知有蟲。或有作波逸提懺。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當如是說戒。
 
[0596a01] 所立戒相。
 
[0596a02] 若比丘知水有蟲飲用。波逸提。
 
[0596a03] 釋義 蟲者(僧祇云。非魚鱉等。謂小小倒孑諸蟲。乃至極細微形眼所見者 薩婆多云。蟲水者。若眼所見。若漉囊所得。一時舍利弗以淨天眼。見空中蟲。如水邊沙。如器中粟。無邊無量。見已斷食。經二三日。佛勅令食。凡制有蟲水。齊肉眼所見。漉囊所得耳。不制天眼見也)。飲用者(前制澆泥草等。此制一切不得用。用有二種。內用謂身所須飲者。入口至腹。此局內用。外用者。謂澆灌浣衣等 用字乃通於內外。飲字唯局於內。隨何所用。皆名曰用也)。
 
[0596a08]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蟲水。二有蟲想。三飲用。
 
[0596a10] 定罪 此中犯者。知是雜蟲水飲用。波逸提。
 
[0596a10] 若雜漿苦酒清酪漿漬麥汁飲用。波逸提。
 
[0596a11] 有蟲水有蟲想。波逸提。
 
[0596a12] 有蟲水疑。突吉羅。
 
[0596a12] 無蟲有蟲想。突吉羅。
 
[0596a13] 無蟲疑。突吉羅。
 
[0596a13] 僧祇云。比丘受具已。要當畜漉水囊。應法澡灌。行時應持漉水囊。看水時不應天眼看。亦不得使闇眼人看。下至能見掌中細文者。得使看水。看水時不得厭課。當志心看。不得太速。不得太久。當如大象一迴頃。若載竹車一迴頃。無蟲應用。若有蟲者應漉用。若水中蟲極微細者。不得就用洗手面。及大小行。
 
[0596a19] 若檀越家請比丘食。應問汝漉水未。若言未漉。應看前人是可信者。應教漉水。若不可信者。不得語令漉。莫傷殺蟲。比丘應自漉用。問從何處取水。隨來處還送蟲水瀉中。若先取水處遠者。若有池水七日內不消盡者。得以蟲水著中。若無池水者。當著器中盛水持來養之。若天大雨有暴水。以蟲水瀉中。作是言。汝入大海去。
 
[0596b02] 律攝云。有五種眼不應觀水。一患瘡眼。二睛[1]醫眼。三狂亂眼。四老病眼。五天眼。不觀不漉。咸不合用。若苾芻無濾水羅。不應往餘邨餘寺。所到之處知無闕乏。不持去。無犯。
 
[0596b05] 若順河流。一度觀水。無有蟲者。齊一拘盧舍。隨意飲用(五里是也)。然須中間無別河入。若不流水。及逆流水。一度觀時。齊一尋內得用(或云八尺。或云六尺)。若知彼人是持戒者。存護生命。縱不觀察。得彼水時。飲用無犯。凡一觀水。始從日出。迄至明相未出已來。咸隨受用。
 
[0596b11] 薩婆多云。凡用水法。應取上好細[疊*毛]。縱廣一肘。作漉水囊。令比丘持戒多聞。深信罪福。安詳審悉。肉眼清淨者。令其知水法漉水。置一器中。足一日用。明日更看。若有蟲者。應更好漉。以淨器盛水。向日諦視。若故有蟲。應作二重。故有蟲者。應三重作。若故有蟲。不應此處住。應急移去。若用有蟲木。隨爾所蟲死。一一波逸提。
 
[0596b17] 根本云。以絹繫君持口。細繩繫項。沉放水中。擡口出半。待滿引出。仍須察蟲。但是綽口瓶瓨。無問大小。以絹縵口。隨時取水。極是省事。
 
[0596b20]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6b22] 開緣 不犯者。先不知有蟲無蟲想。若有粗蟲觸水使去。若漉水飲。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6b24] 會詳 僧祇云。波羅脂國有二比丘。共伴來詣舍衛。問訊世尊。中路渴乏無水。前到一井。一比丘汲水便飲。一比丘看水見蟲。不飲。飲水比丘問言。汝何不飲。答言。世尊制戒不得飲蟲水。彼復勸言。長老但飲。勿令渴死不得見佛。答言。我寧喪身。不毀佛戒。遂便渴死。飲水比丘漸到佛所。佛問汝從何來。又問汝有伴不。彼即具以上事答。佛言。癡人。汝不見我。謂得見我。彼死比丘已先見我(十誦云。彼持戒者。不飲水便死。即生三十三天。得天身具足。先到佛所。禮足聞法。得法眼淨。故曰先見我也)。若比丘放逸懈怠。不攝諸根。雖共我一處。彼離我遠。彼雖見我。我不見彼。若有比丘。在海彼岸。能不放逸。精進不懈。斂攝諸根。雖去我遠。我常見彼。彼常見我(放逸之人雖生聖世。不異末法。不放逸者雖生末世。不異正法。佛身真常。本無出世。及與滅度。願有智之士莫起像法法滅盡想。而自委棄。誓當精進不懈斂攝諸根。嚴淨毗尼。勿輕小罪。常如面奉慈顏。親承妙旨。當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也)。緇門警訓云。漉囊乃行慈之具。濟物之緣。大行由是而生。至道因茲而剋。
 
[0596c16] ○第六十三故惱他戒
 
[0596c17] 總釋。
 
[0596c18]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596c18] 律攝云。由戲弄事掉舉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96c20] 緣起處。
 
[0596c21] 佛在給孤獨園。十七羣往語六群。長老。云何入初禪。乃至第四禪(若自尸羅皎潔。志在禪門。專修五法。則色界清淨四大。自現身中。緣是次第。獲得根本四禪種種勝妙支林功德。爾乃因超欲網。果居色界。從初禪至四禪。通名禪者。禪是西土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葢等一切諸惡故。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又翻為定。今不具釋。言根本者。以無量心背捨勝處一切處。神通變化及無漏觀慧等種種諸禪三昧。從四禪中出。故稱根本。初禪五支。一覺支。二觀支。三喜支。四樂支。五一心支。二禪四支。一內淨支。二喜支。三樂支。四一心支。三禪五支。一捨支。二念支。三慧支。四樂支。五一心支。四禪四支。一不苦不樂支。二捨支。三念清淨支。四一心支)。云何入空無相無願。云何得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耶。
 
[0597a06] 起緣人。
 
[0597a07] 六群報言。如汝等所說者。則犯波羅夷法。非比丘。十七群往問上座。若有作如是問。云何入初禪。乃至阿羅漢。為犯何罪。上座報言無犯。十七羣言。我向如是問六羣。彼言。我等自稱得上人法。犯波羅夷非比丘。即知為作疑惱。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時眾多比丘集在一處。共論法律。有一比丘退去。心疑作是言。彼諸比丘與我作疑惱。諸比丘白佛。佛言。不故作者無犯。當如是說戒。
 
[0597a15] 所立戒相。
 
[0597a16] 若比丘故惱他比丘。令須臾間不樂。波逸提。
 
[0597a17] 釋義 疑惱者。若為生。若為年歲。若為受戒。若為羯磨。若為犯。若為法也。
 
[0597a18] 為生時疑者。問言。汝生來幾時耶。報言。我生來爾所時。語言。汝不爾所時生。汝如餘人生。是謂生時疑。
 
[0597a20] 云何年歲時疑。問言。汝幾歲。報言。我爾所歲。語言。汝非爾所歲。如餘受戒者。汝未爾所歲。是謂年歲生疑。
 
[0597a22] 云何受戒生疑。問言。汝受戒既年不滿二十。又界內別眾。是謂受戒生疑。
 
[0597a24] 云何羯磨生疑。問言。汝受戒時白不成。羯磨不成。非法別眾。是謂羯磨生疑。
 
[0597b01] 云何於犯生疑。語言。汝犯波羅夷。乃至惡說。是謂於犯生疑。
 
[0597b03] 云何於法生疑。汝等所謂法者。則犯波羅夷非比丘。是謂於法生疑。
 
[0597b04] 令須臾間不樂者(三十須臾為一晝夜。非謂多時令他疑惱。乃至令須臾間不樂。亦成犯也)。
 
[0597b06]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故惱。二其事虗偽。三言說了了。
 
[0597b08] 定罪 此中犯者。故惱他比丘。以生時乃至法時。說而了了。波逸提。
 
[0597b09] 不了了。突吉羅。
 
[0597b09] 五分云。令餘四眾疑悔。突吉羅。
 
[0597b10] 尼令二眾疑悔。波逸提。
 
[0597b11] 令餘三眾疑悔。突吉羅。
 
[0597b11] 薩婆多云。更以餘事欲令疑悔。突吉羅。所謂語比丘言。汝多眠多食多語等。是人非比丘。非沙門。非釋子。若以此六事。令餘人疑悔者。突吉羅。
 
[0597b14] 若以此六事。遣使教人。突吉羅。
 
[0597b15] 僧祇云。若有人來欲受具足。若不滿者語言。且住待滿二十。若彼便於餘處受具足來者。不得語令疑悔。
 
[0597b17] 若比丘臨受具足時。若羯磨不成就。應彈指語。長老。汝羯磨不成就。若臨時不語者。後不得語令疑悔。
 
[0597b19] 若瞎眼瘻脊脚跛身體不成就。來受具足者應語言。但爾住。彼若於餘處受具足來者。不應語。令疑悔(此謂身根不具也。但爾住者。但得沙彌戒而已)。若病人來欲受具足。應語言。但爾住。若彼便於餘處受具足來者。不得語令疑悔(病者即白[病-丙+頹]乾痟等病)。語者皆得越毗尼罪。
 
[0597b24] 若俗人越毗尼心悔。
 
[0597b24]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7c02] 開緣 不犯者。其事實爾。彼非爾許時生。實無爾許歲。實年不滿二十。界內別眾羯磨不成就。非法別眾。實犯波羅夷乃至惡說。若彼為性粗疎。不知言語。便言。如汝所說。自稱上人法。犯波羅夷。或戲笑語。疾疾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7c08] ○第六十四覆他麤罪戒
 
[0597c09] 總釋。
 
[0597c10] 此是共戒。少分不共。尼覆波羅夷得波羅夷。尼覆僧殘得波逸提。大乘同制。
 
[0597c11] 梵網經云。一切犯戒罪。應教懺悔等。
 
[0597c12] 問設舉他罪。不犯說四眾過耶。答佛制不得向外人說。不制僧中如法舉過也。儻姑息縱容。養成巨慝。令彼罪惡日深有玷法門。慈悲之士。豈甘坐視也哉。此是性罪。
 
[0597c15] 律攝云。由舊伴屬事覆藏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97c17] 緣起處。
 
[0597c18] 佛在給孤獨園。
 
[0597c19] 起緣人。
 
[0597c20] 跋難陀數數犯罪。向一親厚比丘說。汝勿語人。後二人共鬬。彼比丘向餘比丘說。跋難陀犯如是如是罪。我先忍不說。今不忍故說。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彼比丘不知粗罪不粗罪。後乃知粗罪。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疑者。佛言。不知不犯。當如是說戒。
 
[0598a02] 所立戒相。
 
[0598a03] 若比丘知他比丘犯粗罪覆藏者。波逸提。
 
[0598a04] 釋義 他比丘者(律攝云。若持戒若破戒有苾芻相。皆曰苾芻也)。粗惡罪者。四波羅夷十三僧殘是(律攝云。初二部及此方便 根本云。何故此二名為粗惡。自體及因皆粗弊可惡。故言粗惡方便者 母經云。如人欲作四波罪夷事。身所作及口所說無慚愧。因此二處。必成波羅夷事。是名粗惡。又復一處濁重。僧殘邊成僧殘方便是也。是二偷蘭名濁重。何者非濁重。波逸提提舍尼。自性偷蘭突吉羅。如是等亦是不善身口所作。但非大事方便。以是義故。非粗惡濁重也)。覆藏者(覆心覆夜成犯)。
 
[0598a10]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粗惡罪。二知而覆藏。三已經明相。
 
[0598a12] 定罪 此中犯者。知他比丘犯粗罪。小食知食後說。突吉羅。
 
[0598a13] 食後知至初夜說。突吉羅。
 
[0598a13] 初夜知至中夜說。突吉羅。
 
[0598a14] 中夜知至後夜欲說而未說。明相出。波逸提。
 
[0598a15] 除粗罪覆餘罪者。突吉羅。
 
[0598a15] 自覆藏粗罪。突吉羅。
 
[0598a16] 除比丘比丘尼。覆餘人罪。突吉羅。
 
[0598a17] 粗罪粗罪想。波逸提。
 
[0598a17] 粗罪疑。突吉羅。
 
[0598a18] 非粗罪粗罪想。突吉羅。
 
[0598a18] 非粗罪疑。突吉羅。
 
[0598a18] 善見云。若比丘知他比丘粗罪覆藏。第二比丘復覆藏。如是百千人共覆藏。皆犯波逸提。
 
[0598a20] 十誦云。見他犯罪。向一人說便止。若聞若疑不須說。
 
[0598a21] 薩婆多云。覆藏粗罪有三種。覆藏波羅夷。僧殘。波逸提。
 
[0598a23] 覆藏出佛身血。壞僧輪得對首。偷蘭遮。
 
[0598a23] 下三篇得突吉羅。
 
[0598a24] 僧祇云。說時不得趣向人說。當向善比丘說。若彼罪比丘兇暴。若依王力大臣力兇惡人力。或起奪命因緣。傷梵行者。應作是念。彼罪行業必自有報。彼自應知。喻如失火。但自救身。焉知餘事。爾時但護根應無犯。下至俗人五戒。若一一覆藏者。越毗尼心悔。
 
[0598b05] 摩得勒伽云。天眼舉他罪。突吉羅。天耳亦如是。
 
[0598b06]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8b08] 開緣 不犯者。先不知粗罪。不粗罪想。若向人說。或無人可說。發心言我當說。未說之間。明相已出。若說或命難梵行難。不說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8b12] ○第六十五減歲與授具戒
 
[0598b13] 總釋。
 
[0598b14] 此是共戒。尼少分不共。曾嫁女十二歲受具。大乘同學。
 
[0598b15] 律攝云。由近圓事攝眾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98b17] 緣起處。
 
[0598b18] 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城中有十七羣童子。先為親友。最大者年十七。最小者年十二。來求出家。
 
[0598b20] 起緣人。
 
[0598b21] 諸比丘度令出家。受大戒。不堪一食。夜半患饑。高聲啼哭。與我食來。世尊靜處思惟。聞小兒啼聲。知而故問。阿難具白。佛言。不應授年未滿二十者大戒。若年未滿二十。不堪忍寒熱饑渴暴風蚊虻毒蟲。及不忍惡言。種種苦痛不能堪忍。又復不堪持戒。不堪一食。年滿二十。堪如上事。與比丘結戒。彼比丘不知年滿不滿。後乃知不滿二十。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者無犯。當如是說戒。
 
[0598c06] 所立戒相。
 
[0598c07] 若比丘年滿二十。應受大戒。若比丘知年不滿二十。與受大戒。此人不得戒。彼比丘可訶。癡故。波逸提。
 
[0598c09] 釋義 若比丘年滿二十。應受大戒(文此戒相中二句。若比丘俱是能授之師。滿與不滿乃是求具之人。年滿授受。如法如律。師無過犯。資無賊住。否則弟子與師俱招大罪)。律攝云。能授者。謂鄔波駄耶阿遮利耶。并餘僧伽。滿足十夏。方住師位。復須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無犯。三知輕。四知重。五於別解脫經。廣能開解。於諸學處。創結隨開。若遇難緣。善知通塞。常誦戒本。能決他疑。戒見多聞。自他俱利。威儀行法無有虧犯。具如是德。名親教師。由其親能教出離法故。若苾芻雖近圓已。於諸學處。不識重輕。設六十夏。仍須仗託明德依止而住。若師小者。唯除禮拜。自餘咸作。此即名為老小苾芻。不得與他出家。及受近圓也。阿遮利耶有其五種。一求寂阿遮利耶。謂授三歸五十學處。二屏教阿遮利耶。謂於屏處問其障法。三羯磨阿遮利耶。謂近圓時秉白四法。四依止阿遮利耶。乃至一夜依之而住。五教讀阿遮利耶。下至授彼四句伽他。此之五人並當師位。能生軌範。總名軌範師也。
 
[0599a01] 此人不得戒。彼比丘可訶癡故(非但所受之人。不成受具。復應呵能授之師。不審根器。好攝門徒。好為人師。皆癡無所知故。癡之一字。出呵責之詞)。
 
[0599a04]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為秉具和尚。二知年未滿。三羯磨已竟。
 
[0599a06] 定罪 此中犯者。和尚若知若疑未滿二十。與受具戒。三羯磨竟。波逸提。
 
[0599a07] 二羯磨竟。三突吉羅。
 
[0599a08] 一羯磨竟。二突吉羅。
 
[0599a08] 白竟。一突吉羅。
 
[0599a08] 為作方便乃至集僧。盡突吉羅。
 
[0599a09] 若僧知若疑。一切突吉羅(即九師也)。薩婆多云。年未滿二十不聽者。以其輕躁不耐寒苦。若受大戒。人多訶責。若是沙彌。人則不訶故也。尼十二得者。為夫家所使。任忍眾苦。加猒本事也。
 
[0599a13] 僧祇云。若前人不知者。當問其父母親里。若復不知者。當看生年板。若復無是者。當觀其顏狀。觀時不得直觀形體。或貴樂家子。形大年小當觀其手足成就不。若如是復不知者。當問何王何歲國土豐儉旱澇時節。
 
[0599a17] 受戒犍度云。若得阿羅漢。即名受具足。
 
[0599a18]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99a20] 開緣 不犯者。先不知信受戒人語。若傍人證。若信父母。若受戒已疑。佛言。聽數胎中年月數閏月。若一切十四日說戒。以為年數者。無犯。
 
[0599a22] 律攝云。若近圓時。年實未滿。而作滿想。後有親友。報云不滿。應數胎月閏月。若滿者善。若不滿者退為求寂。更受近圓。不爾則成賊住。若年十九。作二十心。而受近圓。後經一年。親友來見。報云不滿。或自憶知不滿。或年十八。而受近圓。後經二歲。同前憶知期等。皆名善受。正教難逢。是開聽故(開聽者。謂數胎中月及以閏月十四日布薩。而得足滿二十故也)。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99b06] 劈邪辯譌。
 
[0599b07] 近聞有說戒之師。知沙彌年不滿歲。輒與受具曰。和尚借一歲。或闍黎教授各借一歲。或於七僧中借一歲。而為善受具足。律為本受具人。忘却年歲。言滿二十。和尚諸師信彼語故。與受具已。方自憶知生年未滿。或是親族言未滿。即以本人胎中月數足之。如或不滿。以閏月足之。又或不滿。以僧一年十八十五日布薩六十四日布薩俱作十四日布薩足之。再若不滿。退為求寂。若經布薩。便成賊住。豈有師知而故授。律有大訶。不成具足。律藏未曾見有借歲受具者也。倘若有幾十未滿歲人。欲求具足。師俱借年補他歲者。豈不自招短壽之報耶。如曰吾已悟性明心。律己師人。予乃禪律並行。躬操實踐。律有借歲授具之法。強作是說者。即法中大魔。破壞正法故。復招謗佛謗法之愆。是一顛迦。沉三苦海。無解脫期。或云。我不怖墮三途。捨身為人。我以身命布施。有何不可。即如金剛經云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乃至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不如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不聞此律典。信心不逆。遵制奉行。其福亦爾。安得將此生身而行布施。報墮三塗。甘心受苦耶。真是愚癡。呵呵。
 
[0599c05] ○第六十六發起諍事戒
 
[0599c06] 總釋。
 
[0599c07]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0599c07] 梵網經云。應生慈心善和鬪諍。而反亂眾鬪諍等。
 
[0599c08] 律攝云。由起諍事不忍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99c10] 緣起處。
 
[0599c11] 佛在給孤獨園。
 
[0599c12] 起緣人。
 
[0599c13] 六群鬪諍如法滅已。後更發起。作是言。汝不善觀不成觀。不善解不成解。不善滅不成滅。令僧未有諍事。而有諍事起。已有諍事而不滅。諸比丘白佛。呵責結戒。時諸比丘不知諍事如法滅不如法滅。後乃知如法滅。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者無犯。當如是說戒。
 
[0599c19] 所立戒相。
 
[0599c20] 若比丘知諍事如法懺悔已。後更發起者。波逸提。
 
[0599c21] 釋義 諍者有四種。言諍。覓諍。犯諍。事諍。
 
[0599c21] 如法者。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後更發起。作如是言。不善觀不成觀。不善解不成解。不善滅不成滅(不善觀不成觀者。謂不善觀察稱量現前諍事也。不善解不成解者。謂不善解諍事之根源。及四諍中是何等諍事根源。未諳施法。與事相違。故云不成滅也)。
 
[0600a0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四諍之事。二知如法滅已。三說而了了。
 
[0600a04] 定罪 此中犯者。說而了了。波逸提。
 
[0600a04] 不了了。突吉羅。
 
[0600a05] 除此諍已。若餘鬬諍罵詈。後更發起。一切突吉羅。
 
[0600a06] 若自發起已鬬事者。突吉羅。
 
[0600a06] 除比丘比丘尼已。共餘人鬬諍罵詈。後更發起者。突吉羅。
 
[0600a08] 觀作觀想。波逸提。
 
[0600a08] 觀疑。突吉羅。
 
[0600a08] 不成觀有觀想。突吉羅。
 
[0600a09] 不成觀疑。突吉羅。
 
[0600a09] 薩婆多云。此戒體不問羯磨不羯磨。但僧和合如法作已。後還發起。不問眾中屏處。盡波逸提。
 
[0600a11] 若是僧制不入佛法。還更發起。突吉羅。
 
[0600a12] 若非佛法非僧法人和合作已。作非法心。還更發起。無罪。
 
[0600a13]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0a15] 開緣 不犯者。若先不知。若觀作不觀想。若事實爾不善觀。乃至不成滅。若戲笑語。疾疾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0a18] 第六十七同賊伴共行戒
 
[0600a19] 總釋。
 
[0600a20]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此是制罪。
 
[0600a20] 律攝云。由行路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0600a22] 緣起處。
 
[0600a23] 佛在給孤獨園。
 
[0600a24] 起緣人。
 
[0600b01] 有眾多比丘。從舍衛欲至毗舍離。時賈客伴欲私度關。不輸王稅。問諸比丘欲至何所。比丘報言。欲至毗舍離。賈客言。我等可得與諸尊共伴不。報言。可爾。即與共行。私度關。守關人捉得。將至王所。王即問言。此賈客私度關。沙門復有何事。守關人報言。與此人為伴。王問言。諸尊知此人不輸王稅不。報言知。王言。若實知者法應死。王念言。豈當殺沙門釋子。但訶責放去。諸臣不服。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諸比丘不知共伴行。後乃知是賊。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者無犯。彼比丘不結要疑。佛言。不結要不犯。當如是說戒。
 
[0600b12] 所立戒相。
 
[0600b13] 若比丘知賊伴。結要共同道行。乃至一村間。波逸提。
 
[0600b14] 釋義 賊伴者。若作賊還。若方欲去(梵語株利。此言賊。賊者害也。凡偷盜劫殺。皆曰賊 律攝云。賊者。若竊盜。若強奪。若偷稅人曲路而過 僧祇云。賊相貌有三種可知。香。色。莊嚴。香者。在曠野中。食熟肉生肉氣。色者。常恐怖色。莊嚴者。終日結束。面黑髮黃。凶惡似閻羅人。是三種名為賊相。不應共行)。結要者。共要至城。若至邨。
 
[0600b17] 道行者。邨間處處道行。
 
[0600b19]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知是賊伴。二結要同行。三至村間分齊。
 
[0600b21] 定罪 此中犯者。如前婦女同行戒不異。
 
[0600b21] 五分云。共惡心比丘期行。突吉羅。
 
[0600b22] 若諸難緣。不犯。
 
[0600b23] 十誦云。若險難處賊送度者。不犯。
 
[0600b23] 根本云。若迷失道。彼來指示。雖同行不犯。
 
[0600b24] 僧祇云。與女賊共行。波逸提。
 
[0600c01] 與叛負債人共行。越毗尼罪。
 
[0600c01]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0c03] 開緣 不犯者。若先不知。不共結伴。逐行安隱。若力勢所持。若被繫縛將去。若命難梵行難。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0c06] ○第六十八不捨邪見戒
 
[0600c07] 總釋。
 
[0600c08]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謗三寶戒攝。則犯重。
 
[0600c09] 律攝云。由邪思事僻執煩惱。制斯學處。
 
[0600c10] 緣起處。
 
[0600c11] 佛在給孤獨園。
 
[0600c12] 起緣人。
 
[0600c13] 有比丘。字阿黎吒(此言無相)。有如是惡見生。我知佛說法。其有犯婬欲。非障道法。諸比丘欲除彼惡見。諫而不捨。白佛。佛訶責已。聽僧為作訶諫白四羯磨。結戒。
 
[0600c17] 所立戒相。
 
[0600c18] 若比丘作如是說。我知佛所說法。行婬欲非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語。莫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語。世尊無數方便。說犯婬欲是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比丘時。堅持不捨。彼比丘乃至三諫。捨此事故。若再三諫捨者善。不捨者波逸提。
 
