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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根是色与非色之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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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根是色与非色之释疑
                                        随佛比丘
关于六根当中的意根,是色或是非色,一直是佛教分化以后部派之间的争论议题之一。若要探究此一课题的真相,应当从部派传诵的早期经说中,依部派间的共同说法来勘定。由于缘六根、六境而有六识,根、境、识具足名“触”,此见于《杂阿含》214经:
眼、色因缘生眼识,彼无常、有为、缘生。……此三法和合触……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
此外,再从《杂阿含》294经的传诵中,见到“识”与“名色”生触:
内有此识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缘生触。……云河为六?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
由此可知,《杂阿含》中,“名色”的因缘,是指“六根、六境之缘”了。汉译《杂阿含》是说一切有部的传诵,而有部对于“意根”的见解,有主张“意根”是非色的说法,如《杂阿含》322经:
意内入处者,若心、意、识,非色,不可见,无对,是名意内入处。
北方上座说一切有部之《杂阿含》322经,又名为《别法处》经,是南方上座分别说系铜堞部传诵之《相应部》所无有,此经内容中有“不可见,无对”之用语,如同论师论说的口吻,似是出于后世的增新。若审视汉译《杂阿含》,则见有主张意根是色法的传诵。见《杂阿含》306经说:
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具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色,此等法名为人。于斯等法作人想,众生……。耳……。鼻……。舌……。身、触缘,生身识,三事和合触,触具生受、想、思。此四是无色阴,身根是色阴,此名为人……。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具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为人。如上广说。”
从此经可知,根、尘缘生识,三事和合触,触具生受、想、思,对于“识”与“受、想、思”,都是说为非色的四无色阴,再加上根与境的色法,总说为五受阴,亦假名施设为“人”,众生不知而对五受阴作人想、众生想,这也就是“我见”、“众生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经在“意、法缘生意识,三事和合为触,缘触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为人”,当中除了提到识与受、想、思等四无色阴之外,对于意根、法境是色或非色的判定上,除了认定心理活动的法境——受、想、行,是为非色的无色阴,已毋庸置疑以外,是将“意”根说为“四大”,而“四大”在《杂阿含》中是判定为色法。如《杂阿含》61经说:
“云何色受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名为色受阴。”
此外,《杂阿含》与《相应部》又都说欲贪为系,令“名色缘识,识缘名色”而为识食,而“食集则有未来世生集”、“识食为未来之再有、再生之缘,因有识故有六处”,又依“依食之集而有色之集,依识之灭而有色之灭”。如是可知,意根为四大之色阴,是色法,应是《杂阿含》与《相应部》的共同传诵,并且是出于古老之七事相应教的共同传诵。《杂阿含》322经不仅是《相应部》所无有,并且当中以“意根为非色”的说法,事实上是与《杂阿含》几《相应部》的众多经说相违不合,如是可见此经是后世的增新,并不可信。这在《阿毗达磨顺正理论》中见到,公元二世纪时,北方上座有部论师与经部经师的论争,提出《顺别处经》是后来增新的经篇,在初始结集时编集的集经摄诵中,并无有此经的记录,并且此经是有部对法(论)诸师的主张,而以经为归的经师们则不接受此经的说法。
因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是色法,色、声、香、味、触等五外境也是色法,另为意根所缘的法境,是受、想、行等非色的名法,而六根与六境总和归纳为“色、受、想、行”等四取阴。因为受、想、行为非色,“色、受、想、行”又简称为“名、色”,所以294经说“内有此识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缘生触”。当六识依六根、六境之缘而现起,所谓“识缘名色”,此等六触入处(十八界),即归纳为色、受、想、行、识等五受阴。关于六根当中的意根,在原始的教说中是为色法,但在佛灭百余年之后的部派教说中,被曲解为非色,并将错误增新于部派传诵的经说当中。如说一切有部传诵的《杂阿含》,由于受到有部思想的影响,难免加入了自部的见解与主张,正如同分别说部传诵的《相应部》,加入了“有分”及“五上分结”一样。此外,在佛陀的四念处禅观教导中,对于“有身(五受阴)”的集起,是以观‘识食’为因缘,证明识食未来之再有、再生之缘。此可见于《杂阿含》71经及相《相应部》念处相应42经:
“云何有身?谓五受阴。云何为五?色受阴,受、想、行、识受阴,是名为身。云何有身集?当来有爱,贪喜俱,彼彼乐着,是名有身集。”
“我说四念处之集起与灭坏,且谛听。诸比丘!以何为身之集起耶?依食集起,而身集起;依食灭坏,而身灭坏。”