[0600c23] 釋義 我知佛所說法行婬欲非障道法下(正明依事結戒。此有二義。一者謂邪見深沉。謬解佛語。由佛制居家五戒。唯制邪婬。又維摩居士給孤長者現有妻室。而證聖果。遂生邪見。二者阿黎吒比丘。先是外道子弟。外道邪師遣入佛法中。倒亂佛法。其人聰明利根。不經少時。通達三藏。即便倒說佛法 非障道法者。習行其事。不障聖道。謂不障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須陀洹道乃至阿羅漢果。故云行婬欲非障道法也)。彼比丘諫此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語(大德稱呼之詞。莫作是語。遮止惡言。此總標一句。以下諫辭也)。謗世尊者不善(謂佛凡所說法。離欲清淨。寂滅無為。汝言非障道者。非理謗佛。此非善事。乃是惡因。必招惡果。故名不善也)。世尊無數方便說犯婬欲障道法(無數方便者。如前婬戒種種呵欲過惡。能障聖道。則初禪乃至阿羅漢果也)。堅持不捨乃至三諫(屏處諫。若再三諫。僧中白羯磨諫)。
 
[0601a09]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心執惡見。二非理謗法。三僧中如法三諫不捨。
 
[0601a11] 定罪 此中犯者。唱三羯磨竟。波逸提。
 
[0601a11] 作白已二羯磨竟捨。三突吉羅。
 
[0601a12] 作白已一羯磨竟捨。二突吉羅。
 
[0601a13] 白已捨者。一突吉羅。
 
[0601a13] 若白未竟捨者。突吉羅。
 
[0601a14] 若未白作是語。我知佛所說法。行婬欲非障道法。一切突吉羅。
 
[0601a15] 彼比丘諫此比丘時。餘比丘遮。若比丘尼遮。若有餘人遮(餘人即小三眾)。汝莫捨此事。眾僧諫以不諫。一切突吉羅。
 
[0601a17]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1a19] 開緣 不犯者。初語時捨。若非法別眾諫。若非法和合諫。法別眾。法相似別眾。法相似和合。非法非毗尼。非佛所教。若無諫者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1a23] 會詳 大般若經云。若染色欲。於生梵天尚能為障。況得無上正等菩提。是故菩薩斷欲出家。能得無上菩提。非不斷者。菩薩摩訶薩於五欲中。深生厭患。不為五欲過失所染。以無量門。訶毀諸欲。欲為熾火。燒身心故。欲為穢惡。染自他故。欲為魁膾。於去來今常為害故。欲為怨敵。長夜伺作衰損故。欲如草炬。欲如苦果。欲如利劍。欲如火聚。欲如毒器。欲如幻惑。欲如闇井。欲如詐親旃陀羅等。菩薩摩訶薩以如是等無量過門。訶毀諸欲。
 
[0601b07] 法苑珠林云。二種邪見報。一者生邪見家。謂因前世邪僻覆心起諸妄見。故感今世不具正信之心。而生邪見之家也。二者其心諂曲。謂因前世邪見心不正直。故感今生心常諂曲也。
 
[0601b12] ○第六十九黨惡見人戒
 
[0601b13] 總釋。
 
[0601b14]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事及煩惱如上。此戒二緣合結。
 
[0601b16] 緣起處。
 
[0601b17] 佛在給孤獨園。阿黎吒惡見。眾僧呵諫而不捨。諸比丘白佛。佛呵責已。聽僧與阿吒黎作惡見不捨舉白四羯磨。作羯磨已。
 
[0601b20] 起緣人。
 
[0601b21] 六羣共給所須。共同羯磨。止宿言語。諸比丘白佛。訶責結戒。諸比丘不知有如是語。不如是語。後乃知有如是語。或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者無犯。當如是說戒。
 
[0601c01] 所立戒相。
 
[0601c02] 若比丘知如是語人。未作法。如是邪是而不捨。供給所須。共同羯磨。止宿言語者。波逸提。
 
[0601c04] 釋義 知如是語人者。我聞世尊說法。行婬欲者非障道法。未作法者。若被舉未為解(謂未解羯磨也)。不捨者。眾僧訶諫而不捨惡見。
 
[0601c06] 供給所須者。有二種。若法若財。法者。教修習增上戒。增上意。增上智。學問誦經。財者。供給衣服飲食臥具醫藥。
 
[0601c08] 共同羯磨者(薩婆多云。作白白二白四羯磨。布薩說戒自恣。差十四人羯磨也)。止宿者。屋有四壁一切覆。或一切覆不一切障。或一切障不一切覆。或不盡覆不盡障。
 
[0601c11] 言語者(謂評論一切善惡法事也)。
 
[0601c1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知如是語人。二為僧所舉。三脇臥著地。
 
[0601c14] 定罪 此中犯者。若知是語人先入。比丘後來。比丘先入。如是語人後至。若二人俱入。隨脇著地轉側。一切波逸提。
 
[0601c16] 五分云。共語。語語波逸提。
 
[0601c16] 共坐。坐坐波逸提。
 
[0601c17] 共宿。宿宿波逸提。
 
[0601c17] 共事。事事波逸提。
 
[0601c18] 雖捨惡見。僧未解羯磨。亦波逸提。
 
[0601c18] 若作惡見。僧未羯磨。突吉羅。
 
[0601c19] 十誦云。若教他法。若從他受法。若與他財。若取他財。若共宿。一切突吉羅。
 
[0601c21] 薩婆多云。起已還臥。隨起還臥。一一波逸提。
 
[0601c22] 若通夜坐不臥。突吉羅。
 
[0601c22] 僧祇云。若有比丘。為和尚阿闍黎所嫌。比丘不得誘引。言我與汝衣鉢疾病醫藥牀褥臥具。汝當在我邊住。受經誦經。若觀彼比丘因緣。必當捨戒就俗者。得誘取已。當教言。汝當知和尚闍棃其恩甚重難報。汝應還彼目下住。無罪。
 
[0602a03] 舉不舉想。共住共食。無罪。
 
[0602a03] 不舉舉想。共住共食。越毗尼罪。
 
[0602a04] 舉舉想。波夜提。
 
[0602a04] 不舉不舉想。無罪。
 
[0602a05] 比丘尼波逸提。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2a07] 開緣 不犯者(共女人同室宿不異。故不重出)。根本云。若彼身病看侍。無犯。或共同居。令捨惡見。亦無犯。
 
[0602a08]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2a10] 會詳 薩婆多云。為滅惡法故。為佛法清淨故。而結此戒。
 
[0602a12] 第七十畜被擯沙彌戒
 
[0602a13] 總釋。
 
[0602a14]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0602a14] 律攝云。與共住事畜養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602a16] 緣起處。
 
[0602a17] 佛在給孤獨園。跋難陀有二沙彌。一名羯那。二名摩睺迦。自相謂言。我從佛聞法。其有行婬欲。非障道法。諸比丘聞白佛。佛訶責此二沙彌已。聽僧與作訶諫白四羯磨。立二沙彌眼見耳不聞處。彼二沙彌眾僧呵諫。而故不捨。聽僧與此二沙彌作惡見不捨滅擯白四羯磨。
 
[0602a23] 起緣人。
 
[0602a24] 六羣便誘將畜養共止宿。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彼二沙彌城中擯出。便往外邨。城外擯出。還入城中。諸比丘不知是滅擯不滅擯。後乃知是滅擯。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不犯。當如是說戒。
 
[0602b05] 所立戒相。
 
[0602b06] 若比丘。知沙彌作如是言。我從佛聞法。行婬欲非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沙彌。如是言。汝莫誹謗世尊。謗世尊者不善。世尊不作是語。沙彌。世尊無數方便。說婬欲是障道法。彼比丘諫此沙彌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乃再三訶諫。令捨此事故。乃至三諫而捨者善。不捨者。彼比丘應語彼沙彌言。汝自今已去。不得言佛是我世尊。不得隨逐餘比丘。如諸沙彌得與餘比丘二三宿。汝今無是事。汝出去滅去不應住此。若比丘知如是眾中被擯沙彌。而誘將畜養共止宿者。波逸提。
 
[0602b16] 釋義 知沙彌作如是言乃至三諫而捨者善(並如前釋)。彼比丘應語彼沙彌言汝自今已去不得言佛是我世尊(披緇離俗。稱佛為師。惡見深沉。誹謗佛法。非佛弟子。故不得言佛是我世尊)。不得隨逐餘比丘(謂沙彌二利悉皆隨僧法。憑僧受食從僧分。既擯之後。一切無分故也)。如諸沙彌得與餘比丘二三宿汝今無是事(不捨惡見。擯出僧坊。不得效諸如法沙彌二三宿共住)。汝出去滅去不應住此(謂絕其踪跡。不容與清眾同居。攪亂佛法)。誘者。若自誘將。若教人誘(誘者以言語相勸。引動其心也)。畜者。若自畜。若與人。
 
[0602b23] 共止宿者(釋在前文)。
 
[0602c0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知僧已擯。二有心畜養。三共同止宿。
 
[0602c03]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先入宿。滅擯者後至。若滅擯者先入。比丘後至。或二人俱至。隨脇著地轉側。波逸提。
 
[0602c05] 薩婆多云。若教擯沙彌經法若偈說。偈偈波逸提。
 
[0602c06] 若經說。事事波逸提。
 
[0602c06] 若別句說。句句波逸提。
 
[0602c07] 若與衣鉢乃至終身藥。皆波逸提。
 
[0602c08] 若通夜坐不臥。亦波逸提。
 
[0602c08] 與滅擯羯磨。若還俗作白衣。後還作沙彌。即先羯磨。若受具戒。亦即先羯磨。若根變作沙彌尼。亦即先羯磨。
 
[0602c10] 僧祇云。若沙彌為二師所嫌。比丘不得誘呼共住。我當與汝衣鉢醫藥。教汝經。若比丘知是沙彌因此還俗者。得輭語誘取已。語言。和尚阿闍黎恩重難報。汝當還彼目下住。
 
[0602c14] 若驅不驅想。無罪。
 
[0602c14] 不驅驅想。越毗尼罪。
 
[0602c15] 驅驅想。波逸提。
 
[0602c15] 不驅不驅想。無罪。
 
[0602c16]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2c17] 開緣 不犯者。同女人共宿戒。此不重出。
 
[0602c18] ○第七十一拒諫難問戒
 
[0602c19] 總釋。
 
[0602c20]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0602c20] 梵網經云。若佛子應學十二部經誦戒。日日六時持菩薩戒。解其義理佛性之性等。
 
[0602c22] 律攝云。由遮止事嫉妬煩惱。制斯學處。
 
[0602c24] 緣起人。
 
[0603a01] 佛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中。
 
[0603a02] 起緣人。
 
[0603a03] 闡陀比丘。餘比丘如法諫時。作是言。我不學此戒。當問餘智慧持律比丘。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0603a05] 所立戒相。
 
[0603a06] 若比丘。餘比丘如法諫時。如是語。我今不學此戒。當難問餘智慧持律比丘者波逸提。若為知為學故應難問。
 
[0603a09] 釋義 如法者。如法如律如佛所教。
 
[0603a09] 我今不學此戒(此乃拒諫之言。我不用汝語。而學毗尼)。當難問餘智慧持律比丘者(難問者。謂以巧言語問 智慧持律者。謂嚴淨毗尼。輕重開遮。通達無礙。此乃反叱能諫之人。況汝愚癡。自無智慧。而不閑法律。欲諫我耶)。為知為學故應難問者(知者欲知毗尼差別義理。學者博學開遮成壞二持通曉故聽)。
 
[0603a14]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如法諫勸。二違拒不納。三說而了了。
 
[0603a16] 定罪 此中犯者。說而了了。波逸提。
 
[0603a16] 不了了。突吉羅。
 
[0603a17]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3a18] 開緣 不犯者。彼比丘癡不解故。語言。汝還問汝和尚阿闍黎。汝可更學問誦經。或戲笑語。疾疾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3a22] 會詳 律攝云。有五種人。不應為說毗柰耶藏。謂性無所知。強生異問。或不為除疑而問。或試弄故問。或惱他故問。或求過失故問。
 
[0603b01] ○第七十二輕呵戒
 
[0603b02] 總釋。
 
[0603b03]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0603b03] 菩薩戒本經云。若菩薩如是見。如是說言。菩薩不應聽聲聞經法。不應受。不應學。菩薩何用聲聞法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此是性罪。
 
[0603b06] 律攝云。因輕毀事心不忍可。制斯學處。
 
[0603b08] 緣起處。
 
[0603b09] 佛在給孤獨園。眾多比丘集一處誦毗尼。
 
[0603b10] 起緣人。
 
[0603b11] 六羣恐彼誦律通利。必當數數舉我罪。往語言。長老。何用此雜碎戒為。若欲誦者。當誦四事十三事。餘者不應誦。若誦者使人懷疑憂惱。餘比丘觀察六羣。欲滅法故作是語耳。白佛訶責結戒。
 
[0603b15] 所立戒相。
 
[0603b16] 若比丘說戒時。作是語。大德。何用說是雜碎戒為。說是戒時。令人惱愧懷疑。輕訶戒故。波逸提。
 
[0603b18] 釋義 說戒時者。若自說戒。若他說戒時。若誦時。
 
[0603b19] 雜碎戒者(薩婆多云。以十二年前佛常說一偈。今說五篇。名為雜碎 僧祇云。除四事十三事。餘者是也)。令人惱愧懷疑(此乃具述實情。由多犯眾戒。聞誦說時。其心不喜曰惱。憶所犯罪。愧於他人。隱惡在心。情懷憂感。罪愆未曾露悔。猶豫在心曰疑。故云惱愧懷疑也)。輕訶下(結成所犯)。
 
[0603b23]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欲令他廢學毗尼。二所訶是具足戒。三言說了了。
 
[0603c01] 定罪 此中犯者。說而了了。波逸提。
 
[0603c01] 不了了。突吉羅。
 
[0603c02] 毀呰毗尼。波逸提。
 
[0603c02] 毀呰阿毗曇及餘契經。突吉羅。
 
[0603c03] 僧祇云。未說時訶。越毗尼罪。
 
[0603c03] 說時訶。波逸提。
 
[0603c04] 說已呵。越毗尼心悔。
 
[0603c04] 五分云。若欲令人遠離毗尼。不讀不誦而毀呰者。波逸提。
 
[0603c05] 若欲令波羅提木叉不得久住。而毀呰者。偷蘭遮。
 
[0603c07] 毀呰經亦如是(若欲令經法不久住。亦得偷蘭)。毀呰餘四眾及在家二眾戒。突吉羅。
 
[0603c08] 比丘尼毀呰二部戒。波逸提。
 
[0603c09] 毀餘五眾戒。突吉羅。
 
[0603c09] 新受戒人生疑廢退心。教未可誦戒。不犯。
 
[0603c10] 薩婆多云。凡經中有隨律經。說時呵者。盡波逸提。除隨律經。說餘經時。隨多隨少呵者。盡突吉羅。何以訶戒經罪重。餘經罪輕。戒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而生。又佛弟子皆依而住。若無戒則無所依。又入佛法之初門。若無戒者。無由入泥洹城。又是佛法瓔珞。莊嚴佛法。是故呵毀罪重。
 
[0603c16]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3c17] 開緣 不犯者。若語言先誦阿毗曇。然後誦律。先誦餘契經。後誦律。若有病者須差。然後誦律。當勤求方便。於佛法中得沙門果。然後誦律。不欲滅法。故作是語。或戲笑語。疾疾語。夢中語。獨語。欲說此錯說彼。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3c22] 會詳 善見云。學毗尼有五德。一身自護戒。二能斷他疑。三入眾無畏。四能伏怨家。五令正法久住。云何身自護戒。持戒清淨無有缺漏。云何能斷他疑。有比丘犯罪。狐疑不能決判。若來諮問。依律為判。云何入眾無畏。以知律故。隨事能作。云何能伏怨家。如離車子起十非法。能依律除滅。云何令正法久住。一身自隨法。二令他得法。因法故正心持律。因持律故得入禪定。因禪定故而得道果。我滅度後毗尼即是汝大師。下至五人解律在。能令正法久住。若中天竺佛法滅。邊地有五人受戒。滿十人。住中天竺。得與人受具足戒。是名令正法久住。乃至二十人得出罪。是名令正法久住。以律師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年。
 
[0604a10] 五百問云。佛言。吾滅度後。若有比丘比丘尼。誹謗如是毗尼者。當知是人是魔朋侶。非吾弟子。如是人輩世世學道不成。不出三界。
 
[0604a13] 薩婆多云。為尊重波羅提木叉故。為長養戒故。為滅惡法故。而結此戒。
 
[0604a15] 第七十三無知戒
 
[0604a16] 總釋。
 
[0604a17]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同制。
 
[0604a17] 律攝云。由不敬事亂心煩惱。制斯學處。
 
[0604a19] 緣起處。
 
[0604a20] 佛在給孤獨園。
 
[0604a21] 起緣人。
 
[0604a22] 六羣中一人當說戒時。自知罪障。恐清淨比丘發舉。便先詣清淨比丘所語言。我今始知是法戒經所載。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諸比丘察知白佛。呵責結戒。
 
[0604b02] 所立戒相。
 
[0604b03] 若比丘說戒時。作如是語。我今始知此法戒經所載。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餘比丘知是比丘。若二若三說戒中坐。何況多。彼比丘無知無解。若犯罪。應如法治。更重增無知罪。語言。長老。汝無利不善得。汝說戒時。不用心念。不一心攝耳聽法。彼無知故。波逸提。
 
[0604b08] 釋義 說戒時者。若自說戒時。若他說戒時。若誦戒時。
 
[0604b09] 作如是語。我今始知此法戒經所載(我一向謂長老等集誦戒律。乃臆說耳。今日始知戒經中來。謂我不閑戒律。或當無過咎也 薩婆多云。實先知。言始知。犯妄語墮罪。此中正結不專心聽罪也)。餘比丘知是比丘若二若三說戒中坐。何况多(餘比丘乃清淨者是。察知其人已曾經二三次布薩。應知持犯。何況多經布薩。而不知也)。若犯罪應如法治。更重增無知罪(不以不知故無罪。隨其所犯。如法如毗尼治。復更增無知解。波逸提也)。汝無利不善得(此句總呵。毗尼不諳。於佛法中出家近圓。不善得其中利益故也)。不用心念不一心攝耳聽法(餘覺餘思也 律攝云。有六過失。謂無信心失。無敬心失。無樂欲失。緣外境失。心惛沉失。生勞倦失)。彼無知故(由不聽學故爾無知。由不知故。多犯眾戒。結成所犯)。
 
[0604b19]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心不敬教。二布薩曾經。三無所知解。
 
[0604b21] 定罪 此中犯者。若說戒不善用意思惟。一心聽法。無知故。重與波逸提。
 
[0604b22] 若不與者。突吉羅。
 
[0604b22] 僧祇云。受具足已。應誦二部毗尼。若不能者。當誦一部。乃至若復不能者。當誦五眾戒。乃至四三二一眾戒及偈。
 
[0604c01] 布薩時。當廣誦五眾戒。若復不能。乃至四眾三二一眾戒及偈。餘者僧常聞。不誦者。越毗尼罪。
 
[0604c03] 僧中應使利者說。餘人專心聽。不得坐禪。及作餘業。若於四事。乃至七滅諍法。中間隨不聽。隨得越毗尼罪。
 
[0604c05] 一切不聽。波逸提。
 
[0604c05] 此罪不得趨向人悔。當眾中持戒有威德人所敬難者。於前悔。前人應訶言。長老。汝失善利。半月說波羅提木叉時。汝不尊重。不一心念。不攝耳聽法。訶已波夜提悔過。
 
[0604c09] 律攝云。若聞苾芻尼不共學處。作如是語。得惡作罪。
 
[0604c10] 若共學處。便得本罪。
 
[0604c10] 若老耄無所識知。依實說者。無犯(耄音帽。惛忘也。八十九十曰耄)。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4c13] 開緣 不犯者。未曾聞說戒。今始聞。若未曾聞廣說。今始聞。若戲笑語。疾疾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4c16] ○第七十四謗迴僧物戒
 
[0604c17] 總釋。
 
[0604c18]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604c18] 律攝云。因鬬亂事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0604c20] 緣起處。
 
[0604c21] 佛在耆闍崛山。沓婆摩羅子典僧牀座臥具。及分飲食。彼以僧事塔事故。外人有為初立寺初立房作池井。而設會布施。不得往。衣服破壞。垢膩不淨。異時有人。施僧貴價衣。僧共議。以此衣與之。白二羯磨與。
 
[0605a02] 起緣人。
 
[0605a03] 六羣亦在中。既與衣已。作是語。諸比丘隨所親。以眾僧衣與之。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0605a05] 所立戒相。
 
[0605a06] 若比丘共同羯磨已。後如是言。諸比丘隨親厚。以眾僧物與者。波逸提。
 
[0605a08] 釋義 共同羯磨者(謂同集情和秉法已)。親厚者。同和尚同阿闍黎坐起言語親厚者是。
 
[0605a09] 物者。衣鉢針筒尼師壇。下至飲水器。
 
[0605a1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同和秉法。二謗隨親與物。三說而了了。
 
[0605a13] 定罪 此中犯者。說而了了。波逸提。
 
[0605a13] 不了了。突吉羅。
 
[0605a14] 薩婆多云。此戒體。若僧和合作羯磨。不作羯磨。與知事執勞苦人。若僧祇物。若自恣物。和合已。後便訶言隨親厚與。波逸提。
 
[0605a16] 凡眾僧中。若為僧執勞苦人。若大德及貧匱者。若僧和合與。盡得與之。若與欲和合後呵者。波逸提。
 
[0605a18] 若在外來訶者。突吉羅。
 
[0605a19] 此戒不必言隨親厚與。但言不應與。盡犯。
 
[0605a20] 僧祇云。遮有三種。與已遮。波夜提。
 
[0605a20] 與時遮。越毗尼罪。
 
[0605a21] 未與時遮。越毗尼心悔。
 
[0605a21]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5a23] 開緣 不犯者。其事實爾。隨親厚以眾僧物與之。或戲笑語。疾疾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5b02] 會詳 薩婆多云。為滅鬬諍故。為滅苦惱故。為得安樂行道故。而結此戒。
 
[0605b03] 法苑珠林云。無義語有二種報。一者謂因前世語言無義。即是虗妄。故感今生雖有言說。人亦不信用也。二者不能明了。謂因前世語言無義。皆因暗昧。故感今生有所言說。而亦不明了也。
 
[0605b08] ○第七十五不與欲戒
 
[0605b09] 總釋。
 
[0605b10]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605b10] 律攝云。由評論事不寂靜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605b12] 緣起處。
 
[0605b13] 佛在給孤獨園。眾多比丘集一處。共論法毗尼。
 
[0605b14] 起緣人。
 
[0605b15] 六羣恐為我等作羯磨。即從坐而去。諸比丘白佛。呵責結戒。諸比丘或營僧事塔事及瞻病事疑。佛言聽與欲。當如是說戒。
 
[0605b18] 所立戒相。
 
[0605b19] 若比丘。眾僧斷事未竟。不與欲而起去者。波逸提。
 
[0605b20] 釋義 僧者。一說戒一羯磨。事者。十八破僧事。法非法乃至說不說等(是名事。斷事者。謂斷當評論 僧祇云。斷事有二種。一者說法毗尼。二者作折伏羯磨。乃至別住羯磨事也)。不與欲者(身既來集。有緣聽白僧與欲而去。故不與欲。令僧不成辦事)。
 
[0605b24]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同僧法事。二不與他欲。三兩脚出戶。
 
[0605c02] 定罪 此中犯者。僧斷事未竟。不與欲而起去。動足出戶外。波逸提。
 
[0605c03] 一足在戶外。一足在戶內。方便欲去而不去。一切突吉羅。
 
[0605c04] 僧祇云。若欲大小便。須臾還不廢僧事。無罪。
 
[0605c05] 若說法毗尼。應白去。不白去者。越毗尼罪。
 
[0605c06] 若眾多比丘聽誦經。應白去。不白去者。越毗尼罪。
 
[0605c07] 若誦經止者作餘語。去者無犯。
 
[0605c08] 五分云。若屋下羯磨。隨幾過出。一一波逸提。
 
[0605c09] 若露地羯磨出去。僧面一尋。波逸提。
 
[0605c09] 若神通人離地四指。波逸提。
 
[0605c10] 若僧不羯磨。斷事出去。突吉羅。
 
[0605c11] 若私房斷事來而去者。突吉羅。
 
[0605c11] 若僧不羯磨斷事。及私房斷事。沙彌得在其中。起去突吉羅。
 
[0605c13] 式叉摩那沙彌尼亦如是。
 
[0605c13]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5c15] 開緣 不犯者。有僧事塔事瞻病事與欲。若口噤不能與欲。若非法非毗尼羯磨。或為僧為塔寺為二師親厚知識。方便作損減無利。作無住處羯磨。如是不與欲去。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5c19] ○第七十六與欲後悔戒
 
[0605c20] 總釋。
 
[0605c21]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605c21] 律攝云。由悔恨煩惱制斯學處。
 
[0605c23] 緣起處。
 
[0605c24] 佛在給孤獨園。
 
[0606a01] 起緣人。
 
[0606a02] 六羣中有犯事者。恐眾僧彈舉。六人共相隨不相離。使諸比丘無由得與作羯磨。異時六羣作衣。眾僧得便。遣使喚來。眾僧有事。六群言。我等作衣。不得往。僧報言。不得來者。可令一人持欲來。六群即令一人受欲來。僧即與此一人作羯磨。六群悔言。羯磨不成。我以彼事故與欲。不以此事。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0606a09] 所立戒相。
 
[0606a10] 若比丘與欲已後悔者。波逸提。
 
[0606a11] 釋義 與欲已(欲有通局。局者。半月布薩與清淨欲。自恣言與自恣欲。不通餘法。通者。但言與欲羯磨。則通一切法盡得作。唯除說戒自恣)。後悔者(謂欲令彼羯磨不成作辨 律攝云。此戒與前學處有差別者。前望羯磨事已先知。此據不知。但遮其欲)。
 
[0606a14]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如法羯磨。二與欲後悔。三說而了了。
 
[0606a16] 定罪 此中犯者。與欲已後悔。作如是言。汝等羯磨不成。我以彼事故與欲。不以此事。說而了了。波逸提。
 
[0606a18] 不了了。突吉羅。
 
[0606a18] 五分云。僧不作羯磨斷事後呵。突吉羅。
 
[0606a19] 薩婆多云。若僧如法作一切羯磨事已。後呵言不可。波逸提。
 
[0606a20] 若僧作一切羯磨事。作不如法。當時力不能有所轉易故。默然不呵。後言不可。無罪。
 
[0606a22] 除僧羯磨。一切非羯磨事。眾僧和合。共斷決之。後更呵者。若順法順毗尼者。波逸提。
 
[0606a24] 若是王制僧制不順法毗尼。突吉羅。
 
[0606a24]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6b02] 開緣 不犯者。其事實爾。非法羯磨不成。若戲笑語。疾疾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6b05] ○第七十七屏聽鬬諍戒
 
[0606b06] 總釋。
 
[0606b07]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同制。鬬遘兩頭。此是性罪。
 
[0606b08] 律攝云。由鬬諍事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0606b09] 緣起處。
 
[0606b10] 佛在給孤獨園。
 
[0606b11] 起緣人。
 
[0606b12] 六群聽諸比丘鬬諍言語。向彼人說。未有諍事而有諍。已有諍事而不滅。諸比丘察知白佛。呵責結戒。
 
[0606b15] 所立戒相。
 
[0606b16] 若比丘。比丘共鬬諍已。聽此語。向彼說。波逸提。
 
[0606b17] 釋義 鬬諍者有四種。言諍。覓諍。犯諍。事諍。
 
[0606b17] 聽此語向彼說者(聽者。屏聽他語。耳根發識。亦用意識分別好惡言詞。若隔壁隔籬。若戶邊。若隔幔。若隔石。若隔草默然而聽。語者。評論彼人好惡。而相傳彼此)。薩婆多云。以能破佛法。令僧為二部。是故制。
 
[0606b2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知是鬬諍。二故往屏聽。三至聞其聲。
 
[0606b23] 定罪 此中犯者。往聽他諍比丘語。往而聞。波逸提。
 
[0606b24] 不聞。突吉羅。
 
[0606b24] 若方便欲去而不去。一切突吉羅。
 
[0606c01] 若二人在闇地語。若隱處語。當彈指。若謦欬驚之。若不爾者。突吉羅。
 
[0606c02] 若道行有二人在前共語。亦當彈指謦欬。若不。突吉羅。
 
[0606c03] 律攝云。若情無向背。若忽遇聞。若聽其言。欲令消殄。無犯。
 
[0606c04] 薩婆多云。此中諍人及餘不諍來聽。及向人說不說。皆犯。
 
[0606c06] 五分云。默聽餘四眾語。突吉羅。
 
[0606c06] 善見云。往步步突吉羅。
 
[0606c07] 至聞處。波逸提。
 
[0606c07] 為欲自改往聽。不犯。
 
[0606c08]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6c10] 開緣 不犯者。若二人在闇處共語。彈指謦欬。二人在屏處語。彈指謦欬。在道行。二人在前行共語。若後來。謦欬彈指。若欲作非法非毗尼羯磨。若為僧為塔寺。為二師親友知識。欲作損減無利無住處等羯磨。欲得知之而往聽。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6c16] 會詳 僧祗云。若比丘共餘比丘。鬬諍結恨。作是罵詈。我要當殺此惡人。然後捨去。比丘聞已。得語彼人。長老。好自警備。我聞有惡聲。有諸客比丘來。知事比丘聞客比丘作是言。我等當盜某庫藏某塔物某僧淨廚某比丘衣鉢。聞是語已。默然應還。應眾僧中唱言。諸大德。某庫藏某塔物某僧淨廚某比丘衣鉢當警備。我聞惡聲。應使前人知。
 
[0606c22] 若比丘多有弟子。日暮案行諸房。知如法不。若聞說世俗語。不得便入訶責。待自來已。然後誨責曰。汝等信心出家。食人信施。應坐禪誦經。云何論說世俗非法事。此非出家隨順善法。若聞論經說義問難答對。不得便入讚歎。待自來已。然後讚美。汝等能共論經說義。講佛法事。如世尊說。比丘集時。當行二法。一者賢聖默然。二者講論法義。
 
毗尼關要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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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十四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607a13] 第七十八瞋打比丘戒
 
[0607a14] 總釋。
 
[0607a15]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若以怨報怨。以打報打。罪結輕垢。若無端起瞋。及忿恨增上。不受懺謝。犯重。
 
[0607a17] 律攝云。由伴屬事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0607a18] 緣起處。
 
[0607a19] 佛在給孤獨園。
 
[0607a20] 起緣人。
 
[0607a21] 六羣一人瞋打十七羣比丘。其被打人高聲大喚。比房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607a23] 所立戒相。
 
[0607a24] 若比丘瞋恚故不喜。打比丘者。波逸提。
 
[0607b01] 釋義 瞋恚不喜者(瞋名九惱及非處起瞋。恚者忿恨也。學人凡夫有。乃至阿羅漢亦有。不喜心在)。打者(擊也。若身身分身方便。身者一切身是。身分者。若手若脚。若肘若膝。若齒若爪甲。是名身分。身方便者。若捉杖瓦石等打。若遙擲。是名身方便)。
 
[0607b04]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心生瞋恚。二身器行打。三已著彼身。
 
[0607b06] 定罪 此中犯者。以手石杖打比丘者。一切波逸提。
 
[0607b07] 除杖手石。若以餘戶鑰曲鈎拂柄香爐柄桎者。一切突吉羅。
 
[0607b08] 菩婆多云。若打三眾。突吉羅。
 
[0607b09] 若打得戒沙彌盲瞎聾瘂波利婆沙摩那埵比丘。悉波逸提。
 
[0607b10] 若打他。或波羅夷。或僧殘。或偷蘭遮。或波逸提。或突吉羅。
 
[0607b11] 若殺心打他。死者波羅夷。
 
[0607b12] 不死。偷蘭遮。
 
[0607b12] 若婬亂心打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白衣女人。悉僧殘。
 
[0607b13] 若無殺意。但瞋心打比丘。波逸提。
 
[0607b14] 打不滿。突吉羅。
 
[0607b14] 摩得勒伽云。打三種人。突吉羅。謂賊住本不和合本。犯戒。若以把沙把豆等。擲眾比丘。隨所著得爾所。波逸提。
 
[0607b16] 不著突吉羅。
 
[0607b17] 僧祇云。打比丘尼。偷蘭遮(重於吉羅。輕於墮罪)。若惡象馬牛羊狗來。不得打。得捉。杖木瓦石等打地。作恐怖相。
 
[0607b19] 若畜生來入塔寺中。觸突形像。壞華果樹。亦得以杖木瓦石打地。恐怖令去。
 
[0607b20] 五分云。打畜生。突吉羅。
 
[0607b21]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7b23] 開緣 不犯者。若有病須人椎打。若食噎須椎脊。若共語不聞。而觸令聞。若睡時以轉側妥上。若往來經行時共相觸。若掃地時。杖頭誤觸。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7c03] ○第七十九瞋搏戒
 
[0607c04] 總釋。
 
[0607c05]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煩惱緣起處起緣人如前不異。但此戒以手搏十七羣。故制。
 
[0607c07] 所立戒相。
 
[0607c08] 若比丘瞋恚不喜。以手搏比丘者。波逸提。
 
[0607c09] 釋義 搏者(謂作打勢而擬其手。名之為搏。餘部名擬。擬者像也。為作打相 善見云。手不著身。名手搏也 薩婆多云。此與前戒打擬為異。餘義盡同前戒。若打波逸提。舉擬欲打便止。突吉羅。以打不滿故。此戒本意。不規打直欲掌擬令其惱怖。但擬波逸提。如本意欲女人身上出精。若遂意。僧殘。若不出精。直摩捉便止。偷蘭遮。若本心直規摩捉樂意。僧殘。此二戒亦爾)。
 
[0607c13]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心有瞋恚。二所舉手足。三欲令惱怖。
 
[0607c15] 定罪 此中犯者。瞋恚以手搏比丘。波逸提。
 
[0607c15] 除手已。若戶鑰拂柄香爐柄桎。一切突吉羅。
 
[0607c16] 十誦云。以手掌脚掌向他。波逸提。
 
[0607c17] 舉餘身分向他。突吉羅。
 
[0607c18] 五分云。手擬及。波逸提。
 
[0607c18] 不及。突吉羅。
 
[0607c19] 律攝云。作打心而擬其手。初舉手時。便得本罪。
 
[0607c20] 若一舉手向多苾芻。隨其多少。准人得罪。
 
[0607c20] 僧祇云。擬比丘尼。偷蘭遮(對首輕偷蘭也)。擬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越毗尼。
 
[0607c22]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7c24] 開緣 不犯者。若他打舉手遮。若惡象來。若盜賊來。若惡獸來。若持刺來。舉手遮。無犯。若渡水。若欲從溝瀆泥水處過。相近舉手招喚餘比丘觸彼。若彼不聞語。手挃令聞。若眠時。若行入出觸彼。若掃地。若以杖誤觸。一切不故作。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8a06] ○第八十無根僧殘瞋謗戒
 
[0608a07] 總釋。
 
[0608a08]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無事謗他良人善人。向同法者說結輕垢。若向外人說犯重。
 
[0608a09] 律攝云。由同梵行事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0608a11] 餘並同前。不出。
 
[0608a12] 所立戒相。
 
[0608a13] 若比丘瞋恚故。以無根僧伽婆尸沙謗者。波逸提。
 
[0608a14] 釋義 根者。見根。聞根。疑根。見根者。實見弄墮精見。與女身相觸。見粗惡語。見自歎身。或見媒嫁。若餘人見從彼聞。是謂見根。
 
[0608a16] 聞疑准知。除此三根已。以餘謗者。是為無根。
 
[0608a18]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心懷恚忿。二實無三根。三言說了了。
 
[0608a20] 定罪 此中犯者。瞋恚故以無根僧殘謗。說而了了。波逸提。
 
[0608a21] 不了了。突吉羅。
 
[0608a21] 僧祇云。謗比丘尼。偷蘭遮。
 
[0608a22] 謗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越毗尼罪。
 
[0608a23] 謗俗人。越毗尼心悔。
 
[0608a23] 律攝云。若窣吐羅罪謗。若前人不領解語。咸得惡作。
 
[0608a24]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8b02] 開緣 不犯者。有見聞疑根。若說其實。欲令改悔。而不誹謗。若戲笑語。疾疾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8b05] 會詳 法苑云。瞋有二種報。一者常為他人求其長短。謂因前世不能容物。稍不如意。即興嗔恨。故感今生。被人伺求長短動輒得咎也。二者常為眾人之所惱害。謂因前世瞋惱眾人。令不安隱。故感今生。常被多人之所惱害也。
 
[0608b10] ○第八十一輒入王宮閾戒
 
[0608b11] 總釋。
 
[0608b12] 此是共戒。尼亦同犯。大乘同制。末運尤所當慎。設令喚請。亦不應輒入。若具大神力威德任從。不犯。
 
[0608b14] 律攝云。由詣王宮事。并譏染煩惱。制斯學處。
 
[0608b15] 緣起處。
 
[0608b16] 佛在給孤獨園。末利夫人見佛聞法。得法眼淨。為優婆私。還至宮中。勸波斯匿王。令得信樂。聽諸比丘入出宮閤。無有障礙。
 
[0608b19] 起緣人。
 
[0608b20] 迦留陀夷往入王宮。時王與夫人晝日共眠。夫人遙見尊者來。即起披衣。拂座令坐。夫人失衣墮地形露。慚愧而蹲。尊者尋還。語諸比丘。波斯匿王第一寶。我今悉見。諸比丘問知。白佛訶責結戒。
 
[0608b24] 所立戒相。
 
[0608c01] 若比丘剎利水澆頭王種。王未出。未藏寶而入。若過宮門閾者。波逸提。
 
[0608c03] 釋義 剎利水澆頭王種者。取四大海水。取白牛右角。收拾一切種子。盛滿其中。置金輦上。使諸小王輿王。與第一夫人共坐輦上。大婆羅門以水灌王頂上。若是剎利種。水灌頂上。作如是立王。名為剎利王。水澆頭種。若是婆羅門種。毗舍首陀羅種。以水灌頂。作如是立王。亦名為剎利王。水澆頭種。
 
[0608c09] 未出者。王未出婇女。未還本處。
 
[0608c09] 未藏寶者。金銀真珠硨磲碼碯水精瑠璃貝玉。一切眾寶瓔珞而未藏舉(薩婆多云。未藏寶者。王已出外。夫人未起。其進御時。所著寶衣。輕明照徹。內身外現。以發欲意未藏。此衣名未藏寶 五分云。寶者所重之物。及諸女色。皆名為寶)。若過宮門閾者(閾者門限也。門下橫木為內外之分限)。
 
[0608c14]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王宮。二無緣輙入。三兩足過限。
 
[0608c16] 定罪 此中犯者。若過宮門閾者。波逸提。
 
[0608c16] 若一足在門外。一足在門內。發意欲去。若共期而不去。一切突吉羅。
 
[0608c18] 除剎利種。若入餘粟散小王豪貴長者家。入過門閾者。一切突吉羅。
 
[0608c19] 薩婆多云。王及夫人大臣太子勢力強將入。不犯。
 
[0608c20] 入天龍鬼神宮門。突吉羅。
 
[0608c21] 入空宮門。不犯。
 
[0608c21] 比丘尼波逸提。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8c23] 開緣 不犯者。若王已出。若婇女還本處。所有金寶瓔珞已藏舉。若有所奏白。若被請喚。或為力勢所執持去。若命難。梵行難。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09a03] 會詳 律攝云。入王宮有十過失。一宮人有娠。便疑苾芻行不淨行。二宮中失物。三密言出外。四王子有損。五王身有損。六舉大臣。七黜國相。八國人苦害。九往征餘國。十輒聚軍師。如是等事咸疑苾芻。
 
[0609a08] 第八十二捉寶物戒
 
[0609a09] 總釋。
 
[0609a10]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為眾生故。不問處所。但酌機緣。此是制罪。
 
[0609a11] 律攝云。由珍寶事多貪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0609a13] 緣起處。
 
[0609a14] 佛在給孤獨園。有外道弟子道行止息。忘千兩金囊而去。
 
[0609a16] 起緣人。
 
[0609a17] 眾多比丘從後來。見此金囊。自相謂言。且持去。若有主識者當還。即持去。時彼居士前行數里。乃憶疾還。諸比丘遙見。必是金主。即問言。欲何所至。報言。我於某處止息。忘千兩金囊。今往取之。諸比丘即出金囊示之言。是汝物非耶。報言是。但此中物何故少。比丘言。正得爾許耳。居士即詣官了之王。波斯匿問諸比丘。比丘言。我等所得止有此耳。居士言。我所有物者乃至若干。王即勅人。如彼所說斤兩。取庫中金來著囊中。其囊不受。王言。此非汝物。汝更自求去。即治其罪。更稅家財物并此金。一切入官。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不得捉寶。舍衛城中諸女人節會日。毗舍佉母。莊嚴瓔珞。從祇桓邊過念言。不宜著瓔珞具見佛。脫身寶衣。積置樹下見佛。佛為說法。甚大歡喜。心存於法。忘取還家。比丘見不敢取白佛。佛言。聽在僧伽藍內。見有遺物。為不失堅牢。故取舉之。更結除僧伽藍中。有眾多比丘。從拘薩羅國。至一無住處村止宿。巧師家巧師以金銀置舍內而去。比丘為守護。故竟夜不眠。還以白佛。佛言。在他家止宿時。若屋中有物。為堅牢不失。故應收舉。又開及寄宿處。當如是說戒。
 
[0609b13] 所立戒相。
 
[0609b14] 若比丘若寶及寶莊餝自捉。若教人捉。除僧伽藍中及寄宿處。波逸提。若比丘在僧伽藍中若寄宿處捉寶。若以寶莊飾自捉教人捉。當作是意。若有主識者當取。作如是因緣。非餘。
 
[0609b18] 釋義 寶者。金銀。真珠。琥珀。硨磲。碼碯。瑠璃。貝玉。生像金。
 
[0609b19] 寶莊餝者。銅鐵鉛鍚白鑞以諸寶莊餝也。
 
[0609b20] 自捉教人捉。除僧伽藍中。及寄宿處(謂開此二處自捉教他。此為非犯。外捉不開故也 薩婆多云。若僧籬墻外。復非白衣住處不應取)。 若比丘在僧伽藍內若舍內。若寶若寶莊餝自捉若教人捉。當識囊器相。識褁相。識繫相。應解囊器看知。幾連綴。幾未連綴。幾方幾圓。幾故幾新。若有求索者。應問言。汝物何似。若相應應還。若不相應語言。我不見如是物。若有二人俱來索。應問言。汝物其形何似。若言相應還。若不相應當語言。我不見如是物。若二人語俱相應。應持物著前語言。是汝等物。各取。
 
[0609c05] 若有主識者當取。作如是因緣非餘(此謂雖開聽自他舉捉未取之間。當作是念。此非我物。有主識者當還之。為彼藏舉堅牢。作如是因緣。非為餘事也)。
 
[0609c07]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寶物。二非伽藍及舍內。三自捉教他。
 
[0609c09] 定罪 此中犯者。在僧伽藍內若舍內。若寶若寶莊餝若自捉若教人捉。若不識囊相褁相繫相。突吉羅。
 
[0609c11] 若不解囊。不看幾連綴。幾未連綴。幾方幾圓。幾新幾故。一切突吉羅。
 
[0609c12] 十誦云。捉偽珠。突吉羅。
 
[0609c13] 人間金銀寶地牀器。比丘不應行坐。用天上金銀寶地牀器。比丘應行坐用。
 
[0609c14] 根本雜事云。不應於寶器中食。或往天上。或至龍宮。無餘雜器者。設金寶器亦應取食。
 
[0609c16] 律攝云。若觸輪王七寶。隨其所應。得輕重罪。一得眾教(觸女寶得僧殘)。二得墮罪(觸珠寶及輪寶也)。餘四無犯(謂主丘主藏馬象四寶是)。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09c20] 開緣 不犯者。若至僧伽藍內若寄宿處。若寶若寶莊餝若自捉若教人捉。識囊相褁相繫相。解看知幾連綴幾未連綴。及方圓故新。乃至來索。語相應者令持去。若是供養塔寺莊嚴具為堅牢故收舉。如是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10a01] 會詳 根本云。時諸苾芻咸皆有疑。以何因緣毗舍佉母不失錢財。佛告諸苾芻。乃往古昔迦葉波佛涅槃之後。有一老母。奉持戒行時訖。栗王宮人遊戲園中遺瓔珞具。時彼老母得此瓔珞。繫竹竿頭上。欲求本主。時王遣人尋此瓔珞。於老母處得已奉王。王見物喜。恠其奇異。嗟歎老母。問曰。既有好心。理合嘉賞。今何所欲。老母白王。更無所欲。不求現利。願以此緣。於未來世所生之處。得不失財報。由昔淨心。今受斯果。往時老母者。即毗舍佉母是。由於往時不藏他物發願力故。於生生中。雖失珍寶。終還獲得。是故苾芻得他物時。勿盜藏舉。如是應學。
 
[0610a13] ○第八十三非時入聚落戒
 
[0610a14] 總釋。
 
[0610a15]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息世譏嫌故。
 
[0610a15] 律攝云。由入村事招俗譏謗。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610a18] 緣起處。
 
[0610a19] 佛在給孤獨園。
 
[0610a20] 起緣人。
 
[0610a21] 跋難陀非時入村。與諸居士摴蒱。比丘勝。居士不如。以慳嫉故便言。比丘晨朝入村為乞食故。非時入村。為何事耶。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比丘或有僧事塔寺事瞻病人事。佛言。聽有因緣囑授已入聚落。不知囑授何人。佛言。當還囑比丘。若獨處一房。當囑授比房者。當如是說戒。
 
[0610b03] 所立戒相。
 
[0610b04] 若比丘非時入聚落。不囑比丘者。波逸提。
 
[0610b05] 釋義 時者。從明相出至中。
 
[0610b05] 非時者。從中後至明相未出(廣釋如非時食戒)。囑者(薩婆多云。入聚落時。若總白入聚落。隨意所至也。若別相白。若先不白隨見異寺。比丘白不犯應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非時入聚落。至某城邑聚落。某甲舍前人答言。可爾(此別相白)。僧祇云。應言長老我非時入聚落。前人答言可爾(此謂總白也)。
 
[0610b1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非時。二有緣不囑。三已入邨門。
 
[0610b13] 定罪 此中犯者。非時不囑授。動足初入邨門波逸提。
 
[0610b14] 一脚在門內。一脚在門外。方便欲去而不去。一切突吉羅。
 
[0610b15] 十誦云。若白已入聚落。還所住處。即以先白。復至聚落。波逸提。
 
[0610b16] 若不白入聚落。隨經過大小巷。隨得爾所。突吉羅。隨入白衣家。一一波逸提。
 
[0610b18] 若八難中一一難起。不犯。
 
[0610b18] 僧祇云。二比丘在阿練若住。欲俱行。展轉相白。若一人說已行。後人復欲行。應白餘比丘。若無餘比丘應作是念。若道中邨門。若聚落邊見比丘當白。白已然後入。
 
[0610b22] 摩得勒伽云。若無比丘。應白餘四眾。
 
[0610b22]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0b24] 開緣 不犯者。營僧事塔寺事瞻病人事。囑授比丘道由村過。若有所啟白。若為請喚。或為力勢所執。或被繫縛將去。或命難。梵行難。無犯。
 
[0610c02] 律攝云。若阿蘭若苾芻須入邨中。或路在兩村中間。若乘空入。若無苾芻囑餘俗人者。無犯。
 
[0610c04]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10c06] ○第八十四作高牀戒
 
[0610c07] 總釋。
 
[0610c08]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610c08] 律攝云。由臥具事憍恣煩惱。制斯學處。
 
[0610c10] 緣起處。
 
[0610c11] 佛在給孤獨園。
 
[0610c12] 起緣人。
 
[0610c13] 迦留陀夷預知。世尊必從此道來。即於道中。敷高好牀座。佛言。當知此癡人。內懷弊惡。訶責結戒。
 
[0610c15] 所立戒相。
 
[0610c16] 若比丘作繩牀木牀。足應高如來八指。除入陛孔上。截竟若過者。波逸提。
 
[0610c18] 釋義 足應高如來八指(律攝云。謂中人一肘 薩婆多云。一指二寸也 八指該有一尺六寸。不得過)。除入陛孔上(陛孔者。即卯眼。是謂除入卯孔準頭已還。餘外牀脚有一尺六寸。為定量)。截竟過者(截竟即是作竟過量。犯墮。作而未竟。罪得方便 薩婆多云。所以不入捨墮者。以截斷故。截使應量。入僧中悔)。
 
[0610c2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自為作牀。二作不應量。三過作已成。
 
[0610c24] 定罪 此中犯者。自作繩牀木牀。足應高八指。截竟過者。波逸提。
 
[0611a01] 作而不成。突吉羅。
 
[0611a01] 若為他作成不成。一切突吉羅。
 
[0611a02] 十誦云。應截己悔過。若未截僧應勅令截。不勅不聽。盡突吉羅。
 
[0611a03] 五分云。得高牀施。應作是念。此牀不如法。我更截。不作是念受。波逸提。
 
[0611a05] 僧祇云。若自作終日坐上。一波夜提。
 
[0611a06] 起已還坐。一一波夜提。
 
[0611a06] 他牀而坐上者。越毗尼罪。
 
[0611a07] 支牀脚亦應量。當使堅牢。若客比丘來次第付牀。得過量牀。應語知事者言。借我鋸來。問作何等。答言。此牀過量。欲截令如法。若知事者言莫截。檀越見者或能不喜。若不久住者。鑿地埋脚。齊量止。若久住。應齊埋處。木筒盛脚勿使壞。若檀越家坐牀脚高。不應懸脚坐。應索承机。或索摶木承足。若福德舍中牀高坐者。無犯。
 
[0611a13] 薩婆多云。若下濕處。聽八指支脚。過八指盡犯也。
 
[0611a14]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1a16] 開緣 不犯者。若作足高八指。若減八指。若他施已成者。截而用之。若脫却脚。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11a19] 第八十五兜羅綿貯褥戒
 