对于五受阴(有身)之集起的观察,也就是对六触入处的观察,这是佛陀教导断唔明的禅观根本。此可见于《杂阿含》209经:
“世尊告诸比丘:‘有六触入处,云何为六?眼触入处,耳、鼻、舌、身、意触入处。沙门、婆罗门,于此六触入处,集、灭、味、患、离不如实知,当知是沙门、婆罗门去我法律远,如虚空与地。”
古代部派佛教与菩萨道的论师们,为了解释世间、出世间一切法,发展出众多的教说及理论,这当然是为了提高佛教的权威与地位,但不免陷于“以宗教信仰与哲学,从事实证科学之工作”的困境。古人无法理解精神运作的根据及详细机制,以为意根如同精神活动,是不可见的非色之法,或误以为循环器官的“肉团心”,是为精神活动(心法)的依据根本。又部派佛教以“意根”为非色,则能圆融印度古典奥义书思潮主张的无色界信仰,因为古典奥义书主张众生有“神我”,为非色、为遍满之体、常乐我净,认为同于婆罗门教之宇宙大我——梵,故主张得依深禅与宇宙大我合一——梵我一如,或超越婆罗门教后来将梵予以拟人化的主神——色界大梵天,得生于无色界诸天。又如印度胜论派以“我”为体,意是活动作用,两者相合才能起智,广生诸法。犹豫奥义书思潮下引发的沙门文化,原本是印度部族,对雅利安信仰之婆罗门教的反动,目的是为了争取种族的平等地位,所以提倡“神我”,以取代婆罗门教之雅利安人独有的“灵魂”,并依禅定让“非色”之“神我”超越色界大梵天而超生于“无色界”。后世之佛徒不知,信受沙门文化底下之欲界(原印度本土部族之泛灵信仰)、色界(征服印度之雅利安人的梵天信仰)、无色界(印度本土部族对雅利安文明之反动信仰)之宗教教说的影响,抱持“意根”同于“神我”是为非色的见解,来契合传统印度沙门文化的信仰及说法,以圆融及解释得生于无色界的宗教思维。
若对于 佛陀教导的“道品”,对于圣者修习的定学,只以色界四禅为 限,早期阿含圣典中,不见有无色界定的修习方法,而无色界定的修习法,原是处于佛教之前的奥义书思潮沙诸师,并传诵于后世佛教论师们的著作当中。再者,佛陀是教导修四念处、七觉分,得成就“慈悲喜舍”之四梵住,并以此胜于无色界诸禅定的修行(参《相应部》觉支相应S46.54经,《杂阿含》743经)。此外,佛陀以种种禅定皆是缘生、无常法,是苦法,所以教导贪嗔痴的断除,说此胜于色界定、无色界定及想受灭尽定(参《杂阿含》485经,《相应部》受相应S36.19经)。审视七觉分当中的定觉分,以及八正道中的正定,还有五根、无力当中的定根及定力,都指向色界四禅定,这岂是偶然?部派佛教的论师,融摄印度的宗教文化信仰,以推论的哲学思维建构万法 诠释体系,却深陷于哲思的陷阱当中,不仅不合于世尊的原意,更在实证科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显得突兀与不可信。佛陀对于弟子的教导,重在掌握“法法为因缘”的主轴及深义,不费心于浩瀚宇宙的说明及诠释,这不仅无益于解决现实人生的苦恼,更成为满足好奇与知识虚荣的追求,所以呵责弟子莫作“非梵行饶益”之“无益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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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2-07-14
意非色,但是三有中可得,欲有、色有、无色有(出《阿毗昙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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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2-10-24
引用
引用楼主会义于2012-07-12 18:19发表的 意根是色与非色之释疑 : ......

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具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为人。如上广说。”
从此经可知,根、尘缘生识,三事和合触,触具生受、想、思,对于“识”与“受、想、思”,都是说为非色的四无色阴,再加上根与境的色法,总说为五受阴,亦假名施设为“人”,众生不知而对五受阴作人想、众生想,这也就是“我见”、“众生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此经在“意、法缘生意识,三事和合为触,缘触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为人”,当中除了提到识与受、想、思等四无色阴之外,对于意根、法境是色或非色的判定上,除了认定心理活动的法境——受、想、行,是为非色的无色阴,已毋庸置疑以外,是将“意”根说为“四大”,而“四大”在《杂阿含》中是判定为色法。

.......

《杂阿含经》中明确说明意根非色法。“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具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为人。”这段话里并没有说意根是四大。其中“四大”二字可能是流传过程出现的错误,也可能是断句错误。比如可以如下断句:“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具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为人。
即使不是如此断句,经文中也没有说意根是四大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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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2-10-24
无我