[0611a20] 總釋。
 
[0611a21]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0611a21] 律攝云。由惱他事。制斯學處。
 
[0611a23] 緣起處。
 
[0611a24] 佛在給孤獨園。
 
[0611b01] 起緣人。
 
[0611b02] 六羣作兜羅綿貯繩牀木牀大小褥。居士譏嫌。無有慈心。斷眾生命。似王大臣。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611b05] 所立戒相。
 
[0611b06] 若比丘作兜羅綿貯繩牀木牀大小褥成者。波逸提。
 
[0611b07] 釋義 兜羅綿者。白楊樹華。楊柳華。蒲臺華(名義集云。兜羅綿或云妬羅綿。妬羅是樹名。綿從樹生。因而立名。即如柳絮蘆荻等花也 薩婆多云。兜羅者。草木花綿之總稱也)。貯者(律攝云。謂於牀上散布其綿。便用布禪。隨時掩覆)。大褥者為坐臥故。小褥者為坐故(大小雙遮。俱不聽也 薩婆多云。以世人所畜故。又人所嫌故。喜生蟲故。又若臥輭煖上後得寒。及粗鞕時。不堪忍故)。成者。波逸提犯緣。
 
[0611b12]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兜羅綿。二貯牀褥。三作已成。
 
[0611b14]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作。教他作成者。波逸提。
 
[0611b15] 不成。突吉羅。
 
[0611b15] 若為他作成不成。一切突吉羅。
 
[0611b16] 五分云。若坐。坐坐波逸提。
 
[0611b16] 若臥。臥臥波逸提。
 
[0611b17] 若他與受。波逸提。
 
[0611b17] 要先棄然後悔過。若不爾。罪益深。
 
[0611b18] 僧祇云。若貯枕。枕頭支足。越毗尼罪。
 
[0611b18] 若病枕頭支足。無罪。
 
[0611b19] 若兜羅貯皮枕得。二越毗尼罪。
 
[0611b20] 若為律師法師敷尼師壇及坐具。散華著上。不得坐拂却而坐。無罪。
 
[0611b21] 根本云。絮應撤去。罪應說悔。對說罪者。應問言。絮撤去未。若不問者。得惡作罪。
 
[0611b23]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1b24] 開緣 不犯者。若鳩羅草(未見翻譯)。文若草(十誦文闍草。五分文柔草。未見翻譯)。娑婆草(此草甚為柔輭翻云膩草)。若以毳(獸毛也)劫貝(木棉花也)碎弊物。若用作支肩物。作輿上枕。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11c04] ○第八十六作骨牙角針筒戒
 
[0611c05] 總釋。
 
[0611c06]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犯。大乘同學。
 
[0611c06] 律攝云。由針筒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0611c08] 緣起處。
 
[0611c09] 佛在耆闍崛山。
 
[0611c10] 起緣人。
 
[0611c11] 有信樂工師。為比丘作骨牙角針筒。廢其家業。財物竭盡。無復衣食。世人譏嫌。求福得殃。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0611c14] 所立戒相。
 
[0611c15] 若比丘作骨牙角針筒刳刮。成者。波逸提。
 
[0611c16] 釋義 骨者(僧祇云。象馬牛駝龍等骨及餘骨等)。牙者(象牙魚牙摩伽羅牙猪牙及餘牙等)。角者(牛角水牛角犀角鹿角羊角等)。針筒者(律攝云。有二種應畜。一葦。二鐵。又有四種針筒。應畜銅鐵鍮石及赤銅。不應用金銀瑠璃等寶作。畜針筒者。應密藏舉)。刳刮者(刳者剖盧其中。刮者刮削摩治。使令光澤 薩婆多云。針筒者。以是小物故。所以不入三十事中。又應破故。若還主。主不受。若與他則生惱。施僧則非法。唯毀棄貪好故。不淨故犯也)。
 
[0611c21]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心存貪好。二用骨牙角。三是作針筒。四自作已成。
 
[0611c23] 定罪 此中犯者。若作骨牙角針筒。自作教他刳刮成者。波逸提。
 
[0611c24] 不成。突吉羅。
 
[0611c24] 若為他作成不成。一切突吉羅。
 
[0612a01] 律攝云。若得先成者受用。無犯。若對苾芻說悔罪時。彼應問曰。所作針筒已打碎未。若不問。得惡作罪。
 
[0612a03] 僧祇云。不破悔過者。越毗尼罪。
 
[0612a04]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2a05] 開緣 不犯者。若鐵。若銅。若鉛錫。若白鑞。若竹。若木。若葦。若舍羅草(即是甘蔗草)用作針筒。不犯。若作錫杖頭鏢[金*纂]。若作傘葢子(今時穿絨為嚴餝。作子連綴如瓔珞)。及斗頭鏢(即傘頂也。如今時作銀頂)。若作曲鈎。若作刮污刀。若作如意。若作玦鈕。若作匙。若作杓。若作鈎衣[金*刮](用刮衣令光直。或用刻為痕。使針行之。以直也)。若作眼藥篦。若作刮舌刀。若作擿齒物。若作桃耳篦。若作禪鎮(比丘坐禪。時聽作禪。鎮置額上。以自警覺 十誦云。禪鎮作孔已。以繩貫孔中。繩頭施粈。挂耳上。去額前四指。著禪鎮。禪鎮一墮聽一舒。脚二墮二舒。脚三墮應起行)。若作熏鼻筒(律攝云。吸烟鼻筒。此筒法長十二指。以鐵作。或一嘴雙嘴。吸烟入鼻。可治諸疾)。如是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12a15] 第八十七過量作具戒
 
[0612a16] 總釋。
 
[0612a17] 此是不共戒。尼制不同。大乘同學。
 
[0612a17] 律攝云。由不依量。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612a19] 緣起處。
 
[0612a20] 佛在給孤獨園。時世尊不受請檀越送食。諸佛常法若不受請。徧行諸房舍。見眾僧臥具。敷在露地。不淨所污。時天大暴雨。佛以神力。令臥具不為雨漬。諸比丘還以此因緣告言。乃至不為雨漬。當知此污。是有欲人非是無欲人。是有瞋恚人非是無瞋恚人。是癡人非是無癡人也。若外道仙人離欲者。無有此事。況阿羅漢。若比丘念不散亂而睡眠者。無有此事。況阿羅漢。自今已去。聽比丘為障身障衣障臥具故。作尼師壇(事鈔云。為身者。恐坐地上。有所損故。為衣者。恐無所替。三衣易壞故。為臥具者。恐身不淨污僧牀榻故。不將餘用。今時持用禮佛及僧。反為恭敬。此非聖意)。
 
[0612b07] 起緣人。
 
[0612b08] 六羣便多作廣長尼師壇。訶責結戒。迦留陀夷體大。尼師壇小。不得坐。知佛從此道過。便在道邊。手挽欲令廣大。世尊知而故問。答言。欲令廣大。是故挽耳。佛告諸比丘。聽更益廣長各半磔手。當如是說戒。
 
[0612b13] 所立戒相。
 
[0612b14] 若比丘作尼師壇。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二磔手。廣一磔手半。更增廣長各半磔手。若過截竟。波逸提。
 
[0612b16] 釋義 尼師壇者。敷下坐(根本云。尼師但那。唐言敷具。謂敷僧臥具上隨時坐臥也)。長佛二磔手。廣一磔手半(此明本制數量)。更增廣長各半磔手(則橫量有三尺二寸。豎量該四尺也。義淨律師云。然其大量與自身等。頂上餘有一磔手。在斯乃與臥具相當。若其量小不堪替臥)。律攝云。尼師但那應量重。作疊為三分。在下一分應截斷作葉。與三衣葉同(所以南山律祖錯裁坐具。天人指授。乃作如法。以垂後式)。
 
[0612b2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為己作。二違教過量。三造作已成。
 
[0612b24] 定罪 此中犯者。作尼師壇。若長過量。廣不過量。廣過量。長不過量。廣長俱過量。若自作。若教他作。成。波逸提。
 
[0612c02] 不成。突吉羅。
 
[0612c02] 若為他作成不成。突吉羅。
 
[0612c03] 僧祇云。尼師壇是隨坐衣。不得作三衣。不得淨施。及取薪草盛巨磨。唯得敷坐。若道路行得長。疊著衣囊上肩上擔。
 
[0612c05] 十誦云。應截斷已悔過。若未截。僧應勅令截。
 
[0612c06]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2c08] 開緣 不犯者。應量作。或減量作。若從他得。已成者裁割如量。若疊作兩重。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犯緣定罪開緣後三戒並同)。
 
[0612c11] 會詳 戒壇經云。尼師壇如塔之有基也。汝今受戒。即五分法身基也。良以五分由戒而成。若無坐具。以坐汝身。則五分定慧無所從生。
 
[0612c14] ○第八十八過量作覆瘡衣戒
 
[0612c15] 總釋。
 
[0612c16]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學。
 
[0612c16] 律攝云。由諸苾芻過量而作。制斯學處。
 
[0612c18] 緣起處。
 
[0612c19] 佛在給孤獨園。諸比丘患瘡疥。膿血流出。污衣污臥具。佛言。聽畜覆瘡衣。諸比丘覆瘡。衣粗。多毛著瘡。舉衣患痛。佛言。聽大價細輭衣覆瘡上。著涅槃僧。若至白衣家請坐時。應語言。我有患。若主人言。但坐。當褰上涅槃僧。以此衣覆瘡而坐。
 
[0612c24] 起緣人。
 
[0613a01] 六羣便多作廣長覆瘡衣。諸比丘問。佛制三衣不得過。此是何衣。六羣言。是覆瘡衣。諸比丘嫌責。白佛呵責結戒。
 
[0613a04] 所立戒相。
 
[0613a05] 若比丘作覆瘡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四磔手。廣二磔手。裁竟過者。波逸提。
 
[0613a07] 釋義 覆瘡衣者。有種種瘡病。持用覆身。
 
[0613a07] 長佛四磔手。廣二磔手者(長有六尺四寸。廣則三尺二寸。此為定量)。裁竟過者(成犯)。
 
[0613a10] 犯緣 (如上過量作具戒)。
 
[0613a11] 定罪 此中犯者(如前不異)。十誦云。乃至瘡瘥後十日若過。是畜。波逸提(應同長衣犯捨墮)。僧祇云。若屈量縮量。水洒量欲令乾已長大作成。波夜提。
 
[0613a13] 受用。越毗尼罪。
 
[0613a14]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3a15] 開緣 不犯者(亦如前同)。
 
[0613a16] 第八十九過量作雨衣戒
 
[0613a17] 總釋。
 
[0613a18]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學。
 
[0613a18] 律攝云。由諸苾芻過量而作。制斯學處。
 
[0613a20] 緣起處。
 
[0613a21] 佛在給孤獨園。毗舍佉母作雨浴衣。遣人持詣僧伽藍中。與諸比丘。
 
[0613a23] 起緣人。
 
[0613a24] 六羣聞聽作雨浴衣。便多作廣大雨浴衣。諸比丘白佛。訶責結戒。
 
[0613b02] 所立戒相。
 
[0613b03] 若比丘作雨浴衣。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六磔手。廣二磔手半。過者裁竟。波逸提。
 
[0613b05] 釋義 雨浴衣者。諸比丘著在雨中洗浴。長佛六磔手。廣二磔手半(長有九尺六寸。廣有四尺。是為應量。若過量裁竟。悔罪)。
 
[0613b07] 犯緣定罪開緣並如前。
 
[0613b08] 會詳 薩婆多云。凡比丘浴。若露覆室。要不共白衣。及覆上身。要當著竭支(即僧祇支是掩腋衣也)。一當有羞愧。二喜生他欲想故。昔有羅漢比丘洗浴。有一比丘見其身體鮮淨細輭。便生欲心。後不久男根墮落。即有女根。休道為俗生子。後遇見。便識知本所。因羅漢教令悔過。用心純至。還得男根故。宜不露形也。婬持戒大比丘及沙彌罪同破七寶塔。勸人令出家精進。斯福同塔也。
 
[0613b16] ○第九十與佛等量作衣戒
 
[0613b17] 總釋。
 
[0613b18]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學。
 
[0613b18] 律攝云。由招譏過。制斯學處。
 
[0613b20] 緣起處。
 
[0613b21] 佛在釋翅搜尼拘類園中。尊者難陀短佛四指(此云歡喜。是佛親弟。姨母大愛道生。與佛身相似。有三十相。唯少白毫相千輻輪相。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四月九日生。佛後度令出家。為說胎經。獲阿羅漢果。於佛聲聞弟子中。善護諸根。能防外境。最為第一)。諸比丘遙見彼來。謂是佛來。即起奉迎。至乃知是難陀。彼此慚愧。諸比丘白佛。佛制難陀比丘著黑衣。
 
[0613c02] 起緣人。
 
[0613c03] 六羣與如來等量作衣。或過量作。諸比丘白佛。訶責結戒。
 
[0613c05] 所立戒相。
 
[0613c06] 若比丘與如來等量作衣。或過量作者。波逸提。是中如來衣量者。長佛十磔手。廣六磔手。是謂如來衣量。
 
[0613c08] 釋義 等量過量下(明制戒法。以下明定衣量)。如來衣量者長佛十磔手廣六磔手(薩婆多云。佛身丈六。常人半之。衣量廣長皆應半也。佛弟難陀短佛四指。衣應減長中一尺廣中四寸。難陀先著上衣。佛著中衣。今不聽過等。聽著下衣。常人則下中下也。又佛衣如金詰。施加毛[疊*毛]。色亦爾故。難陀衣宜當覆沙。令同比丘衣色。文覆沙者。此云壞色。准量則佛衣長一丈六尺。廣有九尺六寸。謂以長短壞色。用別如來衣之色量也)。
 
[0613c13] 犯緣定罪開緣亦如前戒。
 
[0613c14] 會詳 僧祇云。作時或減量。不得過量。當隨自身量。是僧伽黎有三種。上者長五肘廣三肘。中者長五肘一不舒手。廣三肘一不舒手。下者長四肘半廣三舒一不舒手。鬱多羅僧亦爾。安陀會上中二種亦爾。下者長四肘半。廣二肘一不舒手。
 
[0613c18] 律攝云。若減此量不得罪。若過五肘已上。皆得惡作。
 
[0613c20] 五分云。肘量長短不定。佛令隨身分量。
 
[0613c20] 律云。度身而衣故也。
 
[0613c22] 三結問。
 
[0613c23] 諸大德。我已說九十波逸提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問)。
 
[0614a01] 四勸持。
 
[0614a02]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0614a03] ●六四悔過法。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0614a05] 初總標。
 
[0614a06] 諸大德。是四波羅提提舍尼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0614a08] 釋 波羅提提舍尼者。此無正翻。事鈔准義翻。向彼悔從對治境以立名。
 
[0614a09] 律攝問曰。自餘諸罪亦聽對說。云何於此得對說名。答曰。謂於住處。現有苾芻。皆須一一別對陳說。不同餘罪。故受別名。又犯罪已。即須陳說。不得停息。亦異餘罪(詳斯四法。事同貪惱。由生二過故佛禁之。一以飲食長自煩惱。二由無厭退他信敬。今此悔篇雖次墮章。然其罪事逾於逸提)。
 
[0614a14] 二別列戒相。分四。初從非親尼受食。乃至第四恐怖處取食也。
 
[0614a16] 第一受非親尼食戒
 
[0614a17] 總釋。
 
[0614a18]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但觀可受不可受。不問親里非親里。然在末世。與尼疎絕為是。
 
[0614a19] 律攝云。由苾芻尼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此戒四緣合結。
 
[0614a22] 緣起處。
 
[0614a23] 佛在給孤獨園。時世穀貴。人民譏餓。乞求難得。
 
[0614a24] 起緣人。
 
[0614b01] 蓮華色比丘尼乞食。所得盡持與比丘。如是三日不得食。有長者乘車覲王。驅人避道。尼因避道。墮深泥中。面掩地而臥。長者慈愍。勅人扶起。問知其故譏嫌。比丘不知義讓。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諸比丘不敢受親里尼食。佛言。聽受病比丘疑。不敢受非親尼食。佛言聽受。非親尼持食。置地不敢取。或使人授與。亦不敢取。佛言聽受。當如是說戒。
 
[0614b08] 所立戒相。
 
[0614b09] 若比丘入村中。從非親里比丘尼。若無病。自手取食食者。是比丘應向餘比丘悔過言。大德。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0614b12] 釋義 邨中者(必以村中成犯 薩婆多云。若天祠中多人聚中與。若沙門住處與。聚落外與。比丘尼坊舍中與。不犯 非親如前)。病者(僧祇云。不謂小小病。謂疥癩黃爛。瘡病癰痤。人所惡賤。是名為病)。自手取食食者(自手取食者。顯非置地與。使人持與。謂手從尼授受食者。必須入咽而得罪。故曰自手取食食也)。是比丘應向餘比丘悔過言(此犯罪比丘應向餘清淨持戒者對說悔罪悔。過言者。即自陳首所犯事。下文乃是悔詞)。大德。我犯可訶法(正陳罪體)。所不應為(世尊所遮。非比丘所應。為事自責之詞也)。我今向大德悔過(不敢覆匿而陳露也)。僧祇云。前人應問汝見罪不。答云見罪。語言。慎莫更作。答言。頂戴持是法。名悔過法(總結上文)。
 
[0614b21]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是村中。二身無病。三非非親里。四自手取食食。
 
[0614b23] 定罪 此中犯者。入村中從非親里比丘尼若不病自手受食。食咽咽提舍尼。
 
[0614b24] 五分云。若比丘在邨外。尼在邨內。比丘在村內。尼在村外。若比丘在空。尼在地。若比丘在地。尼在空。如是受食。皆突吉羅。
 
[0614c03] 僧祇云。非親里尼邊自手受飲食時。越毗尼罪。
 
[0614c04] 食時。犯悔過法。
 
[0614c04] 非親里非親想。
 
[0614c04] 非親里疑。皆犯悔過。
 
[0614c05] 非親里親里想。
 
[0614c05] 親里非親里想。
 
[0614c06] 親里疑。皆越毗尼罪。
 
[0614c06] 親里親里想。無犯。
 
[0614c06] 為餘人受。越毗尼罪。
 
[0614c07] 為病人受。無罪。
 
[0614c07]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4c09] 開緣 不犯者。受親里尼食。若病。若置地與。使人與。若在僧伽藍中。若在村外與。若在比丘尼寺內與。無犯。
 
[0614c11] 律攝云。若尼為施主施食。非乞得受取。無犯。
 
[0614c12]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14c13] ○第二不止尼指授食戒
 
[0614c14] 總釋。
 
[0614c15]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學。
 
[0614c15] 律攝云。由飲食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0614c17] 緣起處。
 
[0614c18] 佛在給孤獨園。
 
[0614c19] 起緣人。
 
[0614c20] 多比丘與六羣在白衣家內食。六羣尼為六羣索羮飯。與此羮。與此飯。而捨中間不與。乃越次與。六羣而食之。諸比丘嫌責。白佛訶責結戒。
 
[0614c23] 所立戒相。
 
[0614c24] 若比丘至白衣家內食。是中有比丘尼。指示與某甲羮。與某甲飯。比丘應語彼比丘尼。如是言。大姊且止。須比丘食竟。若無一比丘語彼比丘尼如是言。大姊且止。須比丘食竟者。是比丘應悔過言。大德。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諸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0615a05] 釋義 白衣家內者。有男女者是。
 
[0615a05] 指示與某甲羮與某甲飯(指示者。即指教檀越。偏與其食)大姊且止。須比丘食竟(大姊乃稱呼之詞。且止即遮止之語。須待比丘食竟。或言且止少時待諸比丘食竟。或言小住待諸比丘食竟。或言小却待諸比丘食竟。若止者善。不止者第二。第三語令止也)。若無一比丘下(結成所犯)。
 
[0615a10]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在白衣家。二大尼偏指與食。三見聞不止。四受食入咽。
 
[0615a12] 定罪 此中犯者。若無一比丘語言。大姊小止。須比丘食竟。而食者。咽咽提舍尼。
 
[0615a13] 五分云。餘二女眾教益食不語言小却者。突吉羅。
 
[0615a14] 比丘教益食不平等。突吉羅。
 
[0615a15] 僧祇云。若不語受者。越毗尼罪。
 
[0615a16] 食者。犯悔過法。
 
[0615a16] 不滿三呵而食者。越毗尼罪。
 
[0615a17] 滿三訶不止食者。無罪。
 
[0615a17] 一人訶已一切食。無罪。不見不聞者食。無罪。
 
[0615a18] 律攝云。若在門外食。應問門內無苾芻尼指授食不。若不問者。得惡作罪。
 
[0615a20] 若見有尼出入。亦應問之。若不問者。亦得惡作罪。
 
[0615a21]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5a22] 開緣 不犯者。若語言。大姊且止。須比丘食竟。若尼自為檀越。若檀越設食。令尼處分。
 
[0615a23] 若不故作偏為。與此置彼。如是一切無犯。
 
[0615a24] 僧祇云。若檀越未曾請僧。不知儀法。爾時尼得。教安置形像。教益食法。然後應坐。
 
[0615b02]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15b03] ○第三學家受食戒
 
[0615b04] 總釋。
 
[0615b05]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學。
 
[0615b05] 律攝云。由乞食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此戒四緣合結。
 
[0615b07] 緣起處。
 
[0615b08] 佛在耆闍崛山中。
 
[0615b09] 起緣人。
 
[0615b10] 有居士家。夫婦俱得。信樂為佛弟子。諸佛見諦。弟子常法。於諸比丘。無所愛惜。乃至身肉。若諸比丘至家者。常與飯食。及諸供養。故令貧窮。比居譏嫌。先大富饒。供養沙門釋子。反得貧弊。諸比丘聞白佛。聽僧與居士作學家。羯磨結戒。有比丘先受學家請。疑不敢往。佛言。聽先請者往。病比丘疑不敢受學家食。佛言。聽受彼置地與。若使人與。疑不敢取。佛言。聽受當如是說戒。
 
[0615b18] 所立戒相。
 
[0615b19] 若先作學家羯磨。若比丘於如是學家。先不請。無病自手受食食。是比丘應向餘比丘悔過言。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0615b22] 釋義 學家羯磨者(謂夫婦俱登聖果。名為。學家。有一居凡。不名學家也。學者對無學而言。若愛結斷盡。則果證無生。名曰無學。我生已盡。羅漢支佛已斷分段生死。故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得有餘果證。故說梵行已立所作已辦。凡夫人天所不能辦。七種學人先所未作。虗偽煩惱斷。故說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羅漢支佛所斷煩惱更不能受後有。故說不受後有。無法可學。故云無學。若初二三果俱惑未盡。有法須學。有惑須斷。故曰學也。惟此學人處在居家。故曰學家。謂剎利婆羅毗舍首陀四姓之家 羯磨者。謂佛聽僧與作遮護法。白二羯磨。一切比丘不聽至其家而受。飲食。護世譏嫌。增長道意)無病自手受食食者(此有三開。若先受請。或病或置地與。使人與聖。咸開聽外。則成犯)。
 
[0615c06]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作學家羯磨。二無緣輙受。三食已入咽。
 
[0615c08] 定罪 此中犯者。先不請。又無病。於如是學家中。自手受食食者。咽咽提舍尼。
 
[0615c09]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5c11] 開緣 不犯者。若先受請。若有病。若置地與。若從人受取。若學家施與。後財物還多。無犯。彼學家財物還多。從僧乞解學家羯磨。佛言。僧應與作白二羯磨解。
 
[0615c14] 十誦云。若居士財物損減不增長。若乞不乞不應捨學家羯磨。若財物增長。乞不乞皆應與捨。若不增不減。乞應捨。不乞不應捨。
 
[0615c16] 律云。時諸比丘皆疑不敢受。已解學家羯磨。居士食。佛言。聽諸比丘受食。無犯。
 
[0615c18]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
 
[0615c19] 會詳 五分云。若婦是聖。夫是凡。或夫是聖。婦是凡。皆不應與作學家羯磨。若夫婦俱是聖。無慳貪心。財物竭盡。乃與作學家羯磨。
 
[0615c21] 僧祇云。若僧已作學家羯磨者。不得如烏鳥遠避射。方絕不往。應時時往看。為說法論法事。若學家欲布施者。應語。且置汝邊。我自知時。若先請後作羯磨。不得取大價重物。得取小小輕物。若學家言。尊者何故不受是施。謂我貧耶。爾時應語。汝不貧。如世尊說。須陀洹人成就四法。於聲聞中。為最大富。何等四。一者於如來應正徧知。生堅固信根。沙門婆羅門諸天世人所不能壞。二者於法生堅固信根。三者於僧中生堅固信根。四者於戒生堅固信根。沙門婆羅門諸天世人所不能壞。是為四法成就。如來聲聞中不貧。最為大富。如是說令生歡喜。
 
[0616a09] 第四恐怖處受食戒
 
[0616a10] 總釋。
 
[0616a11]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學。
 
[0616a11] 律攝云。因生譏謗。由飲食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此戒四緣合結。
 
[0616a14] 緣起處。
 
[0616a15] 佛在釋翅搜尼拘類園中。
 
[0616a16] 起緣人。
 
[0616a17] 舍夷城中諸婦女俱棃諸女人(舍夷是彼姓氏。俱棃是其種姓)。持飲食。詣僧伽藍中供養。諸盜賊於道路嬈觸。諸比丘聞白佛。佛言。諸比丘應語諸婦女莫出道路。有賊恐怖。若已出城。應語言。莫至僧伽藍。有賊恐怖。與比丘結戒。時諸檀越先知有疑恐怖。而故持食來。比丘疑不敢受。佛言。先語檀越聽受。諸病比丘亦疑不敢受。佛言聽受。時有施主。以食置地與。若教人與。亦不敢受佛言聽受。當如是說戒。
 
[0616b01] 所立戒相。
 
[0616b02] 若比丘在阿蘭若逈遠有疑恐怖處。若比丘在如是阿蘭若處住。先不語檀越。若僧伽藍外不受食。在僧伽藍內。無病自手受食。食者應向餘比丘悔過言。大德。我犯可訶法所。不應為我。今向大德悔過。是法名悔過法。
 
[0616b07] 釋義 在阿蘭若迴遠有疑恐怖處(阿蘭若者。或名阿練若。大論翻遠離處。薩婆多翻閒諍處。天台云。不作眾事。名之為閒。無憒故名之為諍。或翻無諍。謂所居不與世諍。即去聚落。五里處也。肇法師云。忿兢生乎眾聚。無諍出乎空間。故佛讚住阿蘭若也 逈遠者。謂遠離城邑寂寥處是)。先不語檀越(比丘請檀越言。汝莫出越。道路有賊恐怖。若已出城。應語言。莫至僧伽藍中。道路有疑恐怖。是曰先語 檀越者。即施主也。常能捨施。自可越渡貧窮苦海也)。若無病自手取食食下(結成所犯)。
 
[0616b12] 律攝云。前三學處過由村舍起。此一學處過在空林也。
 
[0616b14]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恐怖蘭若。二不語檀越。三無緣開聽。四受食入咽。
 
[0616b16] 定罪 此中犯者。在阿蘭若逈遠處住。若先不語檀越。於僧伽藍外不受食。僧伽藍內無病自手取食。食咽咽提舍尼。
 
[0616b18]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616b19] 開緣 不犯者。若先語檀越。若有病。若置地與。若教人與。若來受教勅聽法時。比丘自有私食令授與。無犯。
 
[0616b21] 五分云。若軍行經過與食。若賊自持食與。不犯。
 
[0616b22]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616b23] 三結問。
 
[0616b24] 諸大德。我已說四波羅提提舍尼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問)。
 
[0616c02] 四勸持。
 
[0616c03]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毗尼關要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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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十五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七眾學戒法。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初總標。
諸大德。是眾學戒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釋 律攝云。眾多學法者。謂於廣釋所有眾多惡作惡說。咸攝在眾學法中。如苾芻不應鼓樂。以鏡照面等事。是故總言眾多學法也。
此篇有違罪。結突吉羅。
善見云。突者惡也。吉羅者作也。
聲論正音突悉吉栗多。
律云。式叉迦羅尼。義翻應當學。胡國譌云尸叉罽賴尼。胡僧翻守戒也。此罪微細。持之極難。故隨學隨守以立名。
薩婆多問曰。餘篇不言應當學。而此戒獨爾。答曰。餘戒易持而罪重。犯則成罪。或眾中悔。或對首悔。此戒難持而罪輕。脫爾有犯。心悔念學。罪即滅也。以戒難持易犯故。當慎心念學。不結罪名。直言應當學也(此篇大小雙行。性遮齊護。浮囊不洩。乃是菩薩本心。勿輕小愆。還成最後之唱。於諸戒中。若犯小戒。乃至微細當受苦報。無有限齊)。
二別列戒相。
此眾學法總為十例。一著衣服事。二入村事。三坐起事。四食噉事。五護鉢事。六便利事。七說法事。八佛塔事。九道行事。十觀望事(頌云 齊整著裙袈裟二 入村十一坐二六 噉嚼事有二十一 護鉢二事便利三 三聚說法軌二十 敬塔房像二十六 道行二事觀望一 斯皆沙門應學法 諸部每缺佛塔。准本部則十例也)。 僧祇六十七法 五分一百八法 十誦一百十三法 解脫戒本七十六法 根本四十三法 獨於本律有百法。初不齊整著內衣。乃至一百不與持葢者說法。
○第一不齊整著內衣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律攝云。此等皆由法式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以後准知更不重出)。
起緣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六羣著涅槃僧。或下著。或高著。或作象鼻。或作多羅葉。或時細襵。居士譏嫌。似王大臣。如似節會戲笑俳說人著衣。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所立戒相。
當齊整著涅槃僧。應當學。
釋義 涅槃僧者(涅槃譌也。應云泥縛些那。或云泥伐散那。西域記云。唐言裙。既無帶襻。其將服也。集衣為襵。束帶以絛襵。則諸部各異色。乃黃赤不同。釋名云。裙者羣也。連接羣幅也)不齊整者。或時下著。繫在臍下(下者齊[跳-兆+華]骨下)。或時高著。謂褰齊膝。或作象鼻。垂前一角。或作多羅樹葉。垂前二角(律攝云。謂捉裙邊細疊成襵。腰邊總擪。形若多羅葉。上聚下散者是也)。或時細襵。謂繞腰襵皺(律攝云。齊整者。離不齊整著衣過也 僧祇云。齊整著。不得如婬女賣色法。左右顧視。為好不好。應著令如法齊整著)。
定罪 此中犯者。若故作。犯應懺突吉羅。
以故作故。犯非威儀突吉羅(言應懺吉羅者。故違佛教。則犯戒體罪也。非威儀吉羅者。威儀不整。罪由事生。故曰非威儀突吉羅。二罪同時而得。懺時但悔戒體吉羅。非威儀罪亦同滅。喻如伐樹。但伐根本。枝葉亦除也。此罪懺時亦爾。兩悔則非)若不故作。突吉羅(此謂誤犯責心突吉羅也)五分云。若不解不問。而作此著。突吉羅。
若解不慎而作此著。突吉羅。
若解輕戒輕人而作此著。波逸提(諸部俱有不恭敬戒波逸提)比丘尼亦爾律攝云。若苾芻不依佛教。不顧羞恥。欲為非法。著捉衣開張。得責心惡作。
若披著身。得對說惡作。
若苾芻有順奉心。而著不如法。或時忘念。或是無知非法著者。惟犯責心惡作。
如是於餘學處。准此應知。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或臍中生瘡下著。若脚[跳-兆+專]有瘡高著。若僧伽藍內。若村外。若作時。若道行。無犯。
薩婆多云。若比丘沙彌遠行來時。應踝上二磔手上至膝下。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一切時踝上二指。正使行來不得高也。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事鈔云。世尊處世。深達物機。凡所施為。必以威儀為主。故此百事大乘悉皆同學。息譏生信。自護護他。倍應嚴淨。除是諸大菩薩示現逆行。在處不論。若是學地凡夫。難越準繩。
律攝云。爾時世尊作如是念。過去諸佛云何教聲聞眾著衣服耶。是時諸天前白佛言。如淨居天所著衣服。世尊即以天眼觀知。如諸天所說。無有異也。因制苾芻披著衣法(准諸部文義。此篇制在四篇之前。為佛初成道七日。還本國住尼拘律國時。度八王子及五百釋種出家。以本是豪貴驕奢。本習氣未除。多犯威儀中事。世尊一一制斷。結集時以罪事重輕次第。故列於後。不可不知)。
○第二不齊整著三衣戒(緣起處起緣人並如前戒)
所立戒相。
當齊整著三衣。應當學。
釋義 不齊整者。或高著過脚[跳-兆+專]上。或下著。下垂過肘露脇。或作象鼻者。下垂一角。或作多羅樹葉者。垂前兩角。後褰高也。或細襵者。細襵已安緣(齊整反上者是)。
定罪同前。
僧祗云。若泥時作時手得抄舉。若放恣諸根。不如法被衣者。越毗尼罪。
四眾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肩臂有瘡下著。或脚[跳-兆+專]有瘡高著。若道行作時。無犯。
會詳 舍利弗問經云。修供養時應偏袒。以便作事。作福田時。應覆兩肩。現田文相。云何修供養。如見佛時。問訊師僧時。應拂牀掃地卷衣裳。乃至種種供養。云何作福田時。應請乞食。坐禪誦經。經行樹下。人見端嚴有可觀也。
○第三反抄衣戒(緣起處起緣人同前)
所立戒相。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反抄衣者。或左右反抄衣著肩上。
律攝云。不得偏抄一邊露現形體。
僧祗云。若乞食。若取食時。畏污衣故得抄衣。但莫令肘現。無罪。若精舍中食上。和尚阿闍黎長老比丘前坐。不得抄衣。若抄者得抄一邊。不得抄兩邊。若偏袒者抄左邊。若通肩被者得抄右邊。若見長老比丘應還下。若放恣諸根。反抄衣。坐家內者。越學法。
定罪如前。
僧祇云。若風雨時得抄一邊。若偏袒右肩得抄左邊。若通肩被衣得抄右邊。不得令肘現無罪。
四眾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脇肋有瘡。若在道行。若作時。無犯。
○第四反抄衣入家內坐戒
所立戒相。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坐。應當學(此戒但以坐為異。如前故不出)。
會詳 母經云。比丘入檀越家之所行法。不應調戲。不應自恃憍慢。不應輕躁。不應無忌難所說。不應雜亂無端緒語。不應坐處遠故低身就他共語。復不應相逼坐共談。不應偏蹲跪坐。不中大喚而坐。雖執威儀。不應示現有德相貌而坐。不應累[月*坒]而坐。不應累膝而坐。不應累脚而坐。不應用手左右撈摸而坐。不應動脚不住而坐。不中大甕器上而坐。不中與比丘尼及女人獨靜房內坐。不得下處坐為高坐人說法。是名入家中比丘坐法。
○第五衣纏頸入家內戒(並如前戒)
所立戒相。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衣纏頸者。總捉衣兩角。著左右肩上。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肩臂有瘡等。
○第六衣纏頸入家內坐戒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坐。應當學(以坐為異)。
○第七覆頭入家戒(緣起處同前)
起緣人。
六羣以衣覆頭。入白衣舍。居士譏嫌如盜賊。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覆頭者。若以樹葉。若以碎段物。若以衣覆頭行。
律攝云。以衣物覆頭。猶如新嫁女。
僧祇云。全覆頭及兩耳。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患寒。或頭上瘡生。命難。梵行難。覆頭而走。無犯。
○第八覆頭入家坐戒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義 僧祇云。不得覆頭坐家內。若精舍中食上。和尚阿闍黎長老比丘前。不得覆頭坐。若風寒雨時。若病。若頭患風。不得全覆。當覆半頭。令一耳現。若見長老比丘時。當挽却。若屏處私房。覆頭無罪。若放恣諸根。覆頭坐家內者。越學法(餘有開遮同前。以坐為異)。
○第九跳行戒(緣起處同前)
起緣人。
六群跳行入白衣舍。居士譏嫌。似鳥雀。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跳行者。雙脚跳。
僧祇云。不得先下脚指後下脚跟。當先下脚跟後下脚指。若脚心有瘡。當側脚行。作蔽瘡物。繫之平脚行。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若為人所打。若有賊。若惡獸。若有棘刺。或渡渠。或渡坑塹。或渡泥跳過者。無犯。
會詳 五百問云。昔有優婆塞。請一比丘。欲與作一領好衣。比丘隨去。中道有一小水。比丘躑渡。優婆塞便嫌。心念。我謂是好比丘。欲與一領好衣。而便跳躑溝坑。當與半領衣。以是無著。知其心念。前行見水。復故跳躑。賢者復念。當與一張粗[疊*毛]。前行見水。復躑過。賢者復念。當與一頓食。無著復知其念。前行見水。便舉衣涉渡。賢者問。何以不躑渡。比丘言。卿前與我一領衣。一躑過水正得半領。復一躑正得一張粗[疊*毛]。復一躑正得一頓食。我今所不躑者。恐復失食。賢者乃知是得道人。便向懺悔。將歸大供養。以此騐之。知比丘不得躑過坑水。
○第十跳行入家坐戒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如前釋)。
○第十一蹲坐舍內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有居士請眾僧食。六羣蹲坐。比座以手觸之。即倒露形。居士譏嫌。似裸形婆羅門。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白衣舍內蹲坐。應當學。
釋義 蹲坐者。若在地。若在牀上。尻不至地。
定罪同前。
僧祇云。不得抱膝坐交脚坐。若放恣諸根。抱膝坐家內者。越學法。
四眾同前。
開緣 不犯者。若尻邊生瘡。若有所與。若禮。若懺悔。若受教誡。無犯。
○第十二手叉腰戒(緣起處同前)
起緣人。
六羣手叉腰行。入白衣舍。居士譏嫌。如世人新婚娶。得志驕奢。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手叉腰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手叉腰者。以手叉腰匡肘(或一手叉兩手叉)。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脇下生瘡。若作時。若道行。
○第十三叉腰家坐戒
不得手叉腰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義 手叉腰者。匡肘妨比座。
十誦云。不得掌扶頰坐。
僧祗云。若精舍中食。上二師前長老比丘前。不得叉腰坐。若老病若風動腰痛叉腰。無罪。
臀痤瘡癬。以藥塗之。畏污衣故叉腰。無罪。
若見上座來應下。若放恣諸根叉腰坐家內者。越學法(餘並同前)。
○第十四搖身行戒(緣起處起緣人同前)
所立戒相。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搖身者。左右戾身趨行(戾身斜曲也。字從犬出戶。而身曲戾也。行而張足曰趨。釋名云。疾行曰趨。疾趨曰走)。律攝云。如衒色女。搖身而行。
定罪同前。
比丘尼搖身趨行。犯波逸提。三小眾突吉羅。
開緣 不犯者。或時為人所打。迴戾身避杖。或被賊惡獸。或逢擔棘刺人。如是戾身避。或渡坑渠泥水處。於中搖身過。或時著衣迴身。看衣齊整不。無犯。
僧祇云。若老病身振風雨寒雪搖。無罪。
○第十五搖身入家坐戒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第十六掉臂行戒(緣起處起緣人同前)
所立戒相。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掉臂者。垂臂前却也。
僧祇云。若先是王子大臣本習未除。應當教言。汝今出家。當捨此俗儀。從比丘法。
律攝云。猶如小兒及癲狂類(馬勝雍容行道。感採菽信樂出家。鶖子安詳乞食。攝外道反邪歸正。凡行路非大人相者。皆應遠離)。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有如是病。或為人所打舉手遮。或值惡獸盜賊。或逢擔棘刺人來舉手遮。或渡河水。或跳渡坑塹泥水。或共伴行不及以手招喚。無犯。
僧祇云。若欲呼人。不得雙舉兩手。當以一手招。
○第十七掉臂行入家坐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義 僧祇云。不得動手足家內坐者。不得動手動足舞手舞足並折草坐。當安詳靜住。若問四塔者得指示。是生處。得道處。轉法輪處。般涅槃處。無罪。
檀越欲起精舍。得指地形勢。此中可起講堂。此中可起溫室。此中可起僧房得指示。無罪(餘並同前。以坐為具)。
○第十八不好覆身戒(緣起處同前)
起緣人。
六羣不好覆身行入白衣舍。居士譏嫌。似婆羅門。故制。
所立戒相。
好覆身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不好覆身者。處處露現。
僧祇云。好覆身者。應用緻物作內衣。若用疎物者。應兩重三重。若內衣疎者。鬱多羅僧應緻物作。若鬱多羅僧疎者。僧伽黎應用緻物。若僧伽黎疎者。鬱多羅僧應用緻物。坐時不得坐衣上。當一手褰衣一手按坐具。然後安詳而坐(謂生世譏嫌壞威儀故也)。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被縛。若風吹衣離體。無犯。
○第十九
好覆身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第二十左右顧視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左右顧視行入白衣舍。居士譏嫌。似盜竊人左右顧視。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左右顧視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左右顧視者。處處看。
僧祗云。諦視行時。不得如馬低頭行。當平視行。防惡象馬牛。當如擔輦人行。不得東西瞻視。若欲看時。迴身向所看處。
律攝云。不高視者。舉目視前一踰伽地。是為視量。踰伽量者長四肘也。不應傍視。亦不迴顧。端形直視。徐行而進。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仰瞻日時節。或命難。梵行難。左右處處伺求方便道欲逃走。無犯。
○第二十一
不得左右顧視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義 根本云。在白衣舍。他不請坐。不應輙坐。不應不善觀察而坐(因迦留陀夷坐殺小兒故制)。僧祇云。坐時不得如馬延頸低視。當平視勿令不覺。檀越持熱器。搪揬手面。若精舍中二師前長老比丘前坐時。不得左右顧視。當平視(餘者同前。以坐為異)。
○第二十二寂靜入家戒(緣起處同前)
起緣人。
六羣高聲大喚。行入白衣舍。居士譏嫌。似婆羅門眾。故制。
所立戒相。
靜默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不靜默者。高聲不喚。若囑授。若高聲施食。
僧祇云。若欲喚者應彈指。若前人不覺者。當語近邊人。若精舍中食。上二師前長老比丘前坐。不得高聲大喚。若欲語時。語比坐。如是展轉第二第三令彼知。
律攝云。不應同俗多作言說。不大呌呼。如童兒類。設有須喚。他不聞時。應請俗人為其大喚。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若聾不聞聲。須高聲喚。或高聲囑授。若高聲施食。若命難。梵行難。高聲而走。無犯。
○第二十三
靜默白衣舍坐。應當學。
○第二十四戲笑入家戒(緣起處同前)
起緣人。
六羣戲笑。行入白衣舍。居士譏嫌。如獼猴。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戲笑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義 戲笑者。露齒而笑。
僧祇云。若有可笑事者。不得出齗現齒呵呵而笑。應制忍之。當起無常苦空無我想。思惟死想。若不可止。當自齧舌。若復不能止者。當以衣角遮口。除徐抑制。
定罪同前。
摩得勒伽云。欠時不遮口。突吉羅。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或唇不覆齒。或念法歡喜而笑。不犯。
○第二十五
不得戲笑白衣舍坐。應當學。
○第二十六不用意受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有居士請僧食。自手斟酌種種飲食。六羣不用意受食。捐棄羮飯。居士譏嫌。云何不用意受食。貪心多受。如穀貴時。故制。
所立戒相。
用意受食。應當學。
釋義 不用意受食者。棄羮飯食。
律攝云。凡受食時。極須存念。不應寬慢。致令鉢破。
五分云。一心受食者。左手一心持鉢。右手扶緣。
定罪同前。
僧祇云。一心受食時。不得兩手按鉢。在脚前當先淨洗手滌鉢。行食至。當一心受。若直月監食人後來。得索水洗手滌鉢。無罪。若放恣諸根。不一心受食者。越學法。
開緣 不犯者。或鉢小故食棄飯。或還墮案上。無犯。
○第二十七溢鉢受食戒(緣起處同前)
起緣人。
六羣溢鉢受食。捐棄羮飯。居士譏嫌。如饑餓人。故制。
所立戒相。
當平鉢受食。應當學。
釋義 不平鉢者。溢滿。
律攝云。不得滿者。受食之時。應觀其鉢。勿令流溢。所有羮菜不應多請。後安飯時。恐溢出故。行食未至。不應遙喚。隨到受之。勿生貪想。若預申鉢。表有貪心。鉢臨食上(臨者自上臨下也)。是醜惡相。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鉢小。或時還墮案上。無犯。
○第二十八
平鉢受羮。應當學(同前戒中)。
○第二十九不等受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有居士請眾僧食。自手斟酌飯及羮時。下飯已。入內取羮。比取羮還。六羣食飯已盡。與羮已。復還取飯。比取飯還。食羮已盡。居士譏嫌。如饑餓人。故制。
所立戒相。
羮飯等食。應當學。
釋義 不等者。飯至羮未至飯已盡。羮至飯未至羮已盡。
定罪同前。
僧祇云。不得先取羮後取飯。當先取飯案已。後取半羮。若國俗法。先行羮後行飯者。當取鍵鎡拘鉢受。若無者當作樹葉椀受。復無葉者得以鉢受羮。但受飯時。應以手遮徐徐下鉢中。莫令溢出。若比丘病。宜多須羮者。多取無罪。若放恣諸根。不羮飯等受者。越學法。
四眾同。
開緣 不犯者。或時正須羮不須飯。或時正須飯不須羮。或日時欲過。或命難。梵行難。疾疾食。無犯。
○第三十不次第食戒(緣起處同前)
起緣人。
六羣比丘不次第取食。居士譏嫌。如猪狗食。亦如牛驢烏鳥食。故制。
所立戒相。
以次食。應當學。
釋義 不次第者。鉢中處處取食食。
僧祇云。刳食者。刳四邊留中央。當先受飯案著一邊。後受羮合和而食。當次第取。若欲與人者。得截半與。十誦云。不得鉢中擇好食。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患飯熱。挑取冷處食。若日時欲過。若命難。梵行難。疾疾食。無犯。
○第三十一挑鉢中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挑鉢中而食令現空(謂現空相更欲得食)。居士譏嫌。似牛驢駱駝猪狗。如烏鳥食無異。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挑鉢中而食。應當學。
釋義 挑鉢中者。置四邊。挑中央。至鉢底。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若患飯熱。開中令冷。若日時欲過。若命難。梵行難。疾疾刮鉢中食者。無犯。
○第三十二自為索食戒
此戒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群自為己索食。如饑餓時。居士譏嫌。故制。諸病比丘皆有疑。不敢自為索食。亦不敢為他索。若他索食與。亦不敢食。佛言皆聽。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不病。不得自為己索羮飯。應當學。
定罪如前。
開緣 不犯者。若病者自索。若為他。他為己索。若不求而得。無犯。
○第三十三以飯覆羮戒
此戒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有居士請眾僧食。自手斟酌羮飯。與一六群比丘羮已。識次更取羮。比丘即以飯覆。居士還問言。羮在何處。比丘默然。居士譏嫌。似饑餓人。故制不得以飯覆羮。結戒已。諸比丘請食。羮污手污鉢污衣。疑不敢以飯覆羮。佛言。聽以飯覆羮。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以飯覆羮更望得。應當學。
釋義 僧祇云。若比丘迎食慮污衣者。不得盡覆。當露一邊。若一切覆者。前人問得未。應答已得。
律攝云。羮飯不得互掩者。意欲多求。長貪心故。應於飲食生厭離想。是為出家所應作事。隨得隨食。少欲為念。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若請食。或時正須羮。有時正須飯。無犯。
○第三十四視比座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群中一人得食分少。見比座分多。即語居士言。汝與食不平等有愛。居士言。我平等相與。何言有愛耶。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視比座鉢中。應當學。
釋義 視比座鉢中者。誰多誰少耶。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若比座病。若眼闇。看得食不得食。淨不淨。受未受。無犯。
僧祇云。若監食人看食何處得。何處不得。無犯。
若共行弟子。若依止弟子病。看其鉢中。是應病食不。無罪。若看上座為得食不。無罪。
○第三十五不繫鉢想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群受羮飯已。左右顧視。比座取其羮藏之。彼自看不見羮。問言。我向受羮。今在何處。比座言。汝何處來耶。答言。我在此置羮在前。左右看視。而今無爾。諸比丘白佛制戒。
所立戒相。
當繫鉢想食。應當學。
釋義 不繫鉢想者。左右顧視也。
僧祇云。不得放鉢在前共比座語。若有因緣。須共左右語者。左手撫鉢上。若行食到第三人時。當先滌鉢。豫擎待至。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比座比丘病。若眼闇為受取。瞻看淨不淨得未得。或看日時。或命難。梵行難。欲逃避左右看視者。無犯。
會詳 智度論云。思惟此食。工夫甚重。計一鉢之飯。作夫流汗。合集量之。食少汗多。此食辛苦如是。入口即成不淨。宿昔之間。變為屎尿。本是美味。惡不欲見。行者思之。如是弊食。我若貪著。當墮三塗。如是觀食。當厭五欲。
○第三十六大摶飯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群大博飯食。令口不受。居士譏嫌。似猪狗駱駝驢牛烏鳥食。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大摶飯食。應當學。
釋義 大摶者。口不容受。
僧祇云。不得大不得小。如婬女人兩粒三粒而食。當可口食。
定罪同前。
僧祇云。上座當徐徐食。不得速食竟住看。令年少狼狽食不飽。
開緣 不犯者。或日時欲過。或命難。梵行難。疾疾食。無犯。
○第三十七張口待飯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群受食。食未至。先大張口。居士譏嫌。如前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大張口待飯食。應當學。
釋義 大張口者。飯摶未至。先大張口待。
僧祇云。比丘食時。當如雪山象王食法。食入口已。以鼻作後分齊。前食咽已。續內後團。不得張口而待。
律攝云。摶者。謂以手爬飯。非多非少。可口而內。非是摶令相著。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日時欲過。或命難。梵行難。疾疾食。無犯。
僧祇云。若口有瘡。得豫張口。無罪。
○第三十八含食語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群含飯語。居士如前譏嫌。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含食語。應當學。
釋義 含食語者。飯在口中。語不可了。令人不解。
僧祇云。若食上。和尚阿闍黎長老比丘喚時。咽未盡。能使聲不異者得應。若不能者。咽已然後應。若前人嫌者應答言。我口中有食。是故不即應。
律攝云。食在口中。不應言說同白衣法。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噎而索水。或命難。梵行難。無犯。
○第三十九遙擲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摶飯。遙擲口中。居士譏嫌。如似幻師。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摶飯遙擲口中。應當學。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若被繫縛擲口中食者。無犯。
僧祇云。若酸棗。若葡萄。如是種種。乃至熬豆挑擲噉。無罪。
○第四十遺落飯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受食不如法。手把飯摶囓半食。居士譏嫌。似猪狗駱駝驢牛烏鳥。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遺落飯食。應當學。
釋義 遺落者。半入口。半在手中。
僧祇云。不得齧半還著鉢中。當段段可口食。若麨團大。當手中分令可口。若餅當分作分。齊令可口。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噉薄餅燋飯。若瓜甘蔗噉菜及諸果等。不犯。
○第四十一頰食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頰食食。居士譏嫌。如獼猴。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頰食食。應當學。
釋義 頰食者。令兩頰鼓起。似獼猴狀。
僧祇云。從一頰迴至一頰。當一邊嚼。即一邊咽。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日時欲過。或命難。梵行難。疾疾食。無犯。
○第四十二嚼飯作聲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嚼飯作聲。居士譏嫌。似猪狗駱駝牛驢烏鳥。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嚼飯作聲食。應當學。
釋義 律攝云。不彈舌食者。施主設食。其食過甜。故為彈舌。詐現酸相。不[口*尃][口*集]食者。其食實酸。故[口*尃][口*集]。脣作聲而現甜相。
十誦云。啜粥不得作聲。噉根莖等勿令大作聲。
僧祇云。不得全吞食使嗗嗗作聲。若咽喉病。無罪。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嚼乾餅及燋飯甘蔗瓜果等。
○第四十三大噏飯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大噏飯食。居士如前譏嫌。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大噏飯。應當學。
釋義 大噏飯者。張口遙呼噏(氣出為吹。氣入為吸。謂引食入口也。老子曰。將欲歙之。必故張之是也)。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若口痛。若食羮。若食酪酪漿蘇毗羅漿(此漿作法。先遣淨人擣大大麥器中。盛之著水。經二三日。小小酢也。淨濾飲之)。若苦酒(即醋也。因有苦味。俗呼為苦酒)。無犯。
○第四十四舌舐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吐舌食。居士如前譏嫌。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舌舐食。應當學。
釋義 舌舐食者。以舌舐飯揣食。
僧祇云。吐舌食者。吐出舌。以食著上。然後合口。
不得反覆舐手食。
不得舐手食。若酥油等著手。當就鉢緣上摡聚一處。然後取食。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被縛。或手有泥。及垢膩污手。舌舐取。無犯。
僧祇云。不得[口*數]指食。若蜜及鹽等著指。得[口*數]。無罪。
若直月及監食人。欲知生熟鹹淡甜酸。得著掌中。舌舐。無罪。
若病得置鹽掌中舐。無罪。
○第四十五振手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振手而食。居士譏嫌。似王大臣。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振手食。應當學。
釋義 僧祇云。若振手時。不得向比坐振。若食著手。當向己前振。若鉢中抖擻。
律攝云。手有食水。不振餘人。繫心而食。充軀長道。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或食中有草有蟲。或有不淨。欲振去之。或有未受食。手觸而污。手振去之。無犯。
○第四十六手把散飯食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手把散飯食。居士譏嫌。似雞鳥。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手把散飯食。應當學。
釋義 散飯者。散棄飯也。
律攝云。不手散食者。不得如雞爬食。
定罪同前。
十誦云。食墮所受草葉上者應食。若有土者吹土却而食。或有多土著者水洗得食。
開緣 不犯者。或時食中有草有蟲。或有不淨污。或有未受食捨棄。無犯。
○第四十七污手捉飲器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以不淨膩手捉飲器。居士譏嫌。似王大臣。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污手捉飲器。應當學。
釋義 污手者。有膩飯著手。
僧祇云。比丘食時。應護左手。當以左手受飲器。拄脣而飲。不得口深含器緣。亦不得令緣觸鼻額。不得盡飲。當留少許。當口處瀉棄之。更以水滌。次行與下。若左手有病瘡者。右手就鉢緣上。淨摡去膩。淨水洗。若不淨以葉承取。飲已如上。
律攝云。凡欲食噉。皆須土屑澡豆等淨。洗手已。方捉食器飲器及淨水瓶。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草上受。葉上受。洗手受。無犯。
會詳 五百問云。昔有一執事比丘。處分作飲食。常手拄器言。取是用是。日日常爾不懺。命終墮餓鬼中。有一比丘。名無著。於夜上廁。聞喚聲。問汝是誰。答言。我是餓鬼。問本[1]□何行墮餓鬼中。答於此寺中。為僧執事。問汝本精進。何由墮此。答不淨食與眾僧。云何不淨。答眾僧有種種甕器盛食。以指拄器。教取是用。是犯墮罪。三說戒不悔。轉至重。以是故墮餓鬼中。兩手擘胸裂。皮肉摶喉吹噀。問何以擘胸。答蟲噉身痛故。問何以呻喚。答餓極欲死。問欲食何物。答意欲食糞。而不能得。以諸餓鬼推排。不能前。無著言。我知奈何。鬼言。願僧見為呪願。無著即還向眾具說。眾與呪願。後便得糞食。不復呻喚。以是證故。知大比丘不得手污觸僧器物。若非僧器手。受得行與僧。無犯。
○第四十八洗鉢水棄白衣舍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在居士家食已。洗鉢棄水。乃至餘食狼藉在地。居士譏嫌。多受飲食。如饑餓之人。而捐棄狼藉。如王大臣。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洗鉢水棄白衣舍內。應當學。
釋義 洗鉢水者。雜飯水。
根本云。食時當稱腹而取。不得多受。若淨人卒與多者。未噉時。應減與比座。若比座不取。應與沙彌及園民。若洗鉢時。不得一粒瀉棄地。若有者應取。著板上葉上。若細粒。若麨不可聚者。無犯。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以器若澡槃承。取水持棄外。無犯。
十誦云。問主人棄。不犯。
會詳 律攝云。有諸俗人。從苾芻乞。鉢中水為吉祥故。為除病故。時鄔波難陀以所食鉢水。和殘飯持與。令生嫌賤。是故聖制授鉢水法。應先三徧淨洗鉢已。盛滿清水。誦聖伽陀。可兩三徧方授與伽陀云。以世五欲樂。或復諸天樂。若比愛盡樂。千分不及一。由集能生苦。因苦復生集。八聖道能超至妙涅槃處。所謂布施者必獲其義。若利為樂故施。後必得安樂。
○第四十九生草菜上便利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大小便涕唾生草菜上。居士譏嫌。似猪狗駱駝牛驢。故制。病比丘不堪避生草菜。疲極。佛言。病比丘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生草菜上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釋義 僧祇云。當在無草地。若夏月生草普茂。無空缺處。當駱駝牛馬驢羊行處。若復無是者。當在甎瓦石上。若復無是者。當在乾草葉上。若復無是者。當以木枝承。令糞先墮木上。後墮地。若比丘經行時。不得涕唾生草上。經行道頭。當著唾壺瓦石草葉。以細灰土。著唾壺中。然後唾上。若大小便涕唾污手脚。得拭生草。
病者。下病。冷病。風病。或足病不堪行動避生草菜等。
定罪同前。
律攝云。若青草上。好樹下。及華果樹。人所停息者。不應大小便。若棘刺叢處者。無犯。若大林中行。枝葉交茂。應離人行處。若涉生草田間無空處。應持乾葉布上便利。若無可得者。無犯。
此丘尼波逸提。三小眾突吉羅。
開緣 不犯者。或病。或在無草菜處大小便流墮。生草菜上或時風吹鳥銜而墮。生草菜中者。無犯。
○第五十水中便利涕唾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水中大小便涕唾。居士譏嫌。似猪狗駱駝牛驢。故制。病比丘避水疲極。佛言。病者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水中大小便涕唾除病。應當學。
釋義 水中者(一切江河池水中)。
定罪同前。
僧祇云。不得大小便涕唾水中。當在陸地。若雨時水平浮滿。當在土塊上。若無是者。當於瓦石上。若竹木上。先墮木上。然後水中。若大小便涕唾污手脚。得水中洗。水中洗。大小行。無罪。
若比丘入水浴時。不得唾中。若遠岸者。當唾手中然後棄。
善見云。若水人所不用。或海水。不犯。水雖中用。曠遠無人用。不犯。
開緣 不犯者。或病。或於岸上大小便流墮水中。或為風吹鳥銜墮水中。無犯。
○第五十一立大小便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立大小便。居士譏嫌。似牛馬猪羊駱駝。故制。病比丘疲極。不堪蹲。佛言。病者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立大小便除病。應當學。
釋義 五分云。佛言。雖是我所制。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今此方國風男子蹲踞小便者。世所譏嫌。則宜從方為淨。無逆聖情。以順國風。得名清淨持戒也。不得妄取餘外定禁。雷同斯目。此則非制而制。是制而開。廢教之罪難免)。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病。或被繫縛。或脚[跳-兆+專]有垢膩。若泥污。無犯。
○第五十二與反抄衣人說法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與不恭敬。反抄衣人說法。諸比丘嫌責。故制。諸比丘疑病。反抄衣者。不敢為說法。佛言。病者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與反抄衣。不恭敬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僧祇云。說法者。為前人開解其義。分別演說。欲令如法修行。法者佛所說。佛印可。佛所說者。如來自說。佛所印可者。聲聞所說。佛讚善哉。是名印可。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病。或為王王大臣說。無犯(以下並同)。
○第五十三
不得為衣纏頸者說法。除病。應當學(同前戒中以纏頸為異)。
○第五十四
不得為覆頭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覆頭者(若衣覆。若葉覆。及餘一切物覆。皆名覆頭。西國以露頂跣足而為敬。東土以衣冠整齊而為恭。然隨國風。必以敬重為心。除冠巾外。餘物覆者。不應為說)。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僧祇云。若比丘為塔為僧事詣王。若地主時。乃至邊有淨人者當立。意為彼人說。王聽。無罪。
若比丘在怖畏。險道行時。防衛人言。尊者為我說法。彼雖覆頭。為說。無罪(以下並同)。
○第五十五
不得為褁頭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褁者。謂纏褁。與覆別也。餘並同前)。
○第五十六
不得為叉腰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叉腰者(或一手叉。或兩手叉。以自慠慢輕法。故不得為說)。僧祇云。不得為抱膝。及翹脚人說法。除病。
○第五十七
不得為著革屣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革屣者(即皮鞋也。若一重。若兩重)。
開緣 不犯者。僧祇云。若王地主。及防衛人。雖著革屣。為說。無犯。
五分云。若多人著革屣。不能令脫。但因不著者。為說。不犯(餘並同前)。
會詳 第三分云。佛在王舍城。時瞻波城有長者子。字守籠那。其父母唯有此一子。甚愛念之。生來習樂。未曾躡地而行。足下生毛。時摩竭國王欲見之。即勅瞻波城主。使諸長者。各將其兒來。時城主奉勅。與諸長者。將兒到已。乞王以衣敷地。守籠那詣王所。頭面作禮。王見心甚歡喜。即賜金寶。語言。我已與汝現世利益。世尊在耆闍崛山中。汝可往見禮拜。當與汝後世利益。守籠那如教。禮佛聞法。得法眼淨。受三歸五戒。為優婆塞。時守籠那求佛出家。因父母不聽。即五百不食。遂聽出家。為道精進經行血流。污地如屠殺處。佛為說琴絃之喻。故聽在寺內著一重革屣。若在邊國。多瓦石聽兩重。為護身護衣護臥具故也。
○第五十八
不得為著木屐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僧祇云。屐者十四種。金屐。銀屐。摩尼屐。牙屐。木屐。多羅屐。皮屐。欽婆羅屐。綖屐。芒屐。樹皮屐。婆迦屐。草屐。如是等是名屐(餘並同前)。
○第五十九
不得為騎乘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僧祗云。乘者有八種。象乘。馬乘。牛乘。驢乘。船乘。車乘。輿乘。輦乘(餘並同前)。
○第六十佛塔中止宿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止宿佛塔中。比丘白佛制戒。比丘疑不敢為守護故止宿佛塔中。佛言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在佛塔中止宿。除為守護故。應當學。
釋義 佛塔者(梵語窣堵波。又云浮圖。或云偷婆。又曰私偷簸。皆譌也。此翻方墳。亦翻圓塚。亦翻高顯。義翻靈廟。廟者貌也。先祖形貌所在也 又梵名塔婆。徐鉉新加云。西國浮圖也。言浮圖者。此翻聚相。戒壇圖經云。塔字此方字書。乃是物聲。本非西土之號。若依梵本。瘞佛骨所。名曰塔婆)。僧祇云。有舍利名曰制底。無舍利名曰支提(文句云。支提無骨身者也。今云。佛塔者。用別餘塔也)。除為守護者(即今殿主香燈之類。常在塔中。洒掃塵穢。然燈燒香守護塔物。故聖開聽在中止宿也)。
定罪同前。
根本雜事云。諸香臺殿。旛竿制底。如來形影。皆誦伽陀。然後足蹈。不爾得越法罪。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若為守護故止宿。或為強者所執。或命難。梵行難。止宿。無犯。
會詳 涅槃後分經云。佛告阿難。佛般涅槃。茶毗既訖。一切四眾收舍利。置七寶瓶(釋老志云。佛既謝往。香木焚屍。靈骨粉碎。大小如粒。擊之不壞。焚之不焦。而有光明神騐。謂之舍利)。當於拘尸那城內。四衢道中。起七寶塔。高十三層。上有輪相(言輪相者。僧祇云。佛告迦葉。佛塔上施槃葢。長表輪相。經中多云相輪。以人仰望。而瞻相也)。辟支佛塔應十一層。阿羅漢塔成以四層。亦以眾寶而嚴餝之。其轉輪王塔亦七寶成。無復層級。何以故。未脫三界諸有苦故。十二因緣經八種塔並有露槃。佛塔八層。菩薩塔七重。辟支佛六重。四果五重。三果四重。二果三重。初果二重。輪王一重。凡僧但蕉葉火珠而已。
○第六十一藏財物佛塔中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藏財物。置佛塔中。比丘白佛制戒。比丘疑不敢為堅牢。故藏財物。著佛塔中。佛言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藏財物置佛塔中。除為堅牢。應當學。
釋義 財物者(或是供塔財物。或復供僧財物。為恐失故。為堅牢故。聖所開許藏佛塔中。若是私物。未必聽許)。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為堅牢故。藏著佛塔中。或為強者所執。或命難。梵行難。無犯。
○第六十二著革屣入佛塔中戒(緣起處起緣人並同前)
所立戒相。
不得著革屣入佛塔中。應當學。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有如是病。或為強者所執。
○第六十三
不得手捉革屣入佛塔中。應當學。
釋義 (前戒著入踐污佛地。此以手捉入。復無敬心。故亦制斷)。
○第六十四
不得著革屣遶佛塔行。應當學。
釋義 (遶有二種。一路由經過繞。二為表敬繞。此言繞佛塔行者。是由經過繞。餘並同前)。
○第六十五
不得著富羅入佛塔中。應當學。
○第六十六
不得手捉富羅入佛塔中。應當學。
釋義 富羅者(是梵語。此云短靿靴)。五分云。不應深作[革*雍]。聽至踝上。不得[革*雍]。如靴應開前斂後。
○第六十七塔下坐食污地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在塔下坐食已。留草殘食。污地而去。比丘嫌責。白佛制戒時。作塔已施食。若作房。若作池并施食。若眾集坐處窄狹。疑佛未聽我等塔下坐食。佛言。聽坐食。不應留草及食污地。時有一坐食比丘。若作餘食法不食。比丘若有病比丘。不敢留殘食草污地。佛言。聽聚著脚邊。出時持棄之。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塔下坐食。留草及食污地。應當學。
釋義 (言留草及食。污地者。謂西域受食之時。敷草為座。並無椅凳。古人席地而坐。此方亦然)。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聚一處。出時持棄。無犯。
○第六十八擔死屍塔下過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擔死屍。從塔下過。護塔神瞋。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擔死屍從塔下過。應當學。
釋義 (死者盡也。氣絕神遊。謂之曰死。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從此道過。或強力者所將去。無犯。
第六十九
不得塔下埋死屍。應當學。
會詳 根本雜事云。苾芻身死。應可焚燒。無柴可得。可棄河中。若無河者。穿地埋之。地多蟲蟻。可於叢薄深處。令其北首右脇而臥。以草稕支頭。若草若葉覆其身上送喪。苾芻可令能者誦三啟無常經。并說伽陀。為其呪願。事了歸寺。應可洗身。若觸屍者。連衣俱洗。其不觸者。但洗手足。還至寺中。應禮制底。
第七十
不得在塔下燒死屍。應當學。
○第七十一
不得向塔下燒死屍。應當學。
○第七十二
不得佛塔四邊燒死屍使臭氣來入。應當學。
 (法華經云。藥王菩薩而自念言。我以神力供養。不如以身供養。即灌香油。焚身供養淨明德佛。此求大法。情深難行能行。難捨能捨。今死屍佛塔四邊焚燒。臭烟熢勃。熏穢聖像。故爾制之)。
○第七十三持死人衣及牀塔下過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六羣持死人衣。及從牀塔下過。彼所住處神瞋。故制。諸糞掃衣比丘疑不敢持如是衣從塔下過。佛言。聽浣染香熏已持入。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不得持死人衣及牀從塔下過。除浣染香熏。應當學。
釋義 除浣染香熏。毗尼母云。若得糞掃衣者。水中久漬。用純灰浣淨。以奚黑伽香塗上。然後得著入塔。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若浣染香熏者。無犯。
○第七十四佛塔下便利戒(緣起處起緣人並同前戒不異)
所立戒相。
不得佛塔下大小便。應當學。
罪同定前。
開緣 不犯者。或為強力所執等。
會詳 優鉢祇王經云。伽藍法。界地漫大小行者。五百世身墮拔波地獄。後經二十小劫。常遣肘手抱。此大小便處臭穢之地。乃至黃泉。
○第七十五
不得向佛塔大小便。應當學。
○第七十六
不得遶佛塔四邊大小便。使臭氣求入。應當學。
○第七十七
不得持佛像至大小便處。應當學。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道由中過。或為強力所持。
○第七十八
不得在佛塔下嚼楊枝。應當學。
○第七十九
不得向佛塔嚼楊枝。應當學。
○第八十佛塔四邊嚼楊枝戒(緣起等同前)
所立戒相。
不得佛塔四邊嚼楊枝。應當學。
釋義 嚼楊枝者(律云。嚼楊枝有五利益。一口無臭氣。二能別味。三不增熱陰。四能引食。五眼明。不嚼反上五過。藥師經云。晨嚼齒木。澡潄清淨 楊枝者。此方言也。西域不局。或葛藤槐枝桃條。但有苦味者。俱可用也)。
定罪同前。
十誦云。佛前。和尚阿闍黎一切上座前。佛塔前。聲聞塔前。俱不得嚼楊枝。嚼者突吉羅。同歲比丘前。不犯。
三千威儀云。不得向佛塔及和尚阿闍黎與背。
開緣 不犯者。或有病。或為強力所執。或被繫縛等。
○第八十一
不得在佛塔下洟唾。應當學。
第八十二
不得向佛塔洟唾。應當學。
○第八十三佛塔四邊洟唾戒(緣起等同前)
所立戒相。
不得塔四邊洟唾。應當學。
釋義 洟唾者(謂從鼻出曰洟。從口出曰唾。凡洟唾須在屏處水懺云。洟唾堂房。污佛僧地。招過非輕。可不慎歎)。根本雜事云。寺中四角柱下各安唾盆。
僧祇云。以細灰土。著唾壺中。然後唾上。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成鳥銜風吹去。無犯。
○第八十四向塔舒脚坐戒(緣起等同前)
所立戒相。
不得向塔舒脚坐。應當學。
釋義 舒脚者(舒者伸也。或舒一脚。或舒兩脚。無敬信心故)。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若中間隔。或為強者所持。無犯。
○第八十五安佛塔下房戒
緣起處。
佛在拘薩羅國。遊行向都子婆羅門邨(五分云。都夷婆羅門聚落。案此邨在拘薩羅國舍衛大城西北六十餘里。元是迦葉佛生處也)。
起緣人。
六群安佛塔在下房。己在上房住。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安佛塔在下房。己在上房住。應當學。
釋義 第四分云。六群共如來塔同室宿。佛言。不應爾。有比丘為守護堅牢故。而畏慎不敢共宿。佛言。聽安杙上。若頭邊而眠。六群安如來塔。置不好房中。己在上好房中宿。佛言。不應爾。應安如來塔置上好房中。己在不好房中宿(此以好惡為上下)。彼安如來塔置下房。己在上房宿。佛言。不應爾。應安如來塔在上房。己在下房中宿(此以高下為上下)。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命難。梵行難。
○第八十六立為說法戒
二緣合結(緣起等並同前)。
所立戒相。
人坐己立。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人坐己立。前人無敬法心。比丘不尊聖教。自[(白-日+田)/廾]於他非法而說也)。
會詳 梵網經云。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入檀越貴人家一切眾中。不得立為白衣說法。應在白衣眾前高座上坐。法師比丘不得地立為四眾白衣說法。若說法時。法師高坐。香華供養。四眾聽者下坐。如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其說法者。若不如法說。犯輕垢罪。
○第八十七為臥人說法戒(身心慢法故佛制斷)
人臥己坐。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除病者(時毗舍佉母道獲三果。染疾比丘往看。樂法情深。請為說法。以佛制戒。不敢為說。白佛故爾開聽)。
○第八十八在非座為人說法戒
人在座。己在非座。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第八十九為高座人說法戒
所立戒相。
人在高座。己在下座。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僧祇云。卑牀有二種。一者下牀名卑。二者粗弊名卑。高有二種。一高大名高。二妙好者亦名高。
會詳 善見云。佛告諸比丘。往昔於波羅柰國。有一居士。名車波迦。其婦懷妊。思菴羅果(菴羅果正云菴沒羅。肇法師注云。其果似桃而非桃。略疏云。柰樹定非柰也。又翻難分別。其果似桃而非桃。似柰而非柰。又生熟難分。其形似梨)。語其壻覓其。夫答言。此非菴羅果。時我云何得。婦言。君若不得。我必當死矣。夫自念言。惟王園中有非時菴羅果。我往偷取。即夜入王園偷果。取果未得。明相已出。不得出園。於是樹上藏住。時王與婆羅門入園。欲食菴羅果。婆羅門在下。王在高座。婆羅門為王說法。偷果人在樹上。心自念言。我今偷果。事應死。因王聽婆羅門說法故。我今得脫。我無法。王亦無法。婆羅門亦無法。何以故。我為女人故。而偷王果。王由憍慢故。師在下。自在高座而聽法。婆羅門為貪利養故。自在下座。為王說法。我與王婆羅門相與無法。我今得脫。作是念已。即便下樹。往至王前而說偈言。
一人不知法。
一人不見法。
教者不依法。
聽者不解法。
為食秔米飯。
及諸餘餚饍。
為是飲食故。
我言是無法。
為以名利故。
毀碎汝家法。
我為凡夫時。
見人在上說。
法者在下。言其非法。何況我今汝諸弟子為在高。人自在下。而為說法時。偷果人者。我身是也。
○第九十為在前人說法戒
人在前行。己在後行。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開緣 僧祗云。若比丘眼患前人捉杖牽前為說。無罪(餘同前戒)。
○第九十一為高經行人說法戒
人在高經行處。己在下經行處。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第九十二為在道人說法戒
人在道。己在非道。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第九十三擕手道行戒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六羣擕手在道行。或遮他男女。居士譏嫌。似王大臣豪貴長者。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擕手在道行。應當學。
釋義 擕手者(謂手手相持並行也)。
定罪同前。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或患眼闇須扶接等。
○第九十四上樹過人戒
二緣合結(緣起處同)。
起緣人。
有一比丘。在大樹上。受夏安居。於樹上大小便。樹神瞋。伺其便。欲斷其命根。故制。有比丘向拘薩羅國。道中值惡獸。恐怖不敢上樹過人。即為惡獸所害。諸比丘白佛。佛言。若命難。梵行難。得上樹。當如是說戒。
別立戒相。
不得上樹過人。除時因緣。應當學。
開緣 不犯者。或命難。梵行難。上樹過人。無犯。
沙彌小眾等為僧取枝葉華果上樹。無罪。
第二分安居犍度云。欲取樹上乾薪。聽作鈎鈎取。作梯取。若繩羂取。若樹通身乾聽上。
○第九十五杖絡囊戒(緣起處同)
起緣人。
跋難陀絡囊中盛鉢。貫著杖頭肩上擔。諸居士見謂。是官人皆下道。避於屏處看之。乃知是跋難陀。譏嫌。故制。
所立戒相。
不得絡囊盛鉢貫杖頭著肩上而行。應當學。
開緣 不犯者。或為強力者所逼。或被縛。若命難。梵行難。無犯。
○第九十六為持杖人說法戒
二緣合結(緣起等並同前)。
人持杖不恭敬。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開緣 不犯者。或時有如是病。或王大臣為說。無犯。
僧祇云。若比丘在怖畏險道行時。防衛人言。尊者為我說法。彼雖捉杖。為說無罪。
○第九十七為持劍人說法戒
人持劍。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劍者(檢也。所以防檢非常也。顯無敬法心。故制)。除病者(或病人心生恐怖。以劍防身去邪。是以開聽。以下三戒。義亦同此)。
○第九十八為持鉾人說法戒
人持鉾。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第九十九為持刀人說法戒
人持刀。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第一百為持葢人說法戒
人持葢。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義 僧祗云。葢者。樹皮葢。多羅葉葢。多黎葉葢。竹傘葢。疊傘葢。孔雀尾葢。如是種種能遮雨日者。皆名傘葢。
除病者(或頭上患瘡長日曬。或身因病苦畏雨畏熱。必須傘葢)。
三結問。
諸大德。我已說眾學戒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問)。
四勸持。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毗尼關要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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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十六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631a12] 八七滅諍法。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0631a14] 今初。
 
[0631a15] 諸大德。是七滅諍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若比丘有諍事起。即應除滅。
 
[0631a17] 釋 諍有四種。一言諍。二覓諍。三犯諍。四事諍。
 
[0631a18] 言諍者。謂辯法相是非邪正。即引十八事。法非法。乃至說不說。各執己見而生其諍。諍由言起。故曰言諍。
 
[0631a20] 覓諍者。比丘犯過。理須為除。制有三根五德。舉彼破戒破見破威儀。同來詣僧。伺覓前罪。令其除殄。因彼舉覓前罪。遂生於諍。諍由覓生。故曰覓諍。
 
[0631a23] 犯諍者。由犯七聚過慝在懷。宜須懺蕩。罪相難識。詞各紛紜。遂生諍競。由犯生諍。故曰犯諍。
 
[0631b01] 事諍者。由前三諍中事而生諍。名為事諍。是中言諍。以二毗尼滅。謂現前多人語。或但一毗尼滅。謂現前。覓諍共四毗尼滅。謂現前。憶念。或現前不癡。或現前罪處所。犯諍共三毗尼滅。謂現前。自言治。或現前草覆地。事諍以一切毗尼滅。隨所犯故。律云。有犯毗尼。有諍毗尼。謂所滅之病是其四諍。能滅之法是七毗尼。謂現前等七毗尼。能滅四諍。故曰七滅諍也。
 
[0631b08] 律云。比丘有十法者。應差別平斷事。一持戒具足。二多聞。三誦二部毗尼極利。四廣解其義。五善巧言語。辭辯了了。堪任問答。令彼歡喜。六諍事起能滅。七不愛。八不恚。九不怖。十不癡。
 
[0631b12] 第四分云。佛告比丘。以二十二種行。知是平斷事人。具持二百五十戒(一)。多聞善解阿毗曇毗尼(二三)。不與人諍(四)。亦不堅住此事(五)。應呵者呵然後住(六)。應教者教然後住(七)。應滅擯者滅擯然後住(八)。不愛(九)。不恚(十)。不怖(十一)。不癡(十二)。不受此部飲食(十三)。亦不受彼部飲食(十四)。不受此部衣鉢坐具針筒(十五)。亦不受彼部衣鉢坐具針筒(十六)。不供給此部(十七)。亦不供給彼部(十八)。不共此部入邨(十九)。亦不共彼部入邨(二十)。不與作期要(二十一)。亦不至彼後來後坐(二十二)。僧祇云。比丘成就五法。能滅諍事。知是實非是不實。是利益非不利益。得伴非不得伴。得平等伴非不得平等伴。得時非不得時。
 
[0631b23] 有二他邏他。一者自護心。見他是非。作是念。業行作者自知。譬如失火。但自救身。焉知他事。二者待時。見他諍訟相言作是念。此諍訟相言。時到自當判斷。是名二他邏他。共此眾法食味食。亦共彼眾法食味食。或請斷當事。或不請而斷當事(亦作闥賴吒。薩婆多云。闥賴名地。吒利名住。智勝自在。於正法不動。如人住地。無傾覆也)。十誦云。闥利吒比丘取諍時。應以五事觀。此中誰先來持戒清淨。誰多聞智慧善誦阿含。誰於師如法。誰信佛法僧。誰不輕佛戒。
 
[0631c08] 烏迴鳩羅比丘有十事僧應差(薩婆多云。烏迴名二。鳩羅名平等心無二。其平加秤也)。知諍來往處根本。善知諍。能分別諍。知諍起因緣。知諍義。善滅諍。滅諍已更不令起。持戒清淨。多聞。多智。
 
[0631c11] 闥利吒比丘行有二十二法。當知是利根多聞。一善知事起根本。二善分別事相。三善知事差別。四善知事本末。五善知事輕重。六善知除滅事。七善知滅事更不起。八善知作事人有事人。九有教勅力。十能使人受力。十一有方便輭語力。十二亦能使人受。十三有自折伏力。十四亦能使人受。十五知慚愧。十六心不憍慢。十七無憍慢語。十八身口意無偏著。十九不隨愛行。二十不隨瞋行。二十一不隨怖行。二十二不隨癡行(此謂能滅諍者是也)。十誦云。有六諍本(律云六諍為根也)。一瞋恨不語。二惡性欲害。三貪嫉。四諂曲。五無慚愧。六惡欲邪見(此之六事能生諍。故曰諍根本也)。律攝云。若有諍事起。當以七法順大師教。如法如律而除滅之(是謂諍事起。即應除滅也)。
 
[0632a01] 二別列戒相。分七。初現前毗尼至七草覆地法。
 
[0632a02] 第一現前滅諍
 
[0632a03] 總釋。
 
[0632a04]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比丘同學。
 
[0632a04] 梵網經云。應生慈心善和鬪諍。
 
[0632a05] 律攝云。此等皆由他詰問事不忍他詰譏嫌煩惱。制斯學處(自下六戒咸同不復重出)。
 
[0632a07] 緣起處。
 
[0632a08] 佛在舍衛國。
 
[0632a09] 起緣人。
 
[0632a10] 迦留陀夷與六群。往阿夷羅跋提河中浴。迦留陀夷浴竟上岸。著六群衣。謂是己衣。不看而去。六羣洗浴已上岸。不見己衣。正見迦留陀夷衣。即言。迦留陀夷偷我衣。人不現前。便作滅擯羯磨。迦留陀夷聞已。有疑。即往白佛。佛問言。汝以何心取。答言。謂是我衣。不以賊心。佛言不犯。不應不看衣而著。不應人不現前而作羯磨及訶責羯磨等。若作羯磨不成。得突吉羅。自今已去。為諸比丘。結現前毗尼滅諍。
 
[0632a19] 所立戒相。
 
[0632a20] 應與現前毗尼。當與現前毗尼。
 
[0632a21] 釋義 現前者。法毗尼人僧界。云何法現前。所持法滅諍者是(持者受持也。謂持修多羅藏)。云何毗尼現前。所持毗尼滅諍者是(謂受持毗尼藏)。云何人現前。言義往返者是(謂起諍者二俱現前)。云何僧現前。同羯磨和合集一處。不來者囑授。在現前得訶而不訶者是(和合同集。名之為僧。滅諍須僧現前秉法。故云僧現前)。云何界現前。在界內羯磨作制限者是(謂豎標唱相所結之界。凡欲秉法。盡齊限集僧。令無別眾之咎。今滅諍必須現前界內集僧作法。故曰界現前也)。言諍以二毗尼滅。謂現前多人語。或但一毗尼滅。謂現前。
 
[0632b05] 若一比丘在一比丘前。好言教語。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汝當受是忍可。若作如是諍事得滅。是為言諍。以一滅滅。現前毗尼。不用多人語也。若一比丘為二比丘三比丘為僧亦如是。乃至僧為一比丘二比丘三比丘為僧亦如是(是中現前義。若能滅者。四人以上。其法毗尼人僧界五種。一不現前。則不名現前毗尼也。若能滅者。或但二三比丘。一比丘唯以法毗尼人三種現前僧界二種不現前。亦名現前毗尼也)。十誦云。現前滅諍有二種非法。若非法者。約勅非法者令折伏。與現前毗尼。若非法者。約勅如法者令折伏。與現前毗尼。
 
[0632b14] 有二種如法。若如法者。約勅如法者令折伏。與現前毗尼。若如法者。約勅非法者令折伏。與現前毗尼。
 
[0632b17] 定罪 若諍事如法滅已。後更發起。波逸提(若應與不與。不應與而與。突吉羅)。
 
[0632b19] 會詳 摩得勒伽云。十種不現前作羯磨。一覆鉢。二捨覆鉢(謂白衣罵謗比丘等。僧為作覆鉢羯磨。不共往返受食。若自見過。須詣僧中。乞求捨者。僧為解不現前羯磨。為治罰俗人。但遙作不令現前也)。三學家。四捨學家(前第三悔過法。中所明)。五作房(謂以故房與居士修理。僧應作白二法與之。此亦不現前作)。六沙彌(謂擯惡邪沙彌。令眼見耳不聞處立。亦不現前)。七狂(作癡狂羯磨。謂由彼失本心故。無所識知。不須現前)。八不禮拜。九不共語。十不供養(此三羯磨。謂比丘觸惱比丘尼。聽尼為比丘作此三種羯磨。亦聽遙作。勿得令比丘現前而治罰也。律中又有四法不現前。剃髮。出家外道共住。授式叉尼戒。剃髮是最初入僧伽中。欲作單白。為彼剃髮。令彼至眼見耳不聞處立之故。與出家作單白亦爾。與外道四月共住。亦遣至眼見耳不聞處與之故。與式叉摩那授戒。亦應遣至眼見耳不聞處受之故。此法在尼部中作。合前論中。共有十四種不現前。餘一切羯磨並須現前)。現前毗尼竟(此滅言諍)。
 
[0632c06] ○第二憶念滅諍法
 
[0632c07] 緣起處。
 
[0632c08] 佛在王舍城。
 
[0632c09] 起緣人。
 
[0632c10] 沓婆摩羅子不犯重罪波羅夷僧殘偷蘭遮。時諸比丘皆言犯重罪。即問言。汝憶犯重罪不。彼不憶犯重罪。答言。我不憶犯如是重罪。諸比丘故問不止。彼作是念。我當云何。白佛。佛言。自今已去。聽為沓婆摩羅子作憶念毗尼白四羯磨。
 
[0632c15] 所立戒相。
 
[0632c16] 應與憶念毗尼。當與憶念毗尼。
 
[0632c17] 釋義 憶念毗尼者。彼比丘此罪更不應舉。不應作憶念者是(謂諸比丘數數詰問其罪。彼不憶犯。固問不止。佛令僧為作憶念毗尼。令彼憶念。使諸比丘。更莫令憶念。故曰憶念毗尼)。是為覓諍。以二毗尼滅。謂現前憶念。或現前不癡。或現前罪處所。
 
[0632c20] 薩婆多云。此是守護毗尼。五眾盡與憶念毗尼。五篇戒盡與憶念毗尼。必白四羯磨與。比丘比丘尼現前。三眾不現前。
 
[0632c23] 十誦云。有三非法。與憶念毗尼。有比丘犯無殘罪。自言犯有殘罪。是比丘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是人應與滅擯故。
 
[0633a02] 又如施越比丘。癡狂心故。多作不清淨非法。還得本心。先所作罪。若僧等常說是事。是人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是人應與不癡毗尼故。
 
[0633a05] 又如訶多比丘。無慚無愧破戒。有見聞疑罪。是人自言我有是罪。後言我無是罪。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應與實覓毗尼故。是名三非法與憶念毗尼。
 
[0633a09] 有三如法。與憶念毗尼。如陀驃比丘。為慈地比丘尼。無根波羅夷謗故。若僧等常說是事。是比丘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是人應與憶念毗尼故。
 
[0633a12] 又如一比丘犯罪發露如法悔過。若僧等猶說是事。是比丘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憶念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應與憶念毗尼故。
 
[0633a15] 又如比丘未犯。將必當犯。以是事故若僧等說是犯罪。是比丘從僧乞憶念毗尼。若僧與是人憶念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是人應與憶念毗尼故。是名三如法與憶念毗尼(覓諍以二毗尼滅。現前毗尼。憶念毗尼。不用不癡及罪處所)。
 
[0633a20] 定罪 薩婆多云。憶念毗尼行法者。餘比丘不應出其罪過。不應令憶念。不應乞聽。亦不應受餘比丘乞聽。若彼從乞聽。突吉羅。若受他乞聽。亦突吉羅。若彼不聽。若出過罪。若令憶念。得波逸提(此覓覓諍為舉人過罪須令憶念。既為作憶念已。不復更令憶念也。若應與不與。不應與而與。法事乖違。施法不當。得突吉羅。此滅覓諍)。
 
[0633b02] ○第三不癡滅諍法
 
[0633b03] 緣起處。
 
[0633b04] 佛在王舍城。
 
[0633b05] 起緣人。
 
[0633b06] 有比丘名難提。癲狂心亂。多犯眾罪。非沙門法。言無齊限。行來出入不順威儀。後還得本心。諸比丘問言。難提。汝憶犯重罪不。答言。我先癲狂心亂時。多犯眾罪。非我故作。是癲狂故耳。諸長老不須數見難詰。諸比丘故難詰不止。彼比丘作如是念。我當云何。白佛。佛言。聽僧與難提不癡毗尼。白四羯磨。結不癡毗尼滅諍法。
 
[0633b13] 所立戒相。
 
[0633b14] 應與不癡毗尼。當與不癡毗尼。
 
[0633b15] 釋義 不癡毗尼者。彼比丘此罪更不應舉。不應作憶念者是。
 
[0633b16] 僧祇云。佛言。云何名不癡毗尼。有比丘本癡今不癡。諸梵行人說前癡行。爾時應疾疾集僧。集僧已。如修多羅。如毗尼。隨此比丘事實。與不癡毗尼。以不癡毗尼。滅誹謗事。
 
[0633b19] 薩婆多云。此是守護毗尼。五眾盡與不癡毗尼。或現前或不現前(如前所明)。十誦云。有四種非法與不癡毗尼。有比丘不癡狂現癡狂相貌。諸比丘僧中問。汝狂癡時有所作。今憶念不。答言。長老。我憶念癡故作。他人教我使作(一)。憶夢中作(二)。憶裸形東西走(三)。立大小便(四)。是人從僧乞不癡毗尼。若僧與是人不癡毗尼。是名四非法。
 
[0633c02] 四如法者。有比丘實狂癡。心顛倒。現狂癡相貌。諸比丘問。汝憶念狂癡時所作不。答言。不憶念他不教我作(一)。不憶念夢中作(二)。不憶裸形東西走(三)。不憶立大小便(四)。是人從僧乞不癡毗尼。若僧與不癡毗尼。是名四如法(行法同前)。律云。若如是諍事滅者。是為覓諍。以二滅滅。現前毗尼不癡毗尼。不用憶念毗尼罪處所。阿難又問。頗有覓諍。以二滅滅。現前毗尼罪處所。不用憶念毗尼不癡毗尼耶。佛言有。若比丘好論議。與外道論時。得一切難。便前後語言相違。若在眾僧中問時。亦前後語言相違。眾中故妄語。僧應與此比丘罪處所白四羯磨。若如是諍事滅。是為覓諍。以二滅滅。現前罪處所。不用憶念毗尼不癡毗尼。云何罪處所。彼比丘此罪與作舉作憶念者是(施法不當者。突吉羅)。不癡毗尼竟(此滅亦是覓諍)。
 
[0633c17] ○第四自言滅諍法
 
[0633c18] 緣起處。
 
[0633c19] 佛在瞻波城伽渠池邊時。世尊十五日布薩。白月滿時。前後圍繞。在眾前於露地坐。阿難初夜過已。白佛言。初夜已過。願世尊說戒。世尊默然。阿難即還復坐。中夜亦如是。至後夜過。明相已出。眾僧坐久。惟願說戒。佛告阿難。眾僧不清淨。欲令如來於不清淨眾中羯磨說戒。無有是處。
 
[0634a01] 起緣人。
 
[0634a02] 長老目連觀察眾中。以天眼清淨。見彼比丘坐。去佛不遠。往彼語言。汝今可起。世尊知汝見汝。出去滅去。不應此住。目連捉彼比丘臂。牽著門外。還白佛言。眾已清淨。願世尊說戒。佛告目連。不應如是。若於異時。亦不應如是。目連令彼伏罪。然後與罪。不應不自伏罪而與罪。自今已去。為諸比丘。結自言治滅諍法。
 
[0634a09] 所立戒相。
 
[0634a10] 應與自言治。當與自言治。
 
[0634a11] 釋義 云何自言。說罪名說罪種懺悔者是。云何治。自責汝心。生厭離也。
 
[0634a12] 五分云。慈地比丘尼以無根波羅夷法謗陀婆比丘。自言陀婆污我。即與自言滅擯。
 
[0634a14] 律云。犯諍共三毗尼滅。謂現前自言治或現前草覆地。
 
[0634a15] 若比丘犯罪。若欲在一比丘前懺悔。應至一清淨比丘所。偏露右肩。若上座禮足。右膝著地合掌說罪名罪種(名者。篇聚差別。種者。戒相各異。隨機羯磨云。畜長離衣三十事異也)。作如是言。
 
[0634a18] 長老一心念。我某甲比丘犯某罪。今從長老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敢覆藏。長老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第二第三說。彼應語言。自責汝心生厭離。答言爾。若作如是諍事滅者。是為犯諍。以二滅滅。現前毗尼自言治。不用草覆地。
 
[0634a24] 若二人三人僧中懺悔亦如是。
 
[0634a24] 薩婆多云。自言滅諍法。五眾有事。及五篇戒有犯不犯事。盡自言滅諍法滅也。有十種非法。若犯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提舍尼突吉羅。自言不犯。又不犯五篇。自言我犯。是名十非法。
 
[0634b04] 十如法者。有比丘犯五篇。自言我犯。若不犯五篇。自言我不犯。是名十如法(此滅犯諍違越得罪如上)。
 
[0634b07] ○第五覓罪滅諍法
 
[0634b08] 緣起處。
 
[0634b09] 佛在釋翅瘦。
 
[0634b10] 起緣人。
 
[0634b11] 有比丘字象力。喜論議。共外道論。得切問時。前後言語相違。於僧中問時。亦復如是。前後言語相違。在眾中故作妄語。外道譏嫌。諸比丘聞白佛。佛呵責已。告諸比丘。應與彼比丘罪處所白四羯磨。應如是與。集僧。集僧已為作舉。作舉已為作憶念。作憶念已與罪。應差堪能羯磨者作。自今已去。為諸比丘。結罪處所滅諍法。
 
[0634b18] 所立戒相。
 
[0634b19] 應與覓罪相。當與覓罪相(根本律作求罪自性。十誦律作實覓罪。五分律作本言治)。
 
[0634b21] 釋義 云何罪處所。彼比丘此罪與作舉作憶念者是。
 
[0634b22] 勒伽論云。實覓罪者。先犯罪已發露。後覆藏。
 
[0634b23] 薩婆多云。此是折伏毗尼。一切五篇戒盡與實覓毗尼。一切五眾盡與此毗尼。有五種非法。有比丘犯波羅夷。先言不犯。後言犯。若僧與是人實覓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是人應與滅擯故。有比丘犯僧殘波逸提提舍尼突吉羅。先言不犯。後言犯。若僧與是人實覓毗尼。是名非法。何以故。是人隨所犯應治故。
 
[0634c05] 有五種如法者。有比丘犯波羅夷。先言犯。後言不犯。若僧與是人實覓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是人應與實覓故。若比丘犯僧殘乃至突吉羅。先言犯。後言不犯。若僧與是人實覓毗尼。是名如法。何以故。是人應與實覓毗尼故。
 
[0634c09] 實覓毗尼行法者。是比丘不應與他受大戒。不得受他依止。不應畜新舊沙彌。不得教比丘尼法。若僧羯磨教化比丘尼。不應受。僧所與作實覓毗尼罪。更不應犯。若似是罪。若過是罪。亦不應作。不應呵僧羯磨。亦不應呵作羯磨人。不應從他乞聽。不應遮說戒。不應遮受戒。不應遮自恣。不應出無罪。比丘過罪。不應共同事。應調伏心行。隨順比丘僧意。若不如是行者。盡形不得離是羯磨。
 
[0634c17] 僧祇云。此人盡壽應行八事。不得度人。不得與人受具足。不得與人依止。不得受比丘按摩供給。不得作比丘使。不得受次第差會。不得為僧作說法人及說毗尼人。盡壽不應與捨。
 
[0634c21] 五分云。本言有二種。一可悔。二不可悔。若本言犯重。仍覆藏者。應作盡壽不可悔白四羯磨(此亦滅覓諍。以二滅滅。謂現前及覓罪相。乖違得罪如前)。
 
[0634c24] ○第六多人語滅諍法
 
[0635a01] 緣起處。
 
[0635a02] 佛在舍衛國。
 
[0635a03] 起緣人。
 
[0635a04] 時舍衛諸比丘諍。眾僧如法滅諍。彼諍比丘不忍可僧滅諍事。佛種種呵責已。告諸比丘。應求多人覓罪。用多人知法者語。為諸比丘。結多人語滅諍法。
 
[0635a08] 所立戒相。
 
[0635a09] 應與多人覓罪。當與多人覓罪。
 
[0635a10] 釋義 用多人知法者語。聽行籌。差行舍羅人白二羯磨(若諸比丘諍事現前。不能滅者。應多求知法比丘行籌滅。以籌多表語。云何多人語。用多人持法持毗尼持摩夷者是 薩婆多云。多覓毗尼者。多求因緣斷。多處求斷。從多處斷。故云多覓毗尼)。有五法。不應差使行舍羅。有愛恚怖癡。不知已行不行。反上五法應差。
 
[0635a14] 有三種行籌。一顯露。二覆藏。三耳語。云何顯露。若眾中雖非法比丘多。然彼二師或上座智人。皆如法語。應顯露行籌。作二種籌。一破。二完。白言。作如是語者捉不破籌。作如是語者捉破籌。行籌已應別處數。若如法語者多。應作白。作如是語者諍事滅。若如法語者少。應作禮便去。遣信往比丘住處。僧中白言。彼住處非法比丘多。善哉長老能往至彼。若如法比丘多。諍事滅功德多。此比丘聞應往。若不往。如法治。云何覆藏行籌。若眾中雖如法者多。而彼二師及上座智人不如法。恐顯露行籌。諸比丘隨順眾中上座標首。應覆藏行籌(薩婆多云。覆藏行籌者。行籌人心。為非法人故。望取非法者多。若在明處。助非法者。羞取非法籌故也)。云何耳語行籌。若眾中雖如法者多。而彼二師上座智人非法說。應耳語行籌。行籌時。應稀坐間容一人。身小障翳。彼比丘作耳語。語言。汝二師親厚知識已捉籌。善哉汝亦當捉籌。慈愍故。若如法比丘多。諍事得滅功德多。行捉已在一面數之。
 
[0635b07] 薩婆多云。所以行籌者。事既難斷。若說一是一非。必增其惡心。故行籌於眾人前。好惡自伏。理亦無偏。
 
[0635b09] 僧祇云。行籌訖。若非法籌乃至多一者。不應唱非法人多。如法人少。當作方便解坐。或前食欲至者。應唱令前食。或後食時浴時說法時說毗尼時。隨應唱之。若非法者覺。言我等勝。為我故解坐。我等今不起。要即此坐決斷是事。
 
[0635b14] 爾時精舍邊。若有小屋無蟲者。應使淨人放火已唱言。火起火起。即便散起救火。乃往覓如法伴。
 
[0635b16] 律云。行籌斷事時。一切僧集。不得取欲。何以故。或多比丘說非法故。一切比丘不應取欲。如行鉢法也。若不能斷。乃至彼處僧坊中。若有三人二人一比丘持三藏。四眾所重者。應到彼處。應語彼一比丘。如前次第事。具足向說。是大德比丘應作是語。不可二人相言俱得勝也。是中必一勝一負。如是語者。是名如法說。若不如是語者。是名非法說。
 
[0635b23] 定罪 是諸相言比丘。若如法滅已。還更發起。波逸提。
 
[0635b24] 若但訶責言。是斷事不如法。犯突吉羅。
 
[0635c01] 就有德人。眾所歸伏。無不用語。設有不隨者。羞亦為諸人所笑。必受語。傳事人多說事不說人。大德比丘亦直說事是非。不說人有事。二人各自內知而伏。則勝負相現也。還發起波逸提者。以一一罪印之。令彼此後更無言。故結罪也(此一毗尼亦滅言諍也)。
 
[0635c06] ○第七草覆地滅諍法
 
[0635c07] 緣起處。
 
[0635c08] 佛在舍衛國。
 
[0635c09] 起緣人。
 
[0635c10] 時舍衛比丘共諍。諸比丘多犯眾戒。非沙門法亦作亦說。出入無限。後諸比丘自作是念。我曹多犯眾戒。非沙門法亦作亦說。出入無限。若我曹還自共善問此事。或能令此諍事轉深重。經歷年月。不得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滅除諍事。令僧不得安樂。時諸比丘白佛。佛言。應滅此諍事。如草覆地。為諸比丘。結如草覆地滅諍法。
 
[0635c17] 所立戒相。
 
[0635c18] 應與如草覆地。當與如草覆地。
 
[0635c19] 釋義 草覆地。若比丘諍事。是中比丘者多犯眾罪。非沙門法。言無齊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作如是念。我等此諍事。多犯眾罪。非沙門法。言無齊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我等若自共尋究此事。恐令罪深重。不得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諍事滅。令諸比丘住止不安樂。彼一眾中有智慧堪能比丘。從座起。偏露右肩。右膝著地。合掌作如是言。諸長老。我等此諍事。多犯眾罪非沙門法。言無齊限。出入行來不順威儀。若我等尋究此事。恐令罪深重。不得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諍事滅。令諸比丘住止不安樂。若長老忍者。我今為諸長老。作如草履地懺悔此罪。第二眾中亦如是說。彼諸比丘應作白。如草覆地懺。如是白。
 
[0636a07]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此諍事作草覆地懺悔。白如是。白已作如草覆地懺悔。是一眾中有智慧堪能者。從座起。偏露右肩。右膝著地。合掌作如是白。諸長老。我今此諸諍事己所犯罪。除重罪遮不至白衣家羯磨(言除重罪者。謂此草覆地法。一切波逸提突吉羅等輕罪。皆悉除滅。若犯波羅夷。仍須滅擯。僧殘還行別住等法。偷蘭亦用作法方除。遮不至白衣家。亦非因此而解也)。若諸長老聽者。為諸長老及己作草覆地懺悔。第二眾亦應作如是說。云何草覆地。不稱說罪名罪種懺悔者是。
 
[0636a15] 十誦云。草布地有二義。一鬬諍數起。諍人亦多。其事轉眾。推其原本。難可知處。佛聽草布地除滅。如亂草難可整理。亂來棄之。
 
[0636a18] 二者有德上座勸喻諍者。使向兩眾羊皮四布悔過(即五分云。皆舒手脚伏地。故如羊皮也)。二眾者各有所助。故令各在一處。
 
[0636a20] 五分云。若有比丘。鬬諍相罵。作身口意惡業。後欲於僧中除罪。作草覆地悔過。應三乞已。皆舒手脚伏地。向羯磨師。一心聽受羯磨。彼為白四羯磨。是名現前毗尼草布地滅犯罪諍。何謂草布地。彼諸比丘不復說鬬原。僧亦不更問事根本(此一毗尼滅。犯諍事諍通滅也)。
 
[0636b02] 會詳 目得迦云。有二苾芻。共生瑕隙。種種異言。互相謗讟。於此二人。應信持戒者。若二俱持戒。應信多聞者。若二俱多聞。應信少欲者。若二俱少欲。應信極少欲者。若二俱極少欲。而生瑕隙。無有是處。
 
[0636b06] 十誦云。用瞋恨者。不滅瞋恨。惟忍辱力乃能滅之。有五事諍難滅。不求僧斷。不順佛語。不如法白。二眾諍心不息。所犯不求清淨。反上五事者易滅。
 
[0636b10] 三結問。
 
[0636b11] 諸大德。我已說七滅諍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問)。
 
[0636b13] 四勸持。
 
[0636b14]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0636b15] ●次總結分二。初總結名目。二勸學餘法。
 
[0636b16] 今初。
 
[0636b17] 諸大德。我已說戒經序。已說四波羅夷法。已說十三僧伽婆尸沙法。已說二不定法。已說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已說九十波逸提法。已說四波羅提提舍尼法。已說眾學戒法。已說七滅諍法。此是佛所說。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0636b22] 二勸學餘法。
 
[0636b23] 若更有餘佛法。是中皆共和合。應當學。
 
[0636b24] 釋 若更有餘佛法等者。此有二義。一者毗尼。雙明止作及僧尼犍度等法。今此戒本惟明大僧二百五十學處。更有餘法。皆應習學。
 
[0636c02] 根本戒經云。若更有餘法及隨法。
 
[0636c03] 律攝釋云。若更有餘者。謂是十七跋窣親等(梵云跋窣覩。本律云犍度。正音婆犍圖。此云法聚。以氣類相從之法。類眾一處也)。所說學法咸應修習。
 
[0636c05] 法及隨法者。法謂涅槃清淨無累正行之法。八聖道等能隨順彼圓寂之處。故名隨法。
 
[0636c07] 佛告諸苾芻。或時有事。我從先來。非遮非許者。然於此事。若違不清淨。順清淨者。此即是淨。應可行之。若違清淨。順不清淨者。此是不清淨。即不應行。與此相應者。皆當修學。仁等共集。歡喜無諍。一心一說。如水乳合。應勤光顯大師教法。令安樂住。勿為放逸。
 
[0636c12] 二者謂一切修多羅及阿毗曇。謂諸佛慧命寄於三藏。學則令佛法久住。道明德備。無濫僧寶。道由人弘。方可紹隆佛種。不學則正法潛藏。世間眼滅。亦且招羺羊無聞之過。不可不勉力勤學。法燈相續。正法久住不滅矣。
 
[0636c18] ●九述佛略教經。有七。初毗婆尸佛。至七本師釋迦文。
 
[0636c19] 今初分二。初對機所說之法。二能說之人。後並同此。
 
[0636c21] 律攝云。初毗婆尸佛出現世間。諸聲聞眾多樂苦身。以為正行。及諸邪師順其邪欲。為說邪法。對治彼故。為說此頌。
 
 忍辱第一道  佛說無為最  出家惱他人
 不名為沙門
 
[0637a02] 釋 忍辱第一道者。此頌偏讚忍辱者何也。以持戒者未必能忍辱。而忍辱者決無不持戒故。遺教經云。忍之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也。梵語羼提。此云安忍。法界次第云。秦言忍辱。謂內心能安忍外所辱之境。故曰忍辱。忍有二種。一者生忍。二者法忍。云何名生忍。生忍亦有二種。一於恭敬供養中。能忍不著。則不生憍逸。二於瞋罵打害中能忍。則不生怨惱。是為生忍。云何名法忍。法忍亦有二種。一者非心法。謂寒熱風雨饑渴病老死等。二者心法。謂瞋恚憂愁疑婬欲憍慢諸邪見等。於此二法能忍不動。是名法忍。若見有辱可忍。縱使身口不行報復。心中決難脫然。只此未得脫然一念。便與沙門勤息。名義不得相應。惟深觀無為法性。若生若法俱不可得。尚無有辱。將誰名忍。故稱為忍辱第一道也。佛說無為最者。云無為法中忍為最故(無為者即涅槃也)。出家等二句乃反顯之辭。遮彼外道邪見出家之類。妄說異法。教化他人。無益苦身。令同己行。自他俱惱。終無果益。何以故。沙門之法。忍辱無瞋。勤修定慧。了達無為。淨名云。出家者。為無為法。名真出家。
 
[0637a22] 此是毗婆尸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0637a23] 釋 梵語多陀阿伽度。亦云怛闥阿竭。後秦翻為如來。謂凡夫不如而來。二乘如而不來。唯世尊亦如亦來。若約三身釋。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此約法身而言也。轉法輪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約報身釋。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約應身釋。有異凡夫二乘。故名如來。梵語阿羅訶。此云無所著。亦言應供。大論云。應受九界聖凡一切眾生供養故。梵語三藐三佛陀。亦云三耶三菩。秦言等正覺。亦云正徧知。徧知法界一切諸法故。什師言。正徧覺也。言法無差故言正。智無不周故言徧。出生死夢故言覺。妙宗云。此之三號即名三德。今就所觀。義當三諦。正徧知即般若真諦也。應供即解脫俗諦也。如來即法身中諦也。故維摩云。阿難若我廣說此三句義。汝以劫壽不能盡受。此舉如來十號之三也(下皆准此)。
 
[0637b14] 第二尸棄如來出現世間。諸聲聞眾多為生天而修梵行。彼佛為對治故。而說斯頌。
 
 譬如明眼人  能避嶮惡道  世有聰明人
 能遠離諸惡
 
[0637b18] 釋 首二句舉喻。如人有眼。能避嶮難。終獲安隱。此中眼者。謂是慧眼。眼有明照。與慧相應。能見法得法。明眼避嶮途。能至安隱處。三界之中。無非是嶮是惡。愚人無智。不思出要之法。而天妙樂報盡。還墮諸惡趣中。長受輪迴。無有解脫。故總名惡道也。
 
[0637b23] 世有聰明人能遠離諸惡者。聰則能聞道。明則能見道。信佛妙法。深識苦因。了達三界。宛若水月空花。自性本空。猶如幻化。一切諸惡不求離而自遠離。既離諸惡。苦果不招。永絕輪迴。至究竟地。安隱常樂也。諸惡者。謂見思塵沙無明三惑。一切現行及種子也。
 
[0637c05] 此是尸棄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0637c06] 第三毗葉羅如來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於持戒生於喜足。不修餘法。又常見他人過失。惱害於人。為對治彼。說斯略教。
 
 不謗亦不嫉  當奉行於戒  飲食知止足
 常樂在空閑  心定樂精進  是名諸佛教
 
[0637c11] 釋 首二句。不謗謂此頌意明初遮口過不毀訾他。不嫉防意業不欲害彼。謗者口出惡言。嫉者心存惡念。無此二過。奉行於戒。乃三業皆淨。則名真持淨戒者也。以下明對治之法。飲食知止足二句。謂衣趣蔽形。食用充饑。謂離愛欲。息世馳求。不同白衣外道。離二邊過故。常居蘭若。遠避囂塵。知足遠離。皆是頭陁之勝法。心定樂精進二句。謂息世馳求。所以心定。以心定。故於勝諸法常樂精進。以精進故離諸懈怠。順教勤修。方契於道。三世諸佛所有法要不出於斯。故曰是諸佛教也。
 
[0637c21] 此是毗葉羅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0637c22] 第四拘留孫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希利養。慢修善品。為欲遮彼。說斯略教。
 
 譬如蜂採花  不壞色與香  但取其味去
 比丘入聚然  不違戾他事  不觀作不作
 但自觀身行  若正若不正
 
[0638a03] 釋 譬如蜂採花乃至入聚然等者。聚謂聚落。彼佛教諸比丘。入邨乞食之時。不應壞彼淨信敬心。喻遊蜂在於花處。少持輕蘂。無損色香。不應多有求索。趨得充虗。勿生惱害也。又苾芻之行有二端嚴。猶如妙華色香具足。持戒喻色。具定如香。乞食資身。勿虧此二。不違戾他事。乃至若正若不正等。不違他正。所謂不壞色香也。時彼苾芻由自持戒。觀他破戒。自談己勝。毀訾於他。常多伺求他人過失。是應作是不應作令心散亂。乖上人法。為對治彼。說斯略教。不違戾他。不觀他人作善不作也。當檢點自身所行之行是善不善。慎勿觀他是邪是正也。
 
[0638a15] 此是拘留孫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0638a16] 第五拘那含佛出現世間。諸聲聞眾多樂習定。心生味著。為對治彼。說斯略教。
 
 心莫作放逸  聖法當勤學  如是無憂愁
 心定入涅槃
 
[0638a20] 釋 不放逸者。攝心正念。勤修聖道。斷煩惱惑。了無憂愁故。心定既修聖道為因。必會無生。證入涅槃樂也。若約四諦配釋者。憂愁屬苦。放逸是集。聖法是道。入涅槃是滅也。
 
[0638a24] 此是拘那含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0638b01] 第六迦葉如來亦如第三佛。
 
 一切惡莫作  當奉行諸善  自淨其志意
 是則諸佛教
 
[0638b04] 釋 一切惡莫作者。謂性業遮業五住等諸煩惱(見一切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四住煩惱如前釋 無明者。即根本無明惑也。謂聲聞緣覺未了此惑。沉滯真空。即住方便土。大乘菩薩方能除斷。由餘惑未盡。住實報土。故名無明住地)無量不善之業。悉使斷除。勿令造作。故曰一切惡莫作也。當奉行諸善者。謂諸善功德無量清淨法門常勤修進。故云當奉行諸善。若終日止惡。而無能止之相。終日行善。而無能行之相。是名自淨其志意。不求淨而自淨。是則諸佛聖教不越於斯矣。
 
[0638b12] 此是迦葉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說是戒經。
 
[0638b13] 第七釋迦如來出現於世。諸聲聞眾性多煩惱。造諸惡業。多行放逸。不修善品。作少善事。便生喜足。為三事故。說斯略教。
 
 善護於口言  自淨其志意  身莫作諸惡
 此三業道淨  能得如是行  是大仙人道
 
[0638b18] 釋 善護口言者。謂三業之中。口業最重。抑且口過易起難防。口有四過。妄言綺語兩舌惡罵。乃至出言粗獷。所謂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必當善護如瓶也。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謂身有殺盜婬。或眼觀色。耳聽聲。鼻嗅香。舌甞味。有如是等過。莫令妄動。動則多不饒益。自他俱損。故應檢束也。意家有貪瞋癡等三毒。乃至無邊罪咎。莫不皆從意起。如君總策其臣。造業招報。罪固不小。反流歸源。功德難思。當善護心。莫令放逸。意根若淨。三業齊淨。三業道淨。萬善全彰。若人若天若聲聞若緣覺若菩薩若諸佛無不依之。若果能如是行者。則大仙之道不出於斯矣。
 
[0638c06] 此是釋迦牟尼如來無所著等正覺。於十二年中。為無事僧。說是戒經。從是以後廣分別說。諸比丘自為樂法樂沙門者。有慚有愧樂學戒者。當於中學。
 
[0638c09] 釋 七佛戒經各逗時機而說。旨趣各有所重。應病與藥。至於會歸涅槃。理本無二。十二年中稱無事僧者。如五分中。佛言。我此眾淨。未有未曾有法。最小者得須陀洹。諸佛如來不以未有漏法而為弟子結戒。我此眾中未有持多聞人故。不生諸漏。未有利養名稱故。未有多欲人故。未有現神足。為天人所知識故。不生諸漏。從是以後廣分別說。謂從十二年後。因有漏法生。隨宜所結。二百五十學處。為斷彼有漏法故。一一戒中皆有根本。從生方便等流。故云廣分別說。下結勸學。如上等法。為比丘者皆應學之。除非不自樂為比丘者。不樂法者。樂作非沙門非釋子者。無慚無愧者。不樂學戒者。可不學之。若自為樂法者。樂作知慚愧者。樂作沙門釋子者。應一一學之。
 
[0638c22] 集要問曰。十二年前學箇甚麼。答曰。其無事者即是無學。其未登無學者即學淨三業道。問曰。我今亦但淨三業道。何用學此煩瑣戒相為。答曰。汝今為在十二年後。為在十二年前。又且不論時前時後。且問汝今三業。為同無事僧。為不同無事僧。既不同無事僧。若不學此戒。何由知持知犯。若謂戒不必學。即犯輕戒波逸提。只此輕戒一念為是淨。為是不淨。若謂持犯俱不可得。汝今何獨不得持戒。却得犯戒。若謂犯即無犯。則亦可持即無持。何乃捨持取犯。若謂情無取捨。即不應取略捨廣。若謂淨穢平等。則地獄天堂亦平等。惡罵美稱亦平等。檀麝糞穢亦平等。甘露膿血亦平等。天衣刀杖亦平等。汝何不常處地獄。汝何不名猪狗畜生禿奴禿賊。汝何不常嗅糞穢。汝何不飡噉膿血。汝何不刀杖打割其身。若汝實證平等法性。自然不壞俗諦。必將受現法樂。善化有情。若汝勉強受[1]汝上等事。即魔入汝心。亦非正道。若汝既未證平等法性。亦未能受如上等事。而獨隨情逐意。懶惰懈怠。不肯學戒法。即是賊住。即非沙門。即無慚愧。即獅子身中蟲。即最上大賊。即惡魔眷屬。即地獄種子。汝何不觀如來證得色平等故。能使地獄天宮皆為淨土。如來證得聲平等故。能使天魔惡聲化為讚頌。如來證得香平等故。能使幻士廁室化為香殿。如來證得味平等故。能使食中毒藥化成甘露。如來證得觸平等故。能使魔軍刃箭化成天華。如來證得法平等故。不為物轉。恒為轉物。具足無量不可思議神通妙用。如來證得持犯平等故。三業無不隨智慧行。能使破戒眾生還得清淨。汝既妄稱持犯平等。何乃三業仍多蕪穢。且於戒法作留難耶。如此欺心但為自害。嗚呼痛哉。戒經已竟。
 
[0639b05] 第三結勸迴向。分七。初讚持戒勝益。二諸佛明證。三勸遵佛教。四顯戒利益。五顧命教誡。六勸行布薩。七總結迴向。
 
[0639b08] 今初。
 
 明人能護戒  能得三種樂  名譽及利養
 死得生天上  當觀如是處  有智勤護戒
 戒淨有智慧  便得第一道
 
[0639b12] 釋 明人者。謂曉了開遮成壞兩緣。於毗尼藏通達無滯。方能護戒。非謂愚癡之人。堪能護戒。故梵網經云。明人忍慧強。能持如是法也。三種樂者此總標一句。下別明。名譽及利養死得生天上。謂於戒守護無缺者。現世即得戒香馚馥。見聞敬仰。無不稱讚。衣食豐饒。報終生天。受勝妙樂。此以善道勸誘。乃持戒之華報耳。下明究竟之果報。如是處者。即指學處而言。有智勤護戒。戒淨有智慧。所謂因智慧故而戒淨。因戒淨故而生定。因定故而發慧。三學等持。更相由藉。以成福慧二嚴。便得出世無上菩提第一之道故。經云。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乃護戒之實果也。
 
[0639b24] 二諸佛明證。
 
 如過去諸佛  及以未來者  現在諸世尊
 能勝一切憂  皆共尊敬戒  此是諸佛法
 
[0639c03] 釋 三世諸佛無不尊重於戒。勝一切憂者。謂煩惱所知二障為因。分段變易二種生死為果(煩惱障者。謂昏煩之法。惱亂心神。不能願發妙明真性故。名煩惱障。所知障者。亦名智慧障。謂執所證之法。障蔽智慧之性故。名所知障)。葢六凡而有分段之苦。二乘未免變易之憂(六凡者。即六道也。分段生死者。分即分限。段即形段。謂三界四生果報。壽命有長短分限。身有大小。皆不免於生死。時極必終。是名分段生死也。變易生死者。因移果易。名為變易。羅漢支佛菩薩既離三界生死粗苦。有阿黎耶變易行苦。四相所遷轉易改變。出生方便等土。就其斷惑證果之時。因移果易。論為生死。故名變易生死)。惟有諸佛。五住究盡。二死永亡。餘聖咸所不及。故稱能勝一切憂也。皆共尊敬戒者。謂三世諸佛皆由尊敬於戒。依戒而修。斷諸煩惱。證寂滅理。當知即是諸佛入道之法門也。
 
[0639c14] 三勸遵佛教。
 
 若有自為身  欲求於佛道  當尊重正法
 此是諸佛教
 
[0639c17] 釋 自為身者。揀非為求名聞利養。亦非為求人天福報。亦不求權乘小果。本為自求無上菩提。當尊重正法者。謂如來金口親宣波羅提木叉。惟佛出世。方有不同。定共道共二戒。及治世五常十善等法。故云正法也。又有此戒。乃有僧寶。有僧寶故弘演毗尼。羯磨說戒。能令佛法久住不滅。故云正法也。所謂道由信發。弘之在人。若自為身求佛道者。必當尊重此法。如來五分法身以戒為初。諸佛聖教以戒為首。諸佛教法不出於斯矣。
 
[0640a02] 四顯戒利益。
 
 七佛為世尊  滅除諸結使  說是七戒經
 諸縛得解脫  已入於涅槃  諸戲永滅盡
 尊行大仙說  聖賢稱譽戒  弟子之所行
 入寂滅涅槃
 
[0640a07] 釋 七佛世尊為欲滅除眾生諸結使。說是七戒經。此乃顯戒之功能也。諸結者九結也。謂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一愛結者。為貪愛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愛結(廣行不善者。謂廣作殺盜婬妄等惡業也)。二恚結者。謂諸眾生為瞋恚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恚結。
 
[0640a13] 三慢結者。謂諸眾生為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下劣慢邪慢故。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慢結(慢者。同類相傲也。過慢者。相似法中執己為勝也。慢過慢者。他本勝己。強謂勝他也。我慢者。恃己凌他也。增上慢者。未得之法自謂己得也。下劣慢者。己本無能。反自矜誇也。邪慢者。執著邪見凌慢他人也)。四無明結者。謂諸眾生為無明所覆。於苦法集法。不能解了。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無明結(苦法者。三界生死眾苦之法也。集法者。積集三界有為之法。即惑業也)。五見結者。謂諸眾生於身見邊見邪見。妄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見結(身見者。謂於五陰身中。強作主宰。計著有我也。邊見者。謂於身見中。計斷計常。各執一邊也。邪見者。謂執有執無。及撥無因果也)。六取結者。取即取著。謂諸眾生於見取戒取。妄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取結(見取者即身見邊見邪見也。外道取著此等邪見。以為正見也。戒取者。謂外道妄計自身前世。從牛狗中來。即便食草噉穢。取以進身。以為戒也)。七疑結者。謂諸眾生於佛法僧寶。妄生疑惑。不修正行。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疑結。
 
[0640b07] 八嫉結者。謂諸眾生躭著利養。見他榮富。起心嫉妬。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嫉結。
 
[0640b10] 九慳結者。謂諸眾生躭著利養。於資生具。其心悋惜。不能捨施。廣行不善。由此能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是名慳結。而言結者。即繫縛之義。謂一切眾生因此妄惑。造作諸業。而為眾苦繫縛。流轉三界。不能出離。故云結也。使者見思。皆名為使(釋在前文)。縛有四種。謂貪瞋戒取見取。亦名四結。所以說是戒經。普令眾生解脫諸縛。同入涅槃。滅諸三界種種戲論。尊行大仙說下結勸也。謂此戒法是大仙之所說(非餘下聖也)。聖賢之所讚歎。弟子之所行者。凡為佛弟子者。無不修行此戒法。而入於涅槃者也。
 
[0640b21] 五顧命教誡。
 
 世尊涅槃時  興起於大悲  集諸比丘眾
 與如是教誡  莫謂我涅槃  淨行者無護
 我今說戒經  亦善說毗尼  我雖般涅槃
 當視如世尊  此經久住世  佛法得熾盛
 以是熾盛故  得入於涅槃  若不持此戒
 如所應布薩  喻如日沒時  世界皆闇冥
 
[0640c04] 釋 此復引世尊最後扶律。勸持此戒也。謂佛在娑羅雙樹間。入涅槃時。而與教誡。正如父母。顧命其子。較諸平日。慈心更切。與如是教誡。謂諸比丘佛臨涅槃時。悲泣懊惱。世尊入滅後。我等無所依怙故。佛言。莫謂我涅槃淨行者無護。我今說戒經。亦善說毗尼。言戒經者。略則如前偈。廣即二百五十學處。及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廣略教誡也。亦善說毗尼者。通指律藏。及能生善滅惡之法也。言善說者。佛為一切智。窮盡眾生根性。於二部戒中。同制別制。事有輕重。制法多少。事法相當。無有乖違。故曰善說也。我雖般涅槃。當視如世尊。此世尊自言。我般涅槃有不涅槃者在。即是此戒。汝等當視此戒。即是如來法身常住世間。故遺教經云。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如貧得寶。當知此戒則是汝等大師。若佛在世無異此也。教令以戒為師。依戒而住。勿謂我滅度後無所依也。故云當視如世尊。此經久住世。佛法得熾盛。有秉羯磨者。有如說行者。因持律故正法永昌。能使僧寶相繼。化化不絕。教理行果悉皆具足。故云佛法得熾盛。以是熾盛故。得入於涅槃。若不持此戒下反顯不持戒之過而誡之。若不持此戒。如所應布薩。則正法疾滅。既無戒日舒光。法輪墜地。修證無由。法性界中煩惱陰覆。悉皆闇冥。喻如日沒時。世界皆闇冥不見道路歸趣無所矣。
 
[0641a04] 六勸行布薩。
 
 當護持是戒  如犛牛愛尾  和合一處坐
 如佛之所說  我已說戒經  眾僧布薩竟
 
[0641a07] 釋 此勸持戒。兼行布薩也。犛牛其狀如牛。尾有五色而長。又曰長尾牛。人愛其尾而逐之。彼惜尾故而亡其身。護戒是法。犛牛是喻。喻如持戒之人。寧捨身命。護持禁戒。亦如犛牛忘身護尾也。和合一處者。來者現前。或三寶事覊身囑授現前。故云和合。如佛之所說者。謂如法如律如佛所教。法事無違。人非別眾。故曰如佛之所說也。我已說下總結一卷經文。謂二百五十戒相若廣若略。一一說竟。故云布薩竟。
 
[0641a16] 七總結迴向。
 
 我今說戒經  所說諸功德  施一切眾生
 皆共成佛道
 
[0641a19] 釋 此一偈廣大迴向。謂我今說戒功德。不求人天福報及權乘小果。普施法界眾生。同成佛道。
 
[0641a21] 問曰。比丘律法本屬小教。今云共成佛道。其義何從。答曰。圓人受法。無法不圓。既法華開顯之後。一色一香無非中道。舉手低頭無不成佛。豈有戒法而不圓頓。故法華玄義云。開粗者毗尼學即大乘學。式叉式叉即大乘第一義。光非青黃赤白黑。三歸五戒十善二百五十戒皆是摩訶衍。豈有粗戒隔於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復然。汝實我子。即此義也。豈有持戒不成佛道者乎。
 
毗尼關要卷第十